内容提要:唐末福州侯官蓝文卿舍大量田宅建立雪峰寺的记载,被广为引用,建构起各自在唐代经济史、佛教史、地方史、畲族史上的理论。但有关蓝文卿舍田业的种种说法只是一种传说,最初出现于明万历末年。证诸唐宋时期可靠的僧俗文献及畲族历史,并与《雪峰寺志》的其他相关记载互勘,完全可以证明其说之伪。因此,由这一类传说支撑建构起来的相关理论,应该重新审视,唐代经济史、佛教史、福建地方史和畲族史的这段史实,必须加以澄清。
关键词:唐代 经济史 蓝文卿 舍田宅 传说 辨伪
作者简介:谢重光,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福州 350001
一、问题的提出
明代中叶以后,福州地方文献中出现的唐末蓝文卿舍田宅建雪峰寺的记载,在唐代经济史、寺院经济史、福建地方史和畲族史的论著中被广泛使用。著名福建地方史家、已故朱维幹先生在《福建史稿》论及唐代土地兼并,首先引用了明人王应山和徐关于此事的记载,论述唐代福建已有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并存在庄园经济:
到了唐末,福建有田连歼陌的大地主。
明徐纂《雪峰志》(雪峰祟圣禅寺,在福州西北)附载蓝文卿舍田宅为梵宇的遗嘱,有两次施舍:
第一次在咸通十一年(870年)施舍,屋宇亭榻三百余间,米仓十二间,庄田二十所,水牛三百六十头。诸庄田土地林界,各有契书分明,其田总计二千五百八十石有零,收米一万一百石有零,又税钱二十四贯有零。
第二次在咸通十二年,遣男应潮再舍田庄,《雪峰志》没有载明项目。
明王应山《闽都记·雪峰》条说:蓝文卿舍田七千余亩,房屋五百间,诸物称是,雪峰遂为南方丛林第一。
蓝文卿施舍庄田二十所,足见唐代福建有庄园经济,有田连阡陌的蓝文卿,就会有无致贫无立锥的佃客。①
朱维幹先生此论一出,许多论著都把王应山和徐之说视为最珍贵的史料,相关论述接踵而起。林国平以之论证唐代福建寺院经济势力雄厚,他在《福建古代佛教的兴衰嬗变》一文中引用《雪峰志》卷8《纪艺文》的材料说:
唐末福建一些寺院就拥有土地,个别寺院的土地占有量还相当大。最典型的是闽侯雪峰寺,檀越主蓝文卿舍房入寺“三百余间,米仓十二间,庄田二十所,水牛三百六十头。诸庄田地山界林,各有契书分明,其田总计二千五百八十石五斗有零种,收米一万一百石有零,又税钱二十四贯有零。……辛卯岁十月,又遣男应潮再舍田庄……蓝应潮,弟应辰共将本业净入雪峰常住”。②
紧接着,唐文基主编的《福建古代经济史》也以这一材料论述唐代福建的土地兼并及地主庄田的规模,该书写道:
福建的地主庄田也有相当的规模,《雪峰志》记载:唐咸通十一年(870),大地主蓝文卿将“所居屋宇亭榻三百余间、米仓十二间、庄田二十所、水牛三百六十头,诸庄田地土林界,各有契书分明,其田总计二千五百八十石五斗有零种,收米一万一百石有零,又税钱二十四贯有零”全部施舍给雪峰寺。咸通十二年,“又遣男应潮再舍田庄”。可见唐代福建土地兼并已相当严重,到了唐后期,出现了大规模的地主田庄。③
而王荣国《福建佛教史》则以之论述唐代福建佛教兴盛,寺院规模大。其书第二章《隋唐时期福建佛教》第一节“隋唐时期福建寺院的兴造”引述徐《雪峰志》和王应山《闽都记》的上述材料,认为:
闽侯雪峰禅院(即今雪峰崇圣寺)规模就更大了,从蓝文卿等人的施舍可见一斑。蓝文卿与大男应潮于咸通十一年(870年)舍屋宇亭榻300余间,米仓12间,庄田20所,水牛360头。诸庄田土地林界,各有契书分明,其田总计2580石5斗有零。咸通十二年(871年)又遣男应潮再舍田庄(数目未详)。……据说蓝文卿共“舍田七千余亩,房屋五百间”。在诸方的施舍中,以蓝文卿为最,对雪峰禅院的繁盛所起的作用也最大,所以,明代人王应山认为,雪峰禅寺获得蓝文卿的施舍,“遂为南方丛林第一”。其常住僧“冬夏不减一千五百”。④
直至近年来,仍有学者引用所谓蓝文卿舍田资料作相关论述。如杨际平以之论中晚唐五代非身份性地主的占田情况曰:
非身份性地主占田情况少见记载,偶见一些事例,其占田有的也很可观。如……徐《雪峰志》卷八《舍田宅为梵宇遗嘱》记,咸通十一年(870),蓝文卿舍“庄田二十所”,面积不详,从其用谷种2585.5石,岁收租米10100石看,所舍土地应在100顷上下。⑤
徐晓望则以之论证唐末福建出现了大土地所有制,而不太可能实行均田制:
福建若实行均田制,土地兼并不会很厉害,而福建在唐代业已出现大土地所有制,唐末,古田县有一位名为蓝文卿的大地主,拥有“屋宇三百余间,米仓十二间,庄田二十所,水牛三百六十头,诸庄田地各立契书分明,岁收米一万一百石”。⑥
此外,还有人据此资料重新构建畲族史(说详下文)。足见有关蓝文卿舍田建寺的这一传说,在唐代经济史、佛教史与寺院经济史、福建地方史、畲族史上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奇怪的是,这么重要的一条材料,最初仅见于明万历末年的私人记载,而且私家记载出现后相当一段时间,虽有某些府县志摘录了其部分内容,但重要的官修方志如乾隆《福建通志》仍未予采信,不载其说。那么,这则材料的真实与否,就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不能不认真加以辨明。
二、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的来历
传说中蓝文卿舍田宅所建福州闽侯雪峰寺,并不是一般的小寺院,而是禅宗的重要丛林,其开山祖师义存,不但深受唐末五代福建最高当局的敬重,对于当时福建的政治、文化有巨大的影响,而且与后来形成的禅宗五家中的云门、法眼二宗俱有师承关系:义存弟子文偃创造了云门宗;义存弟子玄沙师备传罗汉桂琛、桂琛传法眼文益,文益创造了法眼宗。因此,唐宋时期编纂的福建地方史乘、佛教史志、灯录和时贤文集对义存大师及雪峰寺多有记载。如五代闽国士大夫黄滔,是义存的同时代人,所撰《雪峰真觉大师碑铭》⑦,对于义存如何建立雪峰寺,如何先后受到福建历任最高长官韦岫、陈岩、王审知的钦重和护持,都有详赡的记述,史料价值极高。此外如五代的《祖堂集》,北宋的《宋高僧传》、《景德传灯录》,南宋的《淳熙三山志》、《直斋书录解题》、《五灯会元》,元代的《佛祖历代通载》等,对义存和雪峰寺也都有详略不同的记载。但是遍考这些文献,都只字未提及蓝文卿舍田建雪峰寺一事。甚至到明代中叶,像弘治年间成书的《八闽通志》、正德年间及万历前期成书的《福州府志》,还有万历三十四年(1606)成书的《古田县志》这类志书,仍了无关于蓝文卿舍田的记载。
现在所见蓝文卿舍田一事,最早见于明万历四十年侯官人王应山的《闽都记》,其文曰:
唐乾符间,僧义存者至武陵,传法于五祖德山,还闽居芙蓉山石室,其徒猬集,于是得象骨峰,里人谢仿辈诛茅为庵,于凉映台北迎存来住,……其徒益盛,至无所容,乃去庵三百步经营建寺。里人蓝文卿舍田七千余亩,房室五百间,诸物称是,遂为南方丛林第一,赐号真觉。⑧
次年(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福州知府喻政主修的《福州府志》,关于雪峰寺有如下简略记载:“久之,其徒益盛,无所容。时长者蓝文卿施田七千余亩,乃建寺。”⑨这是方志首次收载此事。
上述《闽都记》和万历癸丑《福州府志》所记,说的是义存、行实等建庵在前,蓝文卿施田宅在后。及至明末,在闽县人徐的笔下,却是一开始就缘于蓝文卿舍田宅,义存等才得以建庵。《徐氏笔精》卷7《雪峰檀越》条曰:
雪峰祖师初至福州,求一基庵弗得。侯官人蓝文卿指门首池畔大枯树下草庵,与师居之。唐咸通十一年,见四方云衲奔凑,难安广众,将所居屋宇三百余间、米仓十二间、庄田二十所、水牛三百六十头,诸庄田地各立契书分明,岁收米一万一百石,尽舍入常住,建大梵刹,即今之雪峰寺也。乾符二年,闽忠懿王具奏僖宗,敕号禅师“真觉大师”,封檀越蓝文卿明护侯王、男蓝应潮通佑神君。今护法伽蓝实文卿父子也,历数百年香火不绝,使当时不发心舍此,谁其逼之?文卿不难一决,不惟获福田利益,而寺存则香火永以不坠。今之擅文卿之富者不乏,其家产留以遗所不知之何人,至于布施,锱铢悭惜,悲夫!悲夫!⑩
而在徐等纂辑的《雪峰志》中,竟收载了蓝文卿的《舍田为梵宇遗嘱》。现在学者引用得最多的就是这一遗嘱,事关重大,故不避文繁,移录于下:
唐懿宗咸通十一年庚寅三月十一日,真觉见状报相见,文卿相见毕,问:“何处僧?”真觉启复云:“某系泉州人氏,俗姓曾,剃发于莆田玉寺礀寺,出家得度。遇会昌沙汰,复到本州芙蓉山,礼宏照训禅师祝发。遂往幽州,受戒参学,授法于德山鉴禅师。但某特来求一庵基。”蓝文卿遂指门首池畔,有大株枯树下,卓庵与师居之。次年三月一日,文卿与男应潮、女婿陈伴同游柽洋庄,望其林木秀茂,遂与里人谢傚、方训等商议,此处宜建宝刹,系圆峰凉应台之北,迎师居之。由是四方云衲奔凑,初有一十三人,见其屋宇窄狭,难安广众,文卿与妻杨大娘商议:“汝可领小男应辰,往茆洋井黄坪庄居住。我与大男应潮,将所居屋宇亭榻三百余间、米仓十二间、庄田二十所、水牛三百六十头,诸庄田地土林界,各有契书分明,其田总计二千五百八十石五斗有零种,收米一万一百石有零,又税钱二十四有贯有零。文卿与男应潮、女婿陈伴、僧男守远请忠懿王就此建大梵刹。”师伯行实明地理,破天荒,立山门,放水路,原始要终,其功不浅。将古尼寺移居雪峰,男批历为记。向后子孙收受遗嘱,我去世,如见山门主首僧行,宜相加敬,不可干扰。忌辰日不请入院烧香。但经我遗嘱文赴官照拨,入山林斫牛草、柴木不得干栏。咸通十二年辛卯岁十月,又遣男应潮再舍田庄,经官判据开给福州侯官县永靖乡加祥里蓝应潮、弟应辰,共将本业净尽入雪峰常住。咸通十三年壬辰岁,斩草择地为蓝田境,造庄屋,开耕为田,受种二百六十石,官米八十石,亲书此照。乾符二年乙未岁三月十四日,忠懿王具奏僖宗皇帝,降赐敕号“真觉大师”,仍封檀越主蓝文卿威武军节度使、明护侯王,男应潮通祐神君,僧弟大悲贤圣护佛正法。当年六月初十日降院额。乾符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蓝大王薨,合寺徒众塑王像为土主,安放供养。杨大娘同年四月归寿,葬于太平庄后,地名下田庄前嘉陇。(11)
按《雪峰志》初刊于明崇祯五年(1632),晚于《闽都记》及万历癸丑《福州府志》约二十年,而内容却繁复得多,其来源不应出自《闽都记》和万历癸丑《福州府志》,应另有所本。在徐之后,又有居士林弘衍于崇祯年间编著《雪峰义存禅师语录》,也记载了蓝文卿舍田建雪峰寺之事,比《雪峰志》所载简略而不出其范围。王应山、喻政、徐、林弘衍的时代,距雪峰寺建寺均已有七八百年之久,他们所记于前此文献无征,却能如此详赡具体,按照明后期以来地方文献记载某一家族事迹的通例,应是“据家谱书之”(12),即采自有关家族的记载。据《徐氏笔精》所记,雪峰寺“护法伽蓝实文卿父子也”,然则蓝氏家族早已在雪峰寺确立了护法伽蓝的地位,其家族定然已经相当发达,族谱、族田之类家族文化的要素定然已经十分完备。由此不难推测,在明代佛教严重世俗化与社会普遍佞佛风气的推动下,雪峰寺与侯官、古田一带蓝氏家族相互需要,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共同制造了蓝文卿父子为雪峰寺大檀越的传说,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由此应运而生,蓝文卿、蓝应潮也顺理成章地成为雪峰寺的护法伽蓝。这应是所谓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产生及流传开的背景。(13)而喻政、王应山、徐、林弘衍等人关于蓝文卿舍田宅建雪峰寺的种种记载,都应本自蓝氏族谱中的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区别只在于有的是全录,有的是节选,而且节选有详有略而已。
梁启超先生指出:“其书前代从未著录或绝无人征引,而忽然出现者,十有九皆伪。……凡此类书,殆可以不必调查内容,但问名即可知其伪。”(14)本来,梁启超先生所论,完全适用于所谓的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但或许有人会说,家谱、族谱之类,宗族所宝,秘不示人,所以长期不为外界所知,亦不足为怪。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还是稽核雪峰寺建寺时期可征信的史实,考察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的真伪。
三、从可信史实证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之伪
以雪峰寺建寺时期可征信的史实为参照系,并以同一本《雪峰志》“真觉大师年谱”的相关记载与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下称《遗嘱》)对勘,《遗嘱》的谬误比比皆是。兹仅就其荦荦大者,考述如下:
《遗嘱》开篇第一句称:“唐懿宗咸通十一年庚寅三月十一日,真觉见状报相见”。这里出现义存法师的赐号,就露出了《遗嘱》作伪的痕迹。按《舍田为梵宇遗嘱》既是蓝文卿的遗嘱,那就是蓝文卿生前所立。据本《遗嘱》,蓝文卿卒于乾符三年(876)十一月十一日,而义存获得“真觉大师”的赐号是哪年呢?黄滔《福州雪峰山故真觉大师碑铭》记其事曰:“乾符中观察使京兆韦公、中和中司空颍川陈公,每渴醍醐而不克就饮,交使驰恳,师为之入府,从人愿也。其时内官有复命于京,语其道其侪之拔俗悟空者,请蜕浮华而来剃。僖宗皇帝闻之翰林学士,访于闽人陈延郊,得其实奏。于是圣锡真觉大师之号,仍以紫袈裟俾延郊授焉。”(15)赞宁《宋高僧传》所记与此略同。既然僖宗赐义存师号在中和间福建观察使陈岩请义存入府传道之后,则义存得此师号时间不得早于中和年间甚明。而《雪峰志》“真觉大师年谱”记载得更明确:“中和二年壬寅(882),是岁,有内官自闽回京,言师之道德。钦承禧宗皇帝诏福州所司具师道行。时闽士陈延郊疏其实以奏。赐号真觉大师并紫袈裟。”(16)中和二年上距蓝文卿去世的乾符三年已有六年之久,其事怎么可能出现在蓝文卿的遗嘱里呢?
《遗嘱》又言:“真觉启复云:……但某特来求一庵基。”考黄滔《福州雪峰山故真觉大师碑铭》,义存上雪峰山,是在同学行实的要求下,于咸通十一年(17)“秋七月穿云蹑藓陟险升幽”而至,初到之夕,“山之神果效灵,翼日岩谷爽朗,烟霞飞动,云庵既立,月构旋隆,天下之释子不计华夏趋之如赴召。”(18)山神效灵之说带有神秘色彩,或许是暗指当地土著居民帮助建庵,但其年七月义存、行实等已在雪峰山立庵,并已引至许多佛徒来此拜义存为师,是明白无疑的。宋《淳熙三山志》也保留了行实立庵的记载,曰:“初,僧义存……归闽,居芙蓉山石室。其徒猬集。有同学行实者,为相胜概,曰:宜若鹫岭侯江乃可。于是得象骨峰,形势极高,根蟠四邑,未冬或雪,当夏无暑,乃与里人谢傚辈诛茅为庵于映台北。”(19)《雪峰志》“真觉大师年谱”记此事,则曰:“十一年庚寅,师年四十九。是岁暮春,行实以象骨峰诣诸耆旧,求卜精蓝。时山之东信士方训、谢效、陈佐竞为缘首,愿奉祇园,而洪元表亦以财施,遂创庵于柽洋凉映台之北,迎师居之。”又曰:“先是,行实买庵基于方训,方以山林为施,而谢效、陈佐亦乐舍资财。自是檀度辐辏,置田业寖广矣。”(20)两种记载,关于创庵时间,一说秋七月,一说暮春,略有歧异,若说从暮春找耆旧商量,到诸信士出钱、出地、出力创庵,至秋七月庵成,尚能说得过去。关键是出钱出地出力的信士,唐宋以来各种文献记载只有方训、谢效、陈佐、洪元表,并无蓝文卿之名,林弘衍所编年谱所记相同。《遗嘱》把创庵之功归于蓝文卿,而说义存亲自来求一庵基,是无视当时义存已有崇高地位和巨大影响的史实。
《遗嘱》又云:“文卿与男应潮、女婿陈伴、僧男守远请忠懿王就此建大梵刹。”且此事在“咸通十二年(871)辛卯岁十月”之前。实际上“忠懿”是王审知死后的谥号,考正史和当时留下的碑刻,审知“同光三年(925)卒,年六十四,谥曰忠懿”。(21)则当咸通十二年之时,王审知不但没有忠懿王的称号,且虚龄才十岁,尚未随兄起兵入闽,何来“请忠懿王就此建大梵刹”之事?
《遗嘱》又云:“咸通十二年辛卯岁十月,又遣男应潮再舍田庄,经官判据开给福州侯官县永靖乡加祥里蓝应潮、弟应辰,共将本业净尽入雪峰常住。”按侯官县所辖乡,唐代无考,宋明时期则下辖十乡,其中只有永安乡,而无永靖乡。据《淳熙三山志》,永安乡在“县西北百六十里”,有“嘉祥东里,大湖洋”(22),即雪峰山所在之地。明黄仲昭《八闽通志》亦载侯官县辖十乡,其永安乡“二十八、九、三十都,距府城一百一十里。宋嘉祥东里”。(23)这也正是雪峰山所在地。可见《遗嘱》所谓“永靖乡加祥里”,乃永安乡嘉祥东里之误。致误之由,殆因《遗嘱》的编造者不谙古时侯官县行政区划。
《遗嘱》又云:“乾符二年乙未岁三月十四日,忠懿王具奏僖宗皇帝,降赐敕号‘真觉大师’,仍封檀越主蓝文卿威武军节度使、明护侯王,男应潮通祐神君。”此段谬误最多,一一揭示于下:
1.如前引黄滔碑铭所言,义存法师受僖宗封“真觉大师”赐号,乃是“内官有复命于京,语其道其侪之拔俗悟空者,请蜕浮华而来剃。僖宗皇帝闻之翰林学士,访于闽人陈延郊,得其实奏。于是圣锡真觉大师之号,仍以紫袈裟俾延郊授焉。”也就是说,最先是某个宦官把义存的道行和声名传到京城,僖宗通过翰林学士得知情况,又询问了在朝为官的福建人陈延郊,情况落实无误后,封给义存“真觉大师”的赐号的。《遗嘱》所谓“忠懿王具奏僖宗皇帝”云云,前提是“忠懿王”即王审知在敕封义存赐号时已主福建军政。然而王潮、王审邦、王审知三兄弟随王潮自光州入福建在光启元年(885),王审知攻下福州则在景福二年(893),王潮死后王审知以威武军节度使名义主福州军政更在光化元年(898)三月之后(24)。姑不论“忠懿王”的谥号是王审知死后才有,即以王审知执掌福建或福州军政而言,上距义存得到“真觉大师”赐号的中和二年已有16年之遥,《遗嘱》硬把毫不相干的两件事扯在一起,即此一端,可知其伪!
2.“封檀越主蓝文卿威武军节度使”云云,也是天方夜谭。按唐代节度使都是手握重权独当一面的藩镇,到了唐末,那些起兵割据一方的权臣或造反首领也往往被授予节度使头衔。蓝文卿是这样的角色吗?具体就威武军节度使来说,朝廷承认王潮对福建的实际统治,升福建为威武军,并“以观察使王潮为节度使”,是在昭宗乾宁三年(896)九月庚辰;王潮死后,王审知于光化元年春三月己丑被任命为威武军留后,同年十月癸卯实授威武军节度使。(25)蓝文卿死于乾符三年(876),而威武军在他死后二十年才设立,即使他有天大的功勋,也不可能被封为威武军节度使的!
3.王审知在蓝文卿死时尚未入闽,则说其奏请僖宗封蓝文卿“明护侯王,男应潮通佑神君”,以及《遗嘱》称蓝文卿为“蓝大王”云云,自然也是子虚乌有。需要说明的是,“明护侯王”、“通佑神君”之称,通常是封神时用的称号,以宋代最为常见,在《宋会要辑稿》里可以找到很多类似的例子。对活着的人封王,在唐代极为罕见,尤其是异姓封王,唐末以前只有郭子仪因平定安史之乱的大功,破例被封为汾阳郡王。蓝文卿、蓝应潮偏远荒陬之地的一介小民,生前怎么可能被封为侯王、神君呢?况且,《遗嘱》应是死者生前所立,怎么可能出现“蓝大王薨”以及其后其妻去世葬于某地之类内容呢?
综上所述,《遗嘱》内容与可征信的史实大相抵牾,正如黄宗羲指出的:“氏族之谱……大抵子孙粗读书者为之,掇拾讹传,不知考究,抵牾正史,徒贻嗤笑。”(26)其不可据信,无须多言。
四、从畲族史看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之伪
蓝文卿后来被侯官、古田等地畲族奉为祖宗,但从畲族史的角度来看,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也是经不起推敲的。众所周知,早期畲族多居住于深山或丘陵地带,生产力落后,过着刀耕火种、不断迁徙的游耕生活。这种情况,直至明末清初都没有根本改观。顾炎武描述粤东畲族的情况说:“椎结跣足,随山散处,刀耕火种,采实猎毛,食尽一山,则他徙”;“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木障覆居息为輋”(27)。福建畲族情况也差不多,顾炎武描述漳州畲族曰:“漳瑶人与虔、汀、潮、循接壤错处,亦以盘蓝雷为姓,随山种插,去脊就腴,编荻架茅为居。”(28)清初范绍质《瑶民纪略》记述闽西畲族曰:“汀东南百余里,有瑶民焉。结庐山谷,诛茅为瓦,编竹为篱,伐荻为户牗。”“种山为业……粪田以火土,草木黄落,烈山泽,雨瀑灰,浏田遂肥饶,播种布谷,不耘耔而获。”(29)谢肇淛记述闽东畲族情况曰:“值畲人纵火烧山,西风甚急,竹木进爆如霹雳。”(30)迁入浙南的畲族,“刀耕火种”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叶。丽水地区《畲族志》记述当地畲民1949年以前的生产状况说:“(畲民)结庐深山,白手起家,只能沿用刀耕火种之法,垦山种粮为生。”(31)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如果唐乾符间侯官县果有蓝文卿其人,如果他果真是被后世侯官、古田等地蓝姓奉为祖先的畲族先人,怎么可能拥有田连阡陌的大片土地,又怎么可能还拥有数额巨大的庄宅实行庄园经济经营呢?
早年畲族经济的另一重要特点是“不税不役”。其所以能够“不税不役”,畲民自己提出的根据是其始祖盘瓠有大功于国家,又娶高辛帝三公主为妻,是驸马爷,所以皇帝御赐《抚瑶券牒》,准其“永免差役,不纳钱粮,永为乐也”。(32)实际上其存在的客观依据是畲民生产力低下,游耕不定,封建政府难以使其缴税服役。无论如何,诚如宋人刘克庄记述的,“畲民不悦(役),畲田不税,其来久矣。”(33)明清时期,有些畲民已被纳为编户,但对于这种纳为“版籍民”的畲民,大体上还是采取特别优厚的赋税办法。如明代,“国初设抚瑶土官领之,俾略输山赋,赋论刀为准,羁縻而已。”(34)清代承袭了明代对畲民的赋役制度。某些地方间有这种制度受到破坏的情况,官府往往出而加以纠正。如乾隆年间霞浦县有些都、乡、保滥派畲民差徭,官府便出示永禁,申明“高辛皇帝敕居山巅,自食其力,不排差徭,历代相沿,由来已久”,因而“永禁各都乡保滥派畲民差徭”,并勒石立碑,公示永远保存。(35)仙游县博物馆所藏一方清雍正五年(1727)的碑刻,提供了莆仙地区类似的案例,碑文曰:“畲民原无一定住籍,散□自食其力。沐历代洪恩,载入流人册内,概免一切差徭。如福州各属畲民,现有勒石优免。独兴属□例,动欺孤丁单姓,诸色杂差丛集,畲民是以疲于奔命。……幸蒙本县正堂加一级萧,照例具详,并饬示禁在案。”(36)总之,对畲民实行“不税不役”或“量纳山赋”的特殊赋税政策,是迄至明清历代封建官府的一贯政策。而被奉为畲族先人的唐乾符间侯官人蓝文卿,其田园庄宅却要与一般民户民田一样缴纳钱粮,岂非怪事?
由蓝文卿、蓝应潮父子尽舍田业给雪峰寺的故事,又衍生出侯官蓝氏向外迁徙的传说,也与畲族迁徙史大相径庭。让我们首先看看乾隆《古田县志》的相关记载:
蓝文卿,字汝弼。豪迈富家资,有子八人。唐咸通中,有僧真觉者,与其众十三人造门求一驻锡处,即指池畔枯木下草庵使居之。逾年,云衲奔辏,屋宇狭不能容,徙黄平庄,以田二千五百八十五斗种,收米万一百硕有奇,住屋亭榭三百余橺,米仓三十所,田庄十二所,牛三百六十口施之。请于忠懿王,即故居建寺,额曰“雪峰”。次子守远生,有夙根,即其寺祝发焉。乾符二年,忠懿王上其事僖宗,封真觉大师,仍封檀越蓝文卿为威武军节度使。三年,再施田庄,资为之罄。真觉指一牛嘱曰:长者自有福地,第乘之,视所憩处。至蓝洞,而牛化为石,遂家焉。今十七都富达村是也。(37)
这里说的是蓝文卿本身迁到古田,成为古田富达畲族村的开基始祖。但后来畲族民间传说,却说迁到古田的是蓝文卿长子蓝应潮,其他多个儿子分迁到闽西、闽南、江西、浙南各地开基,成为当地蓝姓畲族之祖:
(蓝文卿把田业都施舍给雪峰义存后,在义存师傅的指引下)蓝氏众小郎,便决意骑上白牛上路,独有五郎(立慧)不走,留下来做和尚。不久,众兄弟择日上路了。大郎到了古田富达,二郎奔漳浦,三郎走江西,四郎下汀州上杭,六郎住闽清甘棠里,七郎早亡没有结果,八郎北上浙江丽水。他们所到之处,都能艰苦创业,勤劳开发,经历了一千七百多年,处处都聚成大村大族,也都认雪峰做发祥地,相互之间都说是雪峰蓝氏一脉。(38)
稍具畲族史常识的人都知道,畲族的发祥地和早期聚居地在闽粤赣交界的山区,迫于战乱、灾荒和封建统治者的压力,才由闽粤赣交界处向外迁徙。“其迁徙路线是沿海岸,即从闽西南至闽南至闽东”(39),再继续迁往浙南、安徽等地。然而,上述传说提供的畲族迁徙路线,却是以侯官为始迁地,古田、漳浦、江西、闽清甘棠里、汀州上杭、浙江丽水等地的蓝姓畲族都是由侯官迁去的。其始迁时间则是唐乾符年间。若说古田、闽清、浙江丽水的一部分蓝姓畲族由侯官迁去,还说得过去,把闽西上杭、闽南漳浦和江西的畲族也说成是侯官迁去的,那就完全混淆了畲族外迁的动因,混淆了畲族源与流的关系了。
畲族史还告诉我们,唐宋时期是畲族的酝酿形成时期,其时畲族尚聚居于闽粤赣交界地带,尚不存在外迁的问题。迨至宋元以后才出现外迁的动因和外迁的行动,明代中叶以后外迁的情况才普遍和频繁起来。若按上述《古田县志》所记,唐后期畲族就从福州(侯官为福州附郭县)向闽西、闽南、江西、浙江迁徙,且其迁徙并非迫于战乱、灾荒及封建统治者的打压,而是出于敬佛的慈善心把巨大家业散尽而外迁,那么一部畲族史就得改写。然而,畲族史有关畲族自闽粤赣交界区域向外迁徙的论述,乃建立在众多真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上,蓝文卿尽舍田业而诸子外迁的传说破绽百出,非但不能颠覆现有的畲族史,只能暴露出本身的虚构不实而已。
五、结语
明末以来关于蓝文卿父子舍田业建雪峰寺、其诸子分迁各地的故事,曾获得现代众多学者的采信,由此建构起各自在唐代经济史、佛教史、寺院经济史、畲族史、福建地方史等领域的诸多论断,影响极其深广。本文征引唐宋时期正史及其他僧俗文献的可靠史实,还以徐《雪峰志》自身的相关记载与《舍田为梵宇遗嘱》的内容互勘,并以畲族史的公认史实为参照,证明蓝文卿《舍田为梵宇遗嘱》及相关传说是后世伪托假造的材料,不足据信。由此希望相关学者重新检视自己的论述,得出新的认识;也希望整个学界都重视这个问题,澄清相关各领域唐末这段历史的真相。
注释:
①朱维幹:《福建史稿》第7章第5节,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上册第132页。
②载郭天沅主编:《文献史料研究丛刊》第3辑,福建省地图出版社1991年版,第193页。
③唐文基主编:《福建古代经济史》第2编第2章(戴显群执笔),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42—143页。
④王荣国:《福建佛教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2—53页。
⑤杨际平:《中晚唐五代北宋地权的集中与分散》,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
⑥徐晓望主编:《福建通史》第2卷《隋唐五代》,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6页。
⑦此文现存,见《黄御史集》卷5。
⑧[明]王应山:《闽都记》卷22,《郡西北侯官览胜·雪峰寺》,清道光十年重刻本,求放心斋藏版,第6页。按王应山此书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在其《湖山纪胜》的基础上增删润色而成。
⑨万历《福州府志》卷74,《僧寺》,见《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32册,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899页。
⑩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56册,第519页。
(11)徐等纂,周书荣点校:《雪峰志》卷8,《艺文》,第75—77页,雪峰崇圣禅寺2008年编印。
(12)明后期以来的地方志等乡邦文献,盛行采录家谱、族谱记载的风气,如康熙《漳州府志》卷19、乾隆《漳州府志》卷24《宦绩·陈元光》条,所附纂者按语皆曰:“前志据家谱书之”。
(13)古田富达村的蓝氏族谱,因火灾及“文化大革命”的人为祸害多次被毁,现已不存,蓝文卿舍田业传说在族谱的原始表现情形惜已不能详考。
(1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5章,《史料之搜集与鉴别》,《民国丛书》影印出版,上海书店1989年版。
(15)文渊阁本《四库全书》《黄御史集》卷5,《福州雪峰山故真觉大师碑铭》。《宋高僧传》“唐福州雪峰广福院义存传”此段文字略同,惟“师为之入府”句作“存为之入府”,“请蜕浮华而来剃”句作“请蜕浮华而来脱屣”,“圣锡真觉大师之号”句作“乃锡真觉大师之号”。见“中国佛教典籍选刊本”,范祥雍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
(16)周书荣点校:《雪峰志》卷3,真觉大师年谱,第23页。林弘衍:《雪峰义存禅师语录》附录的“雪峰真觉大师年谱”有关文字略同。
(17)碑铭交代是行的年份曰:“始則庚寅逮於乙未师以山而道侔山以师而名出”,庚寅即咸通十一年,公元870年。
(18)《黄御史集》卷5,《福州雪峰山故真觉大师碑铭》。《宋高僧传》所记略同,应即本自黄滔《碑铭》。
(19)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淳熙三山志》卷34,《寺观类·二·侯官县·雪峰崇圣禅寺》,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547页。
(20)周书荣点校:《雪峰志》卷3,真觉大师年谱,第21页。
(21)《新五代史》卷68,《闽世家》。《十国春秋》及钱昱《忠懿王庙碑》所载略同。
(22)《淳熙三山志》卷2,《地理类·侯官县》,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14页。
(23)黄仲昭:《八闽通志》上,卷15,《地理·乡都·福州府·侯官县》,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89页
(24)分见《资治通鉴》卷256、259、261。
(25)分见《资治通鉴》卷260、261。
(26)黄宗羲:《南雷文定》三集卷1,《淮安戴氏家谱序》。
(27)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第17册“广东上”引《博罗县志》,《四部丛刊》本。
(28)《天下郡国利病书》第16册《福建备录·防闽山寇议》。
(29)乾隆《汀州府志》卷41,《艺文三》,王光明等点校,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第876页。按文中“瑶民”即指畲民。原文作“猺民”,是带有民族歧视意味的用语,本文径改为现在通用的瑶民。
(30)[明]谢肇淛:《太姥山志》卷中,《游太姥山记》,光绪5年刊本。
(31)浙江省丽水地区《畲族志》编纂委员会编:《丽水地区畲族志》第2章第2节,电子工业出版社1992年版,第55页。
(32)《抚瑶券牒》或称《敕赐开山公据》,文载《重建盘瓠祠铁书》,见《畲族社会历史调查》,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4页。
(33)刘克庄:《漳州谕畲》,载《后村先生大全集》卷93,《四部丛刊》集部。
(34)嘉靖《惠州府志》卷14,《外志·瑶疍》。按类似的记载比比皆是,如明万历《漳州府志》“瑶人”条曰:“国初设抚瑶土官,令抚绥之。量纳山赋,其赋论刀若干,出赋若干。”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郭造卿《防闽山寇议》所载亦同。可见,对畲民不按一般民户征纳税役,只量纳山赋,是明代的定制。
(35)福建省福安县田螺园《冯翊雷氏宗谱》收载的《福宁府石碑文》,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转引自蓝炯熹《畲民家族文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3页。
(36)转引自蓝炯熹:《畲民家族文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4页。碑文标点笔者作了些许调整。
(37)辛竟可修、林咸吉等纂:乾隆《古田县志》卷之8,《杂纪》,第40—41页,乾隆十六年(1751)刊本。
(38)《古田富达蓝氏的传说》,载宁德地区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肖孝正编纂:《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闽东畲族故事》,宁德市印刷厂1990年印刷,内部发行。第143页
(39)《闽东畲族志》编纂委员会:《闽东畲族志》第1篇“迁入分布”,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