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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财政改制研究疏论

http://www.newdu.com 2018/3/7 《安徽史学》(合肥)2011年2期第54~63页 刘增合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清季财政改制是中国近代制度转型的重要一环,其运作过程涉及清季政治派分、区域财政利益、趋新与守旧观念等多重因子,折射出制度变迁并非单纯遵循所谓的近代化趋向。研治此段历史,应抱具“整体历史”意识,打破学科藩篱,关注人与制度之间彼此牵制的纷繁乱象,抛开今人习见观念,深入时境,作纵深切入,当日制度变迁中的不新不旧、童牛角马之实态方可得以展示,各类嬗变面相亦可近真呈现。
关键词:晚清/财政/制度作者简介:刘增合(1967-),男,山东安丘人,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历史系,广东广州510632
        鸦片战争以后,清廷有数次革新内政的实践,规模和影响各不相同。就制度变革而言,清季的新政改革,在制度变革范围和改革深度方面,均超越以往其他革新内政的实践。财政为庶政之母。虽然历次新政均涉及财政层面,然而,改变制度的力度却大不一样。清季革故鼎新的过程中,财政制度的变革显然成为新政的核心要项。清廷宣称,“清理财政为预备立宪第一要政”①。作为“立宪第一要政”,既有的财政规制在清理财政过程中,其税政、奏销、理财观念等突破了原有的样态,走上了变革的不归之路。时人感慨“旧政轮廓难存,新政支离日甚”②,这种说法尽管略带讥讽,但亦道出制度更迭的一个侧面。
    近年来,笔者始终关注清季财政制度的转型,即将面世的专著,亦着力描摹和解释这一世纪之变的关键环节。本文准备结合相关的研究,就选题意识、研究空间、研究方法等问题,约略剖白,聊作研讨这一问题的粗浅体会。
    一、关于题旨
    典章制度史研究历来是中国史学的固有强项。历朝历代的财政制度向为学人所瞩目。民国迄今,晚清财政的研究宏著迭出。不过,既有研究中,关于晚清财政制度变动的专论反而较少,以清季新政期间财政制度嬗递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述则更为少见(详后)。清季财政制度变革虽然涉及很多方面,但是本人所瞩目者,与一般的通史架构不同,不准备照面面俱到的教科书式的“体系完整”,而是着力深究清季财政制度变革的关键问题。主要围绕光绪前期的财政制度兴革、新政期间的清理外省财政、外省财政机构变动、试办预算制度、税政制度的合理化变革等数个问题展开讨论,冀能展示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的主要面相。
    无论是清季新政还是财政制度的研究,无疑均属于晚清史研究中较具挑战的课题。过往学者从各种角度涉猎过相关文献,也产生过相当多的论著,自具开创性意义。而本人论著同时关涉两者,兼顾其互有制约和影响的一面,实系清代典章制度研究中更有挑战难度的选题。难度何在?清季新政期间,全方位引纳外来知识和制度体系,安置本土的过程又充溢着无穷的变数:模仿与泥古并存,趋新与守旧共时,速变、缓变与不变共同构成新政的主调;清季财政制度变动,处于新政大环境中,动辄触及各阶层利益,既得利益者尤其成为影响制度变革的关键,导致财政规制的改革产生变异。揆诸时人记载与后出文献,可以看出制度更张过程中,章程条文与历史实态互有参差,理想与现实若即若离。要恰当处理过渡时期的典章制度变动,难度在此,挑战亦在此。
    但是,最大的挑战还在于“理解过去”。依私见,这是今人研究典章制度史最难以逾越的障碍。今日国人的思维习惯、言说话语、行事方式,毕竟远离了百年之前的旧轨辙和旧传统。以新的言说和思维来处理清季变革前的制度形态,极易陷入以今人揣古人,两不沾边的窘境。光绪前期,藩司衙门、府厅州县官衙中以科房处理政事,其中办事人员之称谓即为今人所难以理解,诸如稿案、照磨、帮稿之类,望文生义显然动辄出错;以今人熟悉的现代行政机构科室观念来理解光绪年间的科房职能,附会解释外省设立的度支公所;甚至以现代财政学知识附会清代的度支、理财这类旧有说辞,显然是十揣九谬。职是之故,学者在梳理清季制度的变动时,易涉虚悬想象(imaginary)的危险,不是沦为格义附会,就是堕入隔靴搔痒。此事端赖学人抱高度之自觉,须警惕以后见之明妄揣史事变嬗,借今日惯性思维揣摩研究对象言行的倾向。这就要求研究者在感情和心智上真正置身于中国社会的历史场景之中,力图处在同一场景下去理解过去。陈寅恪教授要求“了解之同情”的研究态度,依然是典章制度史研究的至高境界:
    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具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然若加以联贯综合之搜集及统系条理之整理,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薰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③。
    抱具“了解之同情”,深入历史现场,培养特定的“历史感”,才能走进典章制度史研究的大道正途,也才会达到近真历史的境界。
    这一颇具难度的研究选题,若循着史学研究的大道正途沉潜比勘,掘隐发微,学术意义自然非同寻常。约略而言,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第一,借财政反映政治,以财政规制兴革折射近代政治变嬗的影像。财政是政治的延伸,是政治的外在形式之一。一国之财政制度,决于其政治制度之性质,但政治制度也反作用于财政之走向。研究财政制度兴替存革,实际上是探求清季政治制度变革的侧面。两者的密切联系,仅从清季中央集权一个基点即可以显示出来。清廷欲全面集权但却不掌握财权之大部,大部分财权实为督抚所掌握;兵权方面能否实现中央集权意图,全视财权是否掌握在清廷之手;各种改制完全是财政在说话,由于中央缺少大规模的独立性财源,许多改制事项也就不得不委之外省督抚;督抚鉴于军权、财权等被逐一侵夺,遂极力反对集权举措,上下矛盾随之衍生④。财政牵扯面之广泛,由此可见一斑。
    从学理方面看,19世纪西方的经济学人士认为,经济学大体上分为纯粹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又区分为经济政策学(狭义的应用经济学)和财政学。阿道夫·瓦格纳这样规定财政学:“从其实质而言,是经济学的一部分,从其形式上看,是国家学的一部分。”⑤梁启超一类人士即将财政学视为介于经济学和国家学之间的学问范畴。公开宣称喜好经济学的梁启超,在《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折笔之后,基本上只谈介于政治和经济之间的财政、金融等问题⑥。在其眼中,财政制度显然属于国家学层面的大问题,清季财政改制是国家制度变动之关键。清季度支部官员也有着类似的认识,认为试办预算制度“显以示理财之纲要,隐以定行政之方针”⑦。由此可见,预算制度隐含政治功能的认知相当普遍。因应这种理路,本书不局限于单纯揭示近代财政制度转型的问题,更有借财政以觇测政治的目的。
    第二,财政制度嬗递的样态可以很大程度上反映清季各类制度变动的面相。近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最大的特色恐怕是此起彼伏的变革,制度和观念也在或多或少、亦明亦暗的变迁之中。此一过程充溢着复杂的变动异数,又有今人难以觉察的不变面相。换言之,晚清以降的制度和观念既含有突变的成分,也存在渐变或不变的部分。亦新亦旧、不中不西或许是过渡时期制度变动的常态,全然趋新与全部守旧反而不符合历史的实态。这种实态正如鲁迅所说:“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自不许‘妄谈法理’以至护法,自‘食肉寝皮’的吃人思想以至人道主义,自迎尸拜蛇以至美育代宗教,都摩肩挨背的存在”,二重性或矛盾性天然地重合在一起,“既许信仰自由,却又特别尊孔;既自命‘胜朝遗老’,却又在民国拿钱;既说是应该革新,却又主张复古:四面八方几乎都是二三重以至多重的事物,每重又各各自相矛盾。一切人便都在这矛盾中间,互相抱怨着过活。”⑧鲁迅描述的情景虽是民国初年社会多种面相重合的现实,然而清季制度兴废的情态又何尝不是如此?监察御史李灼华曾对清廷的制度改革现状相当不满,他批评说:“世谓我国变政,不新不旧,不中不西,不人不鬼,势必至断送国脉而后已。”⑨既不新也不旧,实为当日各种改制的常态。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清季财政制度恰好可以成为一个考量整体制度演进的绝佳观测支点。无论是外省财政机构改制,还是税政合理化改革,以及预算制度的尝试,无不显示出新旧互渗、理想与现实彼此脱节的样态。清廷改制初衷一旦落在实处,无论各部院还是各外省,均有变通的做法,最终结果往往与最初设想渐行渐远。因而,清季财政制度兴革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各类制度变动的常规面相。
    第三,为研究近代典章制度史提供一个鲜活的个案。鸦片战争以降,中国被逐步拖入世界历史的轨道内,西洋政教制度和知识观念渐次输入国内,形成一个外力逼迫的趋势;然而,中华政教传统和文化习俗历久弥深,即使威迫如焚,仍有延续不绝的部分。进入民国,纷攘不绝的变革之外,仍有根深蒂固的传统成分被遗留在正式的制度之内。就研究层面看,“五四”之后,随着现代学术制度和研究方式的兴起,典章制度史研究的成果蔚然可观。历代典章制度进入学者视野后,相当多的论著限于探究制度架构的静止形态,肤浅的官样文章或被视为据以分析的典范文本,章程条文或被看做制度的确定形态,甚或依据后出理论条贯旧时文献,凭借西方经验模式反观中土旧制。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现代化史学”思潮兴起,更有学人奉“现代化理论”为制度研究的圭臬,视野之内,首尾两端而已,亦即先设想传统样式,然后一意寻找制度变动中的“现代化”成分,最后借现代化理论奢谈制度演变的结论。这类做法适堕入陈寅恪教授讥讽的“取西洋哲学观念阐紫阳之学”的陷阱:“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薰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难免“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⑩。另外,某些论著将研究对象过度简约化,认定制度是国家的制度,观念是全体人的观念,“历史必然是国家的记忆(history is the memory of states)”(11),丝毫不作差异性研究。多歧性也好,差异性也罢,在某些典章制度史研究中均隐约不彰。正如史界前贤严耕望教授所言:“前世史家之侧重政治史者,惟于中央为然;至于地方,则殊忽略,史志所记有关地方制度之材料,以视中央,十不当一,其明证也。”(12)汪荣祖教授也曾批评一叶障目的史学研究局限,他说:“长久以来,在一统的中央史观下只见中国之一致性,而模糊了中国的多样性,使地方色彩隐而不彰,造成整个国史不够周延的缺憾。”(13)
    本项研究所瞩目之清季财政制度变动,虽由清廷诏令启动,然各省举措不一,标准各异。即如户部本身,光绪初叶该部尚书和管部大臣的理想是规复旧制,奉行以内治外,希冀内外相维(14);而光宣之交,则倾向于以西式财政新制取代中土理财旧规,期能摆脱财政困境(15)。同一财政中枢机构,前后主旨已显天壤之别。清季财政上的诸多改革并非整齐划一,人为抵制与顺应风潮往往发生在同一省区,财务行政机构改革铭记着督抚司道个人的印记,分税改革亦掺杂着固守一隅之利的企图。清廷初定的改革意愿和设想,难以全面贯彻,制度改革最终形成不新不旧、童牛角马的中间形态。历朝历代典章制度兴废存亡,多有类此者。因此,清季财政规制嬗递个案在各类制度演进史上,实为绝佳典型。
    二、治史空间
    民国迄今,有关清季财政问题的研究论著,无论专论还是偶涉,多达成百上千篇(部)。但专门研撰清季财政制度变动者却相当少见。即便有,也大多限于探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这一个范围。这一看法,为近年来两位专门从事财政史研究的学人所认同。陈锋教授称,“一直受到学者注意的晚清财政体制研究,集中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方面。”(16)申学锋先生也认为,“关于晚清的财政制度与体制,学者们论述较多的为厘金制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17)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属于晚清财政制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观测财政制度变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侧面。具体到财政制度本身,尚有许多重要问题需要学人做细密的探究。已刊论著既给这项课题以相当启示,又预示着该问题尚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清季财政制度的变动民国初年就已进入学人的研究视野。不过,当时学人的眼光受到现代学术转型的影响,纷纷热衷于撰写“中国财政史”一类的通史性论著,尽管论著中涉及到晚清财政制度变动的内容,然而亦仅仅是论及制度变动的侧面或片段,间有部分论著受到西方财政史著述的范式影响,或感触于民国以来财政现实,所论问题不免带有“为现实而追溯历史”的倾向;各种论著虽详略不同,水准不一,但总体上呈现出数量扩张、全面开花的态势。其中,吴廷燮、贾士毅、胡钧、徐式庄、常乃德、刘秉麟、赵丰田、木村增太郎等人的财政通史类著述,基本上代表了当时晚清财政史研究的水准(18);就清季财政制度的涉猎程度而言,上述学人虽不一致,但亦注意到清季清理财政的事实,并对清季试办预算制度、省财政机构变动等问题有片段涉及。
    民国后期,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学人对清季财政问题展开专门研究,从课题范围、文献使用和研究深度来看,学术水准超越了上述通史类著述。不仅如此,这些学人的有关著述在今天来看,几乎仍是清季财政研究领域不可忽视的重要成果之一,其学术眼界和基本观点依然深刻影响着今人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趋向。这些学人中,与本项研究关系密切者主要有彭雨新、罗尔纲、罗玉东三人(19),其中,彭雨新的研究最值得重视。彭氏在1947年发表了研究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的论著,该文着眼点虽侧重探讨国省财政关系的症结和流变,但对清季的财政制度嬗递亦有精当剖论。其一,缕析解协饷制度式微的要因,注意到外省财政机构发生紊乱的趋势,奏销制度败坏的表现,以及财政收支系统的混乱;其二,分析清廷对各省财务行政机构的统一化努力;其三,略述清理财政与国地两税的划分(20)。这三个问题,恰好把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的关键点揭示出来。由于论者侧重国地财政关系方面,对制度本身的变嬗未作深入研究,所以,该文具有相当的提示作用。其余两位学人分别在研究光绪朝筹措财源和清季财政组织症结、督抚财权膨胀以及光绪朝财政整体变动的阶段划分等方面有独到见解。
    清季财政研究在建国后虽有所发展,但真正得到深入拓展的是在1980年代以后。大陆学人、海外学人,尤其是台湾学人均有上佳表现。
    大陆学人以研撰断代史性质的学术专著为主要特色,如周育民撰写《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涉及晚清财政的数个方面,较以往研究有较大的深入。该书在清季财政制度的变动方面,注意到外省财政机构由局所林立到统一机构的形成,对清理财政以及试办预算等问题也有系统的阐述(21)。周志初撰写《晚清财政经济研究》与邓绍辉研著《晚清财政与中国近代化》两本论著也注意到财政制度变动的事实,并有部分涉及(22),惟问题意识不在梳理制度嬗递方面。申学锋著《晚清财政支出政策研究》,虽系研究财政支出问题,但亦关注制度上发生的变化,在传统解协饷和奏销制度式微、外省财政机构的统一化、皇室财政对国家财政的侵蚀、会计科目调整、试办预算制度等方面,均有深入研究(23)。陈锋撰《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虽侧重财政政策的层面,然而关于奏销制度、清理财政、试办预算、外省财政机构的变动等清季财政制度的几个关键点上,作者仍有深浅不同的论列。这部巨著系近年来关于清代财政政策方面研究相当深入的学术论著,在文献使用和研究深度方面,较之同类著作贡献尤多(24)。史志宏、徐毅撰《晚清财政:1851-1894》也是研究晚清财政的力作,财政收支大势显然是本书的研究重点,但论者也注意到咸同以后,财政制度上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尤其是注意到外销财政崛起的事实,并作专门讨论(25)。比较而言,专题论文数量虽多,但研究深度值得称道的反而不多见。魏光奇、戴一峰、陈锋、邓绍辉、赵学军、周育民等学者曾研究清季财政问题,财政制度变动也牵动这些学者的视线,其有关论文或有总体研究,或有专题论列;就本选题而言,陈锋有数文论及清代奏销制度和行政组织的近代化,以近代化视角关注清季财政制度的剧烈变动,值得重视(26)。
    同一时期,海外学人的研究亦有进展,在清季财政制度、关税、厘金税、财政收支等方面,或有专论,或作涉猎,某些论点突破了旧说框架,实具相当启发(27)。日本有关学人也关注清代财政的研究,或撰述通史性著作,或探讨晚清地方财政问题,财政制度的嬗递亦得到不同程度的研究(28)。台湾近年来涉足清代财政领域的学人逐渐增多,其研究成绩亦相当突出。王业键、全汉升、何汉威、何烈等均属关注清季财政和税收的重要学人(29)。其中,何汉威近年来关于清季财税问题的研究成绩尤为显著(30)。何氏关于清季督抚对州县财政的整合努力以及清廷与各省财政关系的研究方式和学术视野对本项研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正如学人注意到的那样,民国迄今,有关清季财政制度的研究多数集中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方面,关于财政制度本身的研究虽有若干进展,但总体上略显不足。梳理既往的研究成绩,洞察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新的研究空间和研究方向。具体而言,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兼顾域外对本土财政改制的复杂影响。考量清季财政制度嬗递不应仅仅局限于财政本身,甚至也不应限于国内财政本身,在西学东渐背景下,应该关注域外新制对本土制度和观念的影响。税制改良、预算制度、收支新规等,无不渗透着西方理财新制的复杂影响。既往研究在这一层面上,仅注意到国内财政本身的演进,而未对日本等西方国家的财政制度的示范性影响加以关注。挖掘制度变动的内因自然重要,但外在影响显然不可忽视。美国学者任达(Douglas R. Reynolds)的研究表明,日本对晚清中国的变革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31)。它起码说明,西方近代的新知新制存在着逐步影响晚清变革的趋势,忽视这一事实,显然不能完整解释清季制度变动的真正原因。
    其次,应警惕就财政论财政的肤浅方法。过往研究论著往往存在着就财政论财政的趋向,过多地关注收支变动的表面。事实上,清季财政制度的演变过程渗透着各种错综复杂的非财政因素,中央与外省的关系状态仅是其一;此外,府厅州县官员的行事方式、利益结构及其对建立理财新制的复杂态度亦属于相当重要的牵制因素;清廷上层对待清理财政的意见分歧向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会议政务处大臣与度支部堂官的纠葛表现在很多方面,背后的要因却不限于财政本身,绝大部分反而是某派某系的政治性争执(32)。
    督抚本身的取向在既有的研究中往往被视为整体而不加区分,认定其对本省财政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实则不然。督抚升迁在清季相当频繁,揆诸时人文献,若辈极欲侦知辖境财源总貌,然而,府厅州县官员则形成牵制,欲其掌控一省之财源,实难如愿。近40年前,刘广京教授已敏锐地观察到,晚清督抚在省财政上的掌控能力颇受低层组织的掣肘,“事实上征收之赋税,其绝大多数并未达到督抚或藩司衙门,而早由道府州县各级所剥夺;而最低一层之州县书差衙役,于收取‘正常化’之陋规外,任意榨取民膏,尤难以数量计。由于层层制度化之贪污,贤明督抚,即有意整顿税收以利国计民生,事实上殊难为力”,“盖咸同以后各省势力之真正成长,固不在督抚之专权,而在下层军事与财政制度之变化也。”(33)然而,部分晚清财政研究论著,往往有一个理论预设,即认为各省督抚理所当然能够掌控本省财政的全部。揆诸事实,并不尽然。且不说清季督抚升迁频繁,难以完全了解本省财政实况,即使久任一方的疆臣,也不可能对各府厅州县财政作彻底的了解。清季历史的复杂情态还需要做相当细致的研究。
    再次,必须审慎确定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的关键枢纽。晚清财政制度涉及很多方面,庚子以后的制度变革也深深受到新政拓展的影响,能否站在全局选择研究的基点相当关键。基于上述考虑,清季试办预算制度是一个牵动制度变动的关键性行动,税制改良、财政收支制度变革、外省财政机构统一、奏销制度的式微、解协饷制度的兴废,甚至清理财政本身等,均围绕着试办预算制度而展开,或与试办预算有直接关系;试办预算本身又受新政改革发展态势的极大牵制,面临财政和非财政的各种制约因素。因而,抛弃面面俱到、体系完整的“通史架构”之后,欲真正探究制度变动的堂奥,选取研究对象的关键枢纽就显得极为重要。当这一制度变动的枢纽确定后,还须仔细梳理改制枢纽关涉到的每一环节,层层解扣,环环相接,如剥春笋,才能渐露枢机。如此,制度变动的真相方可言称近真。
    这项研究当然属于“再研究”的性质。站在学界前贤的肩膀上,能否真正筚路蓝缕,挖掘历史变动的背后脉象,是对学人的极大考验。本项研究立意甚高,是否做到言行一致,尚无充分把握。不过,“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心诚求之,虽不中亦不远”的境界,当昭示着本人努力的方向。
    三、文献与方法
    与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相关的文献可谓浩如烟海。如果考虑到文献不仅局限于财政问题本身,还包括时政、派分、新政等各类文献,甚至涉及到知识观念变动之类的大量资料,那么,这个“浩如烟海”的说辞更符合实际。具体而言,本项研究涉及到如下几类文献:
    其一,各类档案。主要是在户部(度支部)档案无缘利用的情况下,对于未刊的会议政务处档案等全面搜集;已刊清廷各部院和上谕档案当然也不能遗漏。此外,包括时人印制的小册子,书肆、书局翻刻的时政类书籍,官方出版发行的各类官报、章程、调查文牍等。这些文献收藏机构不一,搜集的难度很大。但对于本研究却尤为重要。
    其二,时人文集和公私记述文献。这部分文献比较凌杂,但数量庞大,所涉及者,不仅专指外省都督一类显赫人物的奏牍、电报和文论,更有名不见经传的各类人士的不同记述。这类记述除了日记、年谱、文集、函电之外,尚有野史、杂记、笔记等。因收藏分散,搜集不易,相当多的部分尚未被学人充分利用,但其文献价值往往不在档案文献之下。
    其三,报章杂志文献。清季报刊业已趋发达,通商口岸和内地已渐次涌现各种媒体,数量众多。限于精力,本研究选取重要者,细密爬梳,累日比对,逐步梳理出制度变动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文献资料。尤值得注意的是,上层秘闻和谋事过程,在官方公开的文献中万难寻觅;其片言只语、蛛丝马迹却由神通广大的各类访事员通过各种途径窥测搜罗,从而公诸报端。难窥真容的隐秘真迹,上下级往返函电等,往往可以从这些报道中得以连缀,事件发展的脉络也会变得相对清晰。
    其四,后人研究和记述文献。晚清以降,财政、政治和文化问题,向为时人关注,后来者研究相关问题多加注意,时加利用;民国以来的公私著述也有片段涉及。这部分文献虽相当散乱,不易搜罗,但其研究利用价值十分了得,足可弥补前三类文献的不足,且能启发后来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吾人虽已大量涉猎相关文献,得到一些关键的资料。但是,限于文献规模庞大,种类繁杂,个人精力和识见难以充分应对,这一部分文献仍有相当多的未被掌握,只能留待将来。
    就研究方法而言,本项研究在借鉴前贤研究脉络的前提下,审慎斟酌研究对象的性质和定位,选取恰当的研究基点,在具体论证过程中,又时刻抱具亲临其境的“入戏”心态,确能深入“人”与制度互有牵制的复杂时境。与既往研究相比,本课题尤注意这项“再研究”对研究心态和方法的苛责要求,极力避免流于肤廓,失之表面。约略而言,下述四个方面尤为重要:
    其一,调整研究眼光和学术识见是完成这一再研究的首要保证。具体而言,主要是避免财政制度研究中过分注重财政本身的单向度取向,致力于发掘财政规制变动的背后潜因。背后潜因甚多,政治势力之间的角逐与妥协不断轮回即是一例。民国后期彭雨新先生相当精辟的看法对本人调整研究眼光影响至大,他认为,“中央与省财政关系,实即两者政治关系之一面,而所谓政治关系者,又为政治势力之表现。”(34)研撰清季财政制度,实际上离不开彭氏这一入木三分的洞见。清季督抚、州县与清廷上层的关系不应单纯视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设若研究者被这种单一化的逻辑认知过度牵制,则难以发现讨价还价和彼此博弈的关系真相。在新制生成与旧制支离的过程中,上下之间的多重关系情态实具更强的约束力。只有把握这种约束力的限度,才能够理解财政规制嬗递的环境状态。时人尝用西方民法学上的“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角色转换来看待中央与各省督抚司道的互动关系(35),正好可作为今人理解历史真相的一个旁证。既往单向度解读史迹变动的倾向将会丢失关键资讯,反被九泉之下的研究对象所取笑。
    其二,摆正“人”与财政数字的关系是本项研究最起码的前提。当下不少学人认定,财政是与数字联系在一起的,数字确否、数据材料多否相当关键。这一说法大致不错。具体到不同的研究对象,却需要反思这一说法的普适性是否恰当。“财政”是一个来自日本的新式和语词汇,清季时人往往将它视为“财”与“政”的结合体,“财有待于政,政非有待于财”,这类说法反衬出当下学人习惯性认知的局限所在(36)。某些既有的研究论著中只见“财”而不见“政”的倾向显而易见。财政收支的数字固然重要,然而仅限于此,不穷究其根由,忽视数字背后蕴含的信息,对于默察改制动因不仅无益,甚且有害。清季资政院在审查预算案时,并未将预算案视为单纯的财政问题,反而认定其与政治有密切关联:“中国现在时势,自应从政治一方面鞭辟进行,故不可仅以财政上之眼光审查之,而当以政治上之眼光审查之也。诚以今日财力竭蹶,不足达政治之目的者,其病坐在新旧杂糅,故不可不以政治眼光为革故鼎新之计划也。”(37)跳出财政来看待财政,反映出时人力求避免一叶障目的思维局限。一叶障目的习惯反映在学术研究中,其教训可能比生活上来得更深刻。
    清季政界、学界、军界和商界等,因利益、视野、观念之差异,明显存在人事派分的事实,这类派分之间的纠葛是影响财政规制的要素之一。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埃西姆格鲁(Daron Acemoglu)提出了制度变迁中的冲突论,这一理论认定,制度选择是利益冲突的团体间互相斗争的结果。各社会团体间的冲突是制度分析的基本要素,冲突性质上的差异导致不同的“制度集”(38)。这一看法虽然建立在西方社会基础之上,但却部分地暗合于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的事实。以今日事实来看,制度实际上是“人”的制度,制度史研究若剥离了“人”这一最具活力的因素,其研究必然趋向僵化(39)。正如海外学者敏锐感觉到的,“冰冷的制度下,掩藏的往往是流动而多变的思想;制度史的观察,不能无视于人群的活动与思考。”(40)
    其三,打通学科藩篱依然是本项研究区别于其他同类研究的关键方法。株守各专史、互不越雷池一步,以及打破学科限制,强调“跨学科”研究,这是当下非常明显的两种趋势。就历史学本身而言,这两个趋势恐怕均有问题。“东面而望,不见西墙;南面而视,不睹北方;唯无所向者,则无所不通”,《淮南子·汜论训》这一句颇含寓意的说法,揭示出株守学科之藩篱确有其局限。即如本项研究,财政制度变动问题表面上看似财政史的范围,然而却又关涉政治、知识、观念和政派人脉关系等,如果考虑到新政改革涉及的各个方面,那么,这一课题显然不能仅限于财政史学科之内,保持学科的开放性可能会打破“定于一尊”的学术短视。从这个意义上看,摒弃单一的学科认同意识,远离学科束缚,可能会成为本研究是否合乎历史学轨辙的先决条件。
    更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应对“跨学科”研究。时下所谓“跨学科”当有一定的道理;但本项研究讲求“整体历史”的研究境界,是否非要追赶学术研究的时髦,刻意跨越历史学与其他大学科,则未必一定如此。私意认为,只要抱具追求历史研究的完整性认知,那么,所谓时髦的“跨学科”也就等而下之了。“跨学科”方法近年来被很多人奉为学术突破的法宝,其实它或许会带来人们意想不到的困境。眼下很多研究经济史的学人动辄即称“跨越历史学与经济学的界限,同时使用这两种学科的方法分析经济史上的研究对象”,殊不知,这类做法往往会陷入学术研究的窘境。正如有学者坦言,这无疑是一个“两难之局”:
    以历史上的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时,无可避免地需要运用到经济学的概念及其理论与框架,可是这些分析工具大部分是西方近代学术发展的结果,其实证基础也主要来自西方的经验。当应用在中国国情中时,大家都清楚不可以削足适履地硬套,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但怎样才算是适当?尽管众说纷纭,但完全归于主观的见仁见智,未免失诸笼统,不符合历史学严格学术训练的要求。
    不同学科如实证的历史学与经济学,学术的标准绝不相同,前一领域常用的一些举证方法,对后者而言会觉得没有足够的阐释力或流于以偏概全;后一领域惯用的推理方法,对前者而言又会感到好像证据不足或见林不见树。不过,既然跨越了学科的藩篱而拓宽了视野,就应该融会相关学科的不同标准。要达到这目的,有两个可能的取径,一是要求同时满足全部学科的标准,而不管它们落差有多大。第二种方向是让读者各取所需,即写历史时要满足历史学的实证标准,论经济解释时要合乎经济学的要求。……就算在这种自我约束的规范里,亦不免遇上读者错置的困境,即不懂历史学的无法欣赏历史的史料论辩,缺乏经济学素养的却混淆了史实论述与经济解释。对笔者而言,这可能是一个两难之局(41)。
    “两难之局”的窘境,是严谨学者审慎得出的结论,学界众人或许认为这是“庸人自扰”,不抱警觉,随意奢谈“跨学科”,自然谈不上真正的史学研究。罗志田教授注意到,“如今后现代主义者已在质疑‘学科’(academic disciplines)的正当性,认为学科的划分也是带有‘偏见’或倾向性的‘现代’产物(这种‘反学科’的观念与一般‘跨学科’的主张有相当的区别)。不仅‘学科’的划分已成‘疑问’,就是‘学术’与‘非学术’的划分也开始受到带否定意味的关注。”(42)这一观察,至少显示出“学科”这一现代产物在某种情况下,有可能会成为学术研究的障碍,其蕴含的寓意远非时下追风者所可理解。
    其四,慎重看待中西新旧观念对研究对象的规约和影响。中土观念与西方观念、趋新思想与守旧思想往往被研究者视为两对不可弃置又难以言实的分析工具。所谓观念云云,如果不落在实处,以实证虚,即无法深入历史场景,所谓制度史研究也就沦为空泛,免不了肤廓之论;如果连基本的术语、概念也无法知晓其源流变动,仅以今人熟知的称谓附会历史实情,以当下之观念套用时人所思所想,则制度之本源和变嬗之脉络同样无法厘清。即如“财政”一词,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外来词,中国古时并无“财政”说法;清代以来,也仅仅以“度支”、“理财”一类的词语称谓近代“财政”事实。这不仅是称谓的变化,而且反映出朝野对财赋役食进行征取调节的一种观念。“财政”一词大行其道,是在清季新政期间外来学说浸润中土背景下才逐渐流行的(43);所谓“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称谓,更是在清朝覆亡前一二年内,才开始流行于报章上的概念。民初财政史家贾士毅的说法即对后出概念抱有一定的警惕性:
    我国向无地方财政之名,而地方财政之观念,随近代政治思潮而生。在昔政尚简易,地方事务仅有尚学、慈善两种,而其基金大率由捐募而成,或系士绅举办,然无划一之组织,地方自治之雏形未成,遑论地方财政。有清之季,国民远慕欧美地方政绩,渴望民治之念甚切。清廷筹备立宪,于省会设咨议局,并颁布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始具地方自治之雏形。迨武昌起义,民治之说益盛。二年春,财政部始颁划分国家税、地方税法草案及国家费目、地方费目标准案。虽其范围甚狭,而地方财政之权舆实基于此(44)。
    贾文撰就于民国20年代,受地方自治和民治观念的影响甚深。其认定我国向无地方财政之名,而地方财政之观念亦随近代政治思潮而生,诚然。但其仅以地方自治或民治发展状态判断地方财政之有无,实不甚妥当。其忽视咸同以降各省财政收支新局面的变化,十分显然。可见贾氏抱具之观念本身已脱离史事变动之真迹,颇有以后出思想、概念、标准衡量史迹的倾向。民初史家即有此类思维倾向,后来者,免不了仍受此类说辞的牵制和影响。不但诸如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之类的说法如此,即便如“预算”一词的使用也莫不如此(45)。探讨清季财政典章制度的变动,如果不警惕这类旧有说辞与后出新词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分别代表的不同观念差别,就很可能言不及义,即便强为解释,反而离事实真相愈远。
    使用中西新旧这些分析工具,研究者也容易将两者简单类比,论证由旧趋新,往往关注两个端点的显著现象,即仅仅关注表明“旧起点”与“新终点”意义的现象,至于新旧交织、新中有旧、旧中含新的胶着状态不欲坐实,匆忙断论,也属极端化的做法。学界或将财政新现象归结于“财政近代化”,有意无意忽视旧规和旧习复杂影响的研究思维,更是以后出理论统系文献材料的习见方法。究其实,还是误解中西新旧这个分析工具的真正价值,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无益于对典章制度史作出入木三分的研究。
    清季财政制度改革研究,自时间上看,除了需要注意财政制度在光绪前期和中期的兴革之外,改制活动主要是集中在光绪末年及宣统年间,前后仅持续数年时间。从涵盖内容上看,清廷和外省的改制活动主要围绕西式预算制度移植而次第分层展开。首先注重为试办预算做好准备工作,这主要是体现在大规模进行外省财政清查;其次,西式预算知识体系的引纳和吸收是一个必备的环节;再次,各省各部试办预算的具体过程,外省督抚在此间施加了各种影响,制约着制度移植的成效。同时,为达到试办预算的目的,在国内引进西方新税制,改造旧式租税制度,酝酿划分国地两税,从税政上调处中央和外省的财政关系;试办新式预算与移植新税制的过程中,外省财务行政机构也进行着一系列改革,以适应新的财政运作制度。清季财政改制的背景和成效反思,同样是研究过程不可回避的问题。
    笔者对光绪前期财政制度兴革作为清季财政改制的重要背景加以关注,而将整个财政改制的环境制约和民初传衍问题作为深化研究对象的结论性问题予以检讨。上述围绕预算制度移植而展开的各个问题构成了本项研究的主要范围。在研究叙述上,主要依照内在逻辑,分层叙述,既不愿作浮光掠影式的扫描,亦不屑于照教科书式的面面俱到,而是在对文献竭泽而渔的基础上,尽量做精深的研究,希冀揭示出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的内在机理,呈现这数年间历史变动的关键史迹。
    毋庸讳言,由于改制时间持续较短,上述各问题均在同一时间交错进行,彼此混杂。因而,在篇章安排上做到完全呈现时间序列的清晰脉络实属万难,本研究按照改制内在逻辑来分章排布,意在能够清晰展示改制活动的各个侧面。这样的筹布谋篇,利弊兼具,利不待言,惟弊处尤待阐明。历史事件是一个整体,分割问题、分层阐论或有不得已之苦衷,然“瞬间历史”的整体性却遭到相当程度的割裂,彼此纠葛的诸侧面或因分层叙述而失去联系。犹如史家面对纪传和编年,是非当否,莫衷一是,总有艰于取舍的难处。当研究对象历时较长或属于“长时段”问题时,此类困惑自当可免,然研究短时间内彼此联系紧密的诸类史事,欲恰当兼顾时间序列和内在逻辑,不啻是对学人的极高考验。敝书谋篇布局,侧重其一,尽量兼顾时间序列,但难以完全做到合二而一,或许是笨拙使然。
    其实,清季财政改制涉及的问题,由近及远,尚有财政官制改革、公费制度改革、公库制度筹建、货币改革、金融秩序调整等诸多问题。财政官制改革和公费制度筹谋两个问题,本项研究虽未专列篇章深论,但文中略有涉及;其余问题因研究选题限制和文献搜集等原因,未能一一申论,暂容另定选题时予以关注。相信此类问题的深入考究,亦可加深对清季财政改制的多侧面展示,有裨于拓展整体历史的研究进路。
    注释:
    ①《度支部奏为酌拟臣部清理财政处各省清理财政局办事章程缮单折》,安徽官纸印刷局清末铅印单行本。
    ②《滇督通电各省筹商要政》,《国风报》第1年第22期,1910年8月11日。
    ③陈寅恪:《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07页。
    ④沈乃正:《清末之督抚集权、中央集权与“同署办公”》,《社会科学》第2卷第2期,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版,第311-342页。
    ⑤阿道夫·瓦格纳(Adolf Wagner,1835-1917)是德国最著名的财税学家,优秀的经济学家,资产阶级近代财政学的创造者。此处引文转见森时彦:《梁启超的经济思想》,收入狭间直树编:《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共同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37页注释。
    ⑥狭间直树前揭书,第237页。
    ⑦《度支部奏试办预算谨陈大概情形折》,《政治官报》第866号,宣统二年二月二十日,第12页。
    ⑧鲁迅:《热风·随感录五十四》,《鲁迅全集》第1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44-345页。
    ⑨李灼华:《奏为改订官制不得轻旧重新徒事纷更无裨实际折》,《移孝轩疏稿》卷上,清末稿本,第167-172页。
    ⑩陈寅恪:《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第507页。
    (11)引自Henry A. Kissinger,A World Restored,New York:Grosset & Dunlap,1964,P.331。
    (12)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史》卷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4年版,第1页。
    (13)汪荣祖:《史学九章》,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09页。
    (14)详见刘增合:《光绪前期户部整顿财政中的归复旧制及其限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9本第2分,2008年版。
    (15)详见刘增合:《西式预算制度与清季财政改制》,《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
    (16)陈锋:《20世纪的晚清财政史研究》,《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
    (17)申学锋、张小莉:《近十年晚清财政史研究综述》,《史学月刊》2002年第9期。
    (18)吴廷燮:《清财政考略》,1914年铅印本;贾士毅:《民国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17年版;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商务印书馆1920年版;徐式庄:《中国财政史略》,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世界书局1930年版;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赵丰田:《晚清五十年经济思想史》,哈佛燕京学社1939年版;木村增太郎:《中国的经济与财政》,东京大阪屋号书店1923年版。
    (19)三人的研究论著较多,与本文关系密切者,主要有彭雨新:《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社会科学杂志》第9卷第1期,1947年;罗尔纲:《清季兵为将有的起源》,《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5卷第2期,1937年6月;罗玉东:《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1卷第2期,1933年。
    (20)参见彭雨新前揭文关于三个部分的论述。
    (21)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291、412-422页。
    (22)周志初:《晚清财政经济研究》,齐鲁书社2002年版,第99-108、116-125页;邓绍辉:《晚清财政与中国近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5-289页。
    (23)申学锋:《晚清财政支出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191、200-205、250-268页。
    (24)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00-528页。
    (25)史志宏、徐毅:《晚清财政:1851-1894》,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9-255页。
    (26)魏光奇:《清代后期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的瓦解》,《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1期;戴一峰:《晚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以近代海关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陈锋:《清代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调整》,《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清代财政行政组织与奏销制度的近代化》,《人文论丛》2000年卷、《清代财政制度的近代化》,《东瀛求索》第11号,2000年;张神根:《清末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划分评析》,《史学月刊》1996年第1期;邓绍辉:《光宣之际清政府试办全国财政预决算》,《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张九洲:《论清末财政制度的改革及其作用》,《河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赵学军:《清末的清理财政》,收入王晓秋、尚小明主编:《戊戌维新与清末新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周育民:《清王朝覆灭前财政体制的改革》,《历史档案》2001年第1期。
    (27)如刘广京:《晚清督抚权力问题商榷》,载氏著:《经世思想与新兴企业》,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陆惠凤:The Board of Revenue and Late Ching Finance and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Provincial Government 1893-1899,Ph. D. Dissertation,Harvard University,1977;Stanley,Spector Li Hung-chang and the Huai Army,Seattle:Univ. of Washington Press,1964;王业键:Land Taxation in Imperial China,1750-1911,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3;Hon-wei Ho(何汉威),A Final Attempt at Financial Centralisation in the Late Qing Period,1909-11,Far Eastern History,1985,Vol. 32。
    (28)佐伯富:《清代盐政の研究》,京都大学东洋史研究会1956年版;山本进:《清代财政史研究》,汲古书院2002年版、《清代后期四川地方财政的形成》,《史林》第75卷第6号,1992年、《清代后期四川的财政改革与公局》,《史学杂志》第103编第7号,1994年、《清代后期湖广的财政改革》,《史林》第77卷第5号,1994年、《清代后期江浙的财政改革与善堂》,《史学杂志》第104编第12号,1995年、《清末山西的差徭改革》,《东洋史研究报告》第19号,1995年;谷井阳子:《道光咸丰时期地方财务基调的变化》,《东洋史研究》第47卷第4号,1989年;土居智典:《清代湖南省的省财政形成与绅士层》,《史学研究》第227号,2000年、《从田赋地丁看晚清奏销制度》,《北大史学》第1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清代财政の监察制度研究——交代制度を中心として》,《史学研究》第247期,2005年。
    (29)王业键:Land Taxation in Imperial China,1750-1911,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3;全汉升:《清季铁路建设的资本问题》,载氏著:《中国经济史研究》,香港新亚研究所1976年版;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台北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81年编印;林满红:《晚清的鸦片税》,《思与言》第16卷第5期,1979年、《清末本国鸦片之替代进口——近代中国进口替代个案研究之一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9期,1980年。
    (30)何汉威:《晚清四川财政状况的转变》,《新亚学报》第14期,1984年;A Final Attempt at Financial Centralisation in the Late Qing Period,1909-11,Far Eastern History,1985,Vol. 32;《清季赋税基准的扩大及其局限——以杂税中的菸酒税和契税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期下册,1988年;《从银贱钱荒到铜元泛滥——清末新货币的发行及其影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2本第3分,1993年;《清末广东的赌博与赌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6本第2分,1995年;《清末最后十五年间政府的筹款方策:盐斤加价》,《中国史学》第6辑,1996年;《从清末刚毅、铁良南巡看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8本第1分,1997年;《清季国产鸦片的统捐与统税》,《薪火集:传统与近代变迁中的中国经济——全汉升教授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台北县稻香出版社2001年版;《清季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的反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3分,2001年。
    (31)任达:《新政革命与日本——中国,1898-1912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217-218页。
    (32)庆亲王奕劻与度支部尚书载泽的矛盾即是其一,谙熟内情者称:“亲贵中,惟泽公负时望,庆等忌之。”杨寿枬:《苓泉居士自定年谱》,《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7辑第164号,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32-33页。宣统三年春天,载沣准备罢黜奕劻而擢升载泽,奕劻一派惊恐异常,大呼“我辈连年计划将成画饼矣”;奕劻出任总理大臣后,授意汤化龙联络各省咨议局,呈请亲贵不得干政,其意在于阻止载泽东山再起。同前书,第33页。
    (33)刘广京:《晚清督抚权力问题商榷》,载氏著:《经世思想与新兴企业》,第251-252、292-293页。此点承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何汉威先生见告,谨致谢忱。
    (34)彭雨新前揭文,第39页。
    (35)详见《资政院预算股股员长刘君泽熙审查预算演词》,收入佚名:《中国预算要略》,清末铅印单行本,第1-2页。
    (36)佚名:《上沈提学论国家理财书》,南洋官报局清末铅印单行本,第11页。
    (37)《中国预算要略》,第4-5页。
    (38)Acemoglu, Daron, Simon and James A. Robinson, Reversal of Fortune: Geography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Income Distribution,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2, 118: 1231-1294.
    (39)刘龙心在研究现代学科体制问题时,亦深有感触地说,“从枯燥无味的制度中,我看到了活跃于制度底层人群的活动与思考,也看到了曾经参与建构体制的人,最终不免也为制度所塑;制度不再是孤悬的条文,也不是乏味的规章,制度背后所显映的是人们对问题思考的路径以及对时代所做出的反想。”参见刘龙心:《学术与制度——学科体制与现代中国史学的建立》,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自序”第2页。
    (40)刘龙心前揭书,第11-12页。
    (41)苏基朗:《中国经济史的空间与制度:宋元闽南个案的启示》,《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
    (42)罗志田:《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自序”第3页。
    (43)宪政编查馆制定的新官制中,各部的名称将准备改革,度支部改称财政部。对此,各大军机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名称改革并不重要,徐世昌认为内务府和法部名称可以照此改革,其余仍旧,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参见《各部院果能于实际研究乎?》,《申报》1910年12月26日。几乎在同一时期,有人建议将度支部改为“财部”,理由是“度支部虽沿古名,究属部分之一事”,而“财部”所涉及的范围应该更广一些。参见《(李灼华)附片》,李灼华:《移孝轩疏稿》,第167-172页。这是在“财政”一词流行一段时间后发生的中央各部“改名”议论。由此可见,“财政”作为一个新式词汇真正融入各阶层人们的思维中,尚有一个不短的过程。
    (44)贾士毅:《民国续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2页。
    (45)学界研究财政史中,“预算”、“预算制度”等历史专有名词,时见含混使用者。陈锋先生曾列举过相关著作和研究者的主张,并阐述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参见氏著:《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第500-5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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