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这个所谓的“总量之谜”,我们要从GDP等社会价值总量的构成入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价值量W是由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c、加上工人的工资V、再加上工人劳动的增值部分(剩余价值)m构成的,即W=c+v+m。根据马克思商品价值量公式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可以揭示出社会价值总量增加的路径和真正源泉,从而轻易破解所谓的“总量之谜”:
(1)生产过程中工人活劳动投入的不断增加,是社会价值总量增加的根本原因,工人的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坚持正比说的学者往往忽视了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条件下,活劳动的投入的变化。这种变化包括“质”和“量”两方面,从“质”的方面来说,为了更好地操作先进的机器设备、适应科技的发展速度,人们在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上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大提高了劳动力价值;就“量”方面而言,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适龄劳动人口高峰期的来临,我国就业人口总量也持续大幅增加。活劳动的质和量的增进,直接导致工人活劳动的增加,从而增大了社会价值总量。
(2)劳动生产率提高条件下,活劳动投入的增加必然带来剩余价值量的增加,从而增大了社会价值总量。在剩余价值率不变的条件下,活劳动的增加会使剩余价值量的增加;更何况,在科技的促进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往往会带来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活劳动较之以往可以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
(3)生产资料的投入量增加,也会使社会价值总量增大,但物化劳动不会发生价值增值。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文化和服务的需求要来越多,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需求,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作为生产的物质基础,其投入量不断增加,增大了社会价值总量。但需要注意的是,转移生产资料旧价值的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实际上考虑到折旧和损耗的因素,生产资料的价值还会出现一定的贬损。
综合分析以上三条价值总量增长路径,我们不难看出社会价值总量增加的真正源泉是由活劳动投入增加带来的。以上提到的主张劳动生产力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成正比说的学者,闭口不谈劳动量增加的事实,而片面地将CDP增长看作是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个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这是十分错误的。
2.用“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不能科学地解释价值总量之谜
谷书堂、钱伯海等学者认为,要解决所谓的价值总量之谜,就只能用劳动和物化劳动生产资料共同创造价值的理论来解决这一现实社会的经济难题,并且是科学技术越先进,生产资料在生产中创造的价值量就越大。用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来解释价值总量之谜,不过是传统庸俗经济学的错误观点的翻版,即用形而上学的方法为收入找寻最直接的来源。法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萨伊在斯密教条的基础上认为,生产中的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三个要素是创造价值的源泉,每一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能得到相应的收入。马克思将其称为“三位一体公式”。萨伊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分配理论,对以后庸俗经济学家和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理论影响极大,他们在分析各个阶级的收入时,都是以萨伊的这个理论为依据的。对这一错误思想,马克思早已经批评过了。因此,用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不能解决总量之谜问题。马克思则在劳动生产力与单位商品价值量成反比的基础上,运用价值转化为市场价值的转形理论,通过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科学地解决了这一谜题。资本家对超额剩余价值的追逐,总是试图使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市场价值(社会价值),从而使自己获得一个超额的价值,而这是通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的。所以,马克思说:“商品的绝对价值本身,是生产商品的资本家所不关心的。他关心的只是商品所包含的、在出售时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实现本身就包含着预付价值的补偿。因为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正比,而商品价值的降低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反比,也就是说,因为同一过程使商品便宜,并使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提高,所以就揭示了一个谜:为什么只是关心生产交换价值的资本家,总是力求降低商品的交换价值。”正是资本家对超额剩余价值的追求,不断使劳动的生产率得到提高。当个别资本家的这一行为成为所有资本家的普遍行为时,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就得到了普遍提高,超额剩余价值生产也就转化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这样,马克思就辩证地解决了为什么价值总量不变而资本家仍然乐此不疲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谜题。
3.用“劳动复杂程度高的劳动创造更多价值”为成正比说辩护徒劳无益
马克思在分析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时,有这样一个理论前提:“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能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马艳和程恩富两位学者认为,这个假定前提只考虑劳动客观因素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忽视了劳动复杂程度和劳动强度等劳动主观因素的影响。他们引用《资本论》的原文,试图说明马克思在个别企业分析层面上、甚至整个世界范围内承认,受到劳动复杂程度和劳动强度的影响,“劳动生产率高的劳动提供更多的商品价值”这一观点。对此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孟捷,他在论述“正比说”不仅适用于同部门企业的比较,还可以扩展到不同部门的层次时,引入了马克思列举的纺纱工和珠宝细工的例子,试图说明在即使不同的部门之间,在同一劳动生产率条件下,同一时间内复杂劳动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及剩余价值)。
马艳和孟捷的观点实际上都是将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劳动强度作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主观因素,试图证明生产率高的劳动天然就是复杂劳动;生产率低的劳动天然就是简单劳动;反之,复杂劳动一定是生产率高的劳动,简单劳动一定是生产率低的劳动。如按照他们的逻辑,生产率高的劳动就是多量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更多的价值;生产率少的劳动是少量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较少的价值,那么在研究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时,劳动量得不到统一,就无从考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了。“正比说”所主张的“劳动复杂程度高的劳动创造更多价值”的观点实际上是将劳动生产率层面的比较,错误地理解为不同劳动量的比较。造成以上谬误的根本原因在于“正比说”研究方法论上的错误。马克思在研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并不是“忽视了主观因素”,而是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作为物的因素就是客观的,人的劳动是主观因素,所以,不应将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因素分为主观和客观因素,劳动生产率本身就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效率。
在“劳动复杂程度高的劳动创造更多价值”的观点基础上,马艳、程恩富两位学者对马克思的上述经典论断中的“同一劳动”、“同一时间”,做出如下解读:“同一劳动是指同一企业的劳动,同样的时间则是指这一部门生产某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孟捷也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同一劳动”可以解读为两种含义,一种是“生产同种使用价值的劳动”,一种是“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受技术变革的影响,仍然和先前的劳动复杂性上保持同一”。这无疑是曲解了马克思的“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创造等量价值”这一著名论述。马克思运用辩证法将劳动进行高度地抽象和概括为“同一劳动”,这是对劳动的质的规定,“同一时间”是劳动的量的规定,不能将其割裂;“同一劳动”其实是千千万万劳动的一个“标本”,只有“质”和“量”的同时规定才能真正体现其标准性。所以,正比说的学者口中作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主观因素,在分析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的假定前提中就已经既定,即已经舍象掉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及劳动强度的换算也已经在其背后完成了,这里的劳动已经是同质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在此前提下,分析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时,才有可能将“同一劳动”放在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进行比较:同一劳动在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创造等量的价值,但生产的使用价值不同;从而得出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成反比,与使用价值量成正比的结论。反过来说,主张“正比说”的学者在分析劳动生产率不同条件下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时,以“马克思未对生产过程的主观要素没有界定”为由,用劳动的差异否定劳动生产率的差别,来否定讨论劳动生产率的差别对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影响是在“同一劳动”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一前提,从而破坏了研究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的基本前提。
四、结论
综上所述,“正比说”的四种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笔者认为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读,均不可苟同。产生误读的根本原因在于:1.“正比说”否定了马克思的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模糊了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区别,进而混淆了“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与“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2.将商品价值的不同表现形式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现象形态关系理解为本质关系。
所谓的“正比说”根本不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创新,而是理论倒退,是将劳动价值论倒退回“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的斯密教条和被庸俗经济学广为利用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代表的是庸俗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反映的是在物的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庸俗的劳动价值论反映的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所以说,“正比说”是理论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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