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人口、资源、劳动经济学 >> 正文

中国劳动报酬份额变动与总体工资水平估算及分析(二)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9期 张车伟 参加讨论75

(二)第二种口径劳动报酬份额变动:作者的估算
    

    使用雇员劳动报酬来衡量劳动报酬份额应该说可以避免统计口径变化引起的问题,因为雇员劳动报酬仅仅计算领取工资收入劳动者的报酬,界定清晰且易于统计。然而,国家统计局从来没有公布过我国这一口径的劳动报酬数据。
    通过分析资金流量表,我们找到了可以大致估算中国雇员劳动报酬总额的一种方法。资金流量表提供了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劳动报酬的获取情况,据此我们可以容易地区分出雇员部门和自雇部门。具体来看,企业部门(包括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和政府部门当然属于雇员部门,这两个部门中不可能存在自雇就业的状况,把这两个部门的劳动报酬加在一起就可以得到全国雇员劳动报酬总额;而住户部门显然属于自雇部门,住户部门得到的劳动报酬一定是从自我经营活动中得到的劳动报酬,属于自雇就业者的劳动收入。根据这样的划分,我们计算了1992~2008年间雇员劳动报酬占GDP份额的变化情况,结果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1992年雇员劳动报酬份额为33.28%,2008年为30.26%,在此期间,劳动报酬份额共下降了3个多百分点,下降幅度并不大。鉴于雇员劳动报酬份额是国际上常用的统计口径,其结果完全可以用来进行国际比较。据此来看,2008年中国劳动报酬份额为30.26%,仅相当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等国的水平相当,体现了发展中国家的典型特征,这说明中国劳动报酬份额水平低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为了印证根据资金流量表数据的估算结果,我们还找到了另外一种估算雇员劳动报酬总额的方法,即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估算雇员工薪报酬总额。每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都公布有关这一调查的信息,通过把城乡居民收入中工薪收入加总就可以得到每年的雇员工薪报酬总额。我们知道,在收入调查中得到的工薪收入一定是受雇获得的报酬,自雇劳动者的收入不可能被归为工薪收入。当然,通过这一途径得到的数据有可能存在着对劳动报酬总额低估的问题,因为受调查者一般都有低报收入的倾向,不过,这样的系统性误差对于观察劳动报酬份额变动趋势来说似乎不会有太大影响。国家统计局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比较完整,从这一途径可以得到目前来说时间序列最长、连续性最好的雇员劳动报酬总额数据。根据这一数据来源的估算结果,1985年我国雇员劳动报酬(或者说工薪劳动报酬,本文的雇员劳动报酬和工薪劳动报酬是同一概念)份额为23.55%,2010年为26.95%,在25年的时间内仅仅上升了3.5个百分点左右,其中最高的2003年达到29.92%。
    图3是作者分别根据资金流量表数据和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推算得到的雇员劳动报酬份额的变化情况。从该图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种推算结果,劳动报酬份额都没有呈现出显著下降趋势,而是表现出在低水平上保持稳定的特征。两组数据的区别是,从资金流量表数据得到的数据高于从收入调查得到的数据,而且越是较早时期,这种现象越严重,到了2003年后,二者之间差距大大缩小。由此我们也可以印证前面的一些推测,即资金流量表数据尤其是早期数据可能存在着对劳动报酬的高估,而居民收入调查数据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劳动报酬的低估。即便如此,我们毕竟得到了一种统计口径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报酬份额数据,而且从中得到这样的认识:我国劳动报酬份额并没有出现严重下降,而是表现出在低水平上相对稳定的特征。那么,劳动报酬份额的相对稳定是否就意味着收入分配格局没有出现严重问题呢?对此,我们只有在清楚地了解了雇员劳动报酬份额变动的真实含义后,才能对问题有更明晰的判断。
    

三、劳动报酬份额变动的含义
    

    当使用雇员劳动报酬口径时,劳动报酬份额的含义比较清晰,同时也具有国际可比性。在这一口径下,劳动报酬份额反映了劳动收入相对于资本收入的变化,能够揭示出经济增长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劳动者收入的增长。同时,它还具有更进一步的含义。由于雇员数量变化也会影响到劳动报酬份额变化,即使假定在总产出、利润和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雇员数量或者说雇员占总就业的比例增加,劳动报酬份额也会增加,劳动报酬份额因此还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度量经济发达程度的作用。发达程度越高,雇员就业比例就会越高,劳动报酬份额也会越高。在OECD经济体中的发达国家,劳动报酬份额大都比较高,但同时这些国家雇员(工薪劳动者)占就业的比例也很高。相反,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就业雇员化程度往往较低,尤其是那些农业仍然是其就业主要领域的国家,雇员就业比例就更低,雇员劳动报酬份额当然就会很低。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国家就业雇员化过程已经结束,正如我们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所看到的那样,相对稳定的劳动报酬份额能够反映社会财富在多大程度上转变为劳动收入;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就业仍然处于不断雇员化过程之中,劳动报酬份额低在这种情况下并不能被直接解读为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低,而必须同时观察就业格局所发生的变化。中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劳动报酬份额的变动不仅意味着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同时也暗含了就业格局的变化。
    事实上,中国当前劳动报酬份额的低水平主要是由就业的雇员化程度较低所决定的。中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就业格局正在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就业不断从自雇转变为受雇的形式,也就是说就业正处不断雇员化的过程之中。所谓自雇就业简单说来就是没有雇主、自己为自己支付劳动报酬的就业;而受雇就业则是为别人工作、由雇主给自己支付劳动报酬的就业。我国目前可以被视为自雇就业的活动主要有这样两类。一类是农村的家庭经营活动,农村的农业经营活动大都以家庭为单位,使用自己的劳动力和一定资本品投入,通过土地获得产出和收入,其获得的净收入体现为产出和投入之间的差异。另一类则是在城镇和农村从事的个体工商业活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指出的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如果全部由个人或者家庭成员承担,其自雇就业的性质当然不言而喻,然而,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拥有雇工,只要雇工数量不超过一定数量,仍然被视为个体工商户,在这种情况下,被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劳动者其收入虽然也由别人支付,但其就业仍然被视为自雇就业。
    与自雇就业相比,受雇就业往往工作更为稳定,收入水平更高,保障程度也更高,所以,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就业格局从自雇为主转变为受雇为主当然就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目前就业的雇员化程度总体看来还较低,而且还呈现出显著的城乡差异。①把城乡就业综合在一起,则可以看到,我国就业格局变化正在呈现出不断雇员化的趋势,其中自雇就业比例不断下降,从1978年的69%下降到2010年的35%,而雇员就业比例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从1978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0年的50%。
    目前,发达国家都完成了经济正规化和就业雇员化过程,雇员劳动者占就业比例高,劳动报酬份额相应都比较高。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最新数据,2008年发达国家和欧盟经济体的雇员就业比例平均为86%左右,有的国家甚至高达90%以上,其中澳大利亚88.2%,法国89.5%,德国88.4%,日本86.5%,英国86.6%,美国93%。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就业雇员化比例显然很低,这实际上是导致我国雇员劳动报酬份额较低的根本原因。即使在保持工资水平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雇员就业比例能够达到OECD国家86%左右的平均水平,那么,我国劳动报酬份额也应该达到55%左右,这一水平即使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是相对较高的,劳动报酬份额过低的问题就基本上消失了。
    我们虽然可以用就业雇员化程度低来解释我国劳动报酬份额低的现状,但是,当把劳动报酬份额变化和就业格局变化结合在一起来观察时仍然会发现,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确实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从就业格局的变化来看,我国就业雇员化程度虽然在1992~2003年呈现出停止状态,但2003年后,就业雇员化程度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从2003年的38.5%快速上升到2008年的45.6%;与此相对应,雇员劳动报酬份额却完全没有反映就业格局的变化趋势,按照前面通过资金流量表推算的数据,雇员劳动报酬份额在1992~2008年间基本上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尤其是2003~2008年期间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2003年为30.33%,2008年为30.25%。在雇员就业比例不断上升的情况下,雇员劳动报酬份额保持相对稳定意味着雇员实际工资水平的下降。我们这里可以使用劳动报酬份额与雇员就业比例之比具体看一看工资水平是如何下降的。根据定义可知,这一比例上升意味着实际工资水平增加,这一比例下降代表实际工资水平下降。图4是1992~2008年劳动报酬份额与就业份额之比的变动情况,从该图可以看出,这一比例在1992~2002年之间一直在86%~81%之间波动,但自2003年以来呈现出稳定下降的局面,从2003年的77.98%下降到2008年的64.72%,5年间下降了13个百分点(参见图4)。
    四、总体工资水平估算与分析:收入分配出现了什么问题?
    

    我国目前工薪劳动者(雇员)总体工资水平如何?上面看到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下降趋势确实存在吗?工薪劳动者内部不同群体的工资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又呈现怎样的差异?这些都是令人感兴趣的问题,但也都是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由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资数据仅仅涵盖城镇职工,我国因而缺乏涵盖全部雇员的总体工资水平数据;当然,使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职工工资来代表全部雇员是不合适的,因为城镇职工只占全部雇员(工薪劳动者)1/3,例如2010年全国城镇职工数量为1.27亿,而当年全部雇员数量为3.8亿,城镇职工占全部雇员人数的比例为33.35%。因此,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需要我们从其他途径寻找答案。
    


    本文在研究中分别估算了全部雇员人数以及雇员报酬总额,这实际上也就等于间接地估算了工薪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再加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比较详细的城镇职工工资信息,本文这里可以尝试回答上述问题。而且,根据现有数据,我们还可以把全部雇员划分成“城镇单位雇员”和“其他雇员”两类,看一看二者工资水平的差异。实际上,这里被归为“其他雇员”的工薪劳动者可以被近似地视为农民工群体。按照本文的测算,2010年我国有“其他雇员”人数2.53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流动人口为2.2亿左右,其中农民工数量大约1.5亿左右,同时,在农村从事非农就业的雇员人数大约1.9亿,农村雇员与城镇农民工二者相加人数为3.4亿左右,由于在城镇中有大约1.14亿灵活就业人员,这部分人中的大多数是进城务工农民,如果把这部分人从3.4亿人中扣除,得到的数字为2.26亿,这一数字与“其他雇员”数量2.53亿非常接近。由此可以认为,“其他雇员”实际上主要就是农民工群体。
    我们在估算全国雇员劳动报酬总额时,使用了两套数据,一套是来自资金流量表的推算数据,另一套是来自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的推算数据,但哪一套数据估算的工资水平更可靠或者更接近现实呢?从估算结果来看,资金流量表数据确实可能存在着对工资水平的高估,偏差较大;而根据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得到的工资水平则显得比较合理和切合实际。
    

按照资金流量表数据的估算结果,全部雇员平均工资以及其他雇员平均工资在1992年后的相当长时间内都大大高于城镇单位雇员平均工资,例如,1992年全部雇员平均工资为3494元,比城镇单位雇员平均工资高28%,而其他雇员平均工资更是高达4560元,比城镇单位雇员平均工资高68%,这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似乎都是不合理的,因为城镇单位雇员作为工薪劳动者中最正规的就业群体,其工资水平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也不太可能低于全部雇员平均工资,更不可能低于“其他雇员”平均工资。从这个意义上说,资金流量表数据很可能存在着对劳动报酬总额的高估,而且时间越早,高估现象可能越严重,因为到2003年后,全部雇员平均工资和其他雇员平均工资高于城镇单位雇员平均工资现象就基本消失了。而使用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所推算的工资水平变化则显得合理得多。表3是根据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推算的1985年以来全部雇员以及区分城镇单位雇员和其他雇员的平均货币工资水平及其变化情况。
    表3的结果表明,从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来看,全部雇员平均工资1985年为1098元,到2010年增长到28397元,共增长了25.85倍。而同一期间人均GDP则从857元增加到29991元,增加了34.96倍;雇员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低于人均GDP增长9倍多。所以,工薪劳动者劳动报酬增长相对于GDP增长来说比较缓慢的结论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在全部雇员工资增长相对缓慢的情况下,其内部不同群体工资增长存在着怎样的差异呢?先来看一看城镇单位雇员和其他雇员两类群体的工资差别。这里使用名义货币工资与名义人均GDP之比这一指标进行观察。很显然,这一指标消除了价格因素的影响,其变化能较好地反映相对于经济增长来说工资水平的变化情况。
    在2003年之前城镇单位雇员和其他雇员的平均工资与人均GDP之比展现出相同的趋势,都表现为先下降后增长的趋势;但在2003年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城镇单位雇员工资增长基本上保持了和GDP同步增长的趋势,平均工资与人均GDP之比保持基本稳定;而其他雇员工资增长则严重滞后于GDP增长,平均工资与人均GDP之比出现显著下降,从2003年的1.35下降到2010年的0.80,下降了0.55(参见图5)。
    


    实际工资水平变化也展现了基本相同的特征。1985年,全部雇员平均工资为1098元,城镇单位雇员为11148元,其他雇员为1011元,三者之比为1:1.05:0.92,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3年;2003年后情况出现根本性变化,突出表现为城镇单位雇员平均工资以更快速度增长,而其他雇员平均工资增长相对缓慢,到2010年时,三者之比变为1:1.31:0.85。

Tags:中国劳动报酬份额变动与总体工资水平估算及分析(二)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没有任何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