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0年代后期开始, 中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居民需要获得公安部门的户籍变更许可, 才可以改变其居住地。所以, 迁移这个概念, 在80年代以前仅指改变户籍而居的行为,以寻求异地就业为目的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几乎不存在。
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 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村劳动力从种植业中转移出来, 首先进人林牧渔等生产领域以及乡镇企业。80年代中期以前,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可以概括为“离土不离乡”。随着乡镇企业的逐渐成熟, 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要求, 使得乡镇企业资本增长快于对劳动力的吸收。与此同时, 户籍管理体制也有所松动, 居民可以不变更户籍而临时改变居住地成为可能。因此, 从80年代后期开始, 农村劳动力在更大的范围内转移, 形成了人口自由流动意义上的迁移。
在制度条件逐渐宽松和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为劳动力迁移提供了迁移推动力的同时, 外部的迁移拉力也日益增大。以托达罗(Todaro ) 为代表的主流迁移理论认为, 不同地区之间预期收入的差异是迁移的基本动力。中国的这种迁移动力始终存在, 并且在改革以来有增大的趋势。首先, 尽管80年代以前中央政府作出了种种再分配努力, 其缩小地区差别的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 区域差距始终存在。这种差距在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方面表现得更加明显。其次, 改革以来, 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 在东部地区具有较好基础的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又给予了东部地区诸多特殊政策, 使得改革和发展的重心都集中到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经济改革的进程上, 则相对落在了后面。这种改革和发展的区域梯度性, 导致了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不平衡……
全文阅读 文章出处:当代亚太,199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