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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突发事件中的上海金融业

http://www.newdu.com 2018/3/7 《上海经济研究》2004年12期第71~76页 施正康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突发事件是引起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近代中国是多事之秋,突发事件对金融业影响巨大,而上海金融业首当其冲。在几次重大的突发事件中,上海金融业都有积极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在事后能吸取教训,进行改进,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上海作为近代金融中心的成熟和风范。突发事件给金融业造成伤害,但同时也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契机,其中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完善,也包括国民政府实行金融统制和垄断。
    关键词:近代 突发事件 上海金融业
    作者简介:施正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433
    金融业既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行业,同时又具有相当的脆弱性。当一个国家还处于现代化刚刚起步阶段,金融业的这种特征被放大得尤其明显。近代中国是多事之秋,政治、军事、社会、经济均处于极不稳定状态,近代金融业从诞生之时起便置身在动荡的环境中,金融风潮接连不断。正如时人所言:“金融为国家之命脉,百业之中坚,而人民生计之泉源也。国家无事变则已,有事则金融必先受其弊;百业无恐慌则已,有之则金融即首当其冲,而社会被其荼毒,盖其性质最娇脆,牵系最复杂。一部分发生破绽,全局即为混乱。”(注:胡乃瓒.逸近年金融扰攘之原因.银行周报.第8卷第47号)上海作为近代中国经济中心,一有风吹草动更是首当首冲。关注突发事件中上海金融业的应对和变化,对进一步深入了解近代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及其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无疑是有益的。近代中国的突发事件很多,本文选择三次较有代表性的突发事件作为研究分析对象。它们分别是1924年的江浙战争、1932年的“一·二八”事变和1934~1935年的“白银风潮”,其中两次为军事突发事件,一次为经济突发事件。
    一
    1924年的江浙战争,又称齐卢之战,是直系江苏督军齐燮元为夺取皖系浙江督军卢永祥控制的上海而发动的一次军阀混战。这次战争被称为是上海开埠以后经历的第一次重大战事。开战前沪上先有谣传,部分银行抢先行动,暗中收买现洋,以期充实准备,使洋厘(注:洋厘.即银元行情.我国度两改元前银元折合银两的数额.每日由钱业公会分早、中两市开出,因其变动常表现在厘数上,故名.下文提到的银拆。是指银钱业同业拆借银两的利息.银拆涨落反映市面银根的松紧.正常情况下.洋厘和根拆你涨我跌.互为消长;金融风潮期间,则二者会同步上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6月初洋厘行市曾一落千丈,几乎跌破七钱的厘价底线,8月中旬却突然猛涨,21日达到七钱四分,甚至有人叫出八钱天价。银拆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与洋厘同步,但此时也同步高涨。8月16日早市拆价仅二钱七分,午市风谣传来,飞涨至四钱。19日涨至七钱顶盘。
    厘价和拆价的异常波动引起社会恐慌,市面紧迫,金融机构内部的破绽也暴露出来。3月19日挑打庄永春钱庄因公债投机失败,亏损10余万两宣告倒闭,永昶钱庄受牵连跟着搁浅。20日钱业公会召集同业紧急会议,作出临时自卫章程三条:
    “一、对于各往来商号,素来只存不欠之户,如来掉票,无论所来之票系汇划庄票或殷实可靠之挑打庄票,如要以远期抵近期款,一概不理;二、对于巨额存项往来,如需远期票当照付,倘欲近期及即期票,无论如何,只好暂时商情,由董事会通告施行;三、对于殷实各往来之商号信用放款,一概不放,即以代用品作抵,亦只宜三数天之短期,而出票亦必须十天期,若欲即期一概免应。”
    钱庄的这些自卫措施,只是单方面保护钱庄的安全和利益,对客户却极其不便和不利,同时还进一步加重了人们的恐慌心理,使市势越加紧迫。20日晚汇划庄裕丰、挑打庄裕隆、庆丰等三家钱庄也相继不支,退票倒闭,上海金融陷入极度恐慌。
    钱业公会不得不于21日晨再开紧急会议,决定实行全体同业通力合作,共同维持行业信用的特别措施。具体做法是:“凡同业有轧缺银单,可报告会长,经会长察其底蕴非虚者,所缺之银,由全体同业公共分拆”。(注:最近上海金融商况之变动.中外经济周刊.第81期)上海钱业的通力合作,结集全行业的力量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冲击,收到明显的效果。不但一时周转不灵的钱庄得到同业救助,可以渡过难关,其更大的意义在于社会因此对金融机构产生信心,人们的恐慌心理大为减轻,市面随之趋于安定。
    1920年代上海的金融业仍是钱庄执牛耳时期,因此受此事件影响大的主要是钱庄,华资银行虽受到一定的挤提压力,但尚未引起恐慌。然而华资银行并未袖手旁观,而是以大局为重,尽力配合,帮助钱庄共渡难关。8月19日永春钱庄倒闭后,钱业公会致函银行公会,要求各银行将永春钱庄昨晚送还的未解款的划条退还该庄,以便再退还原付客户。把已经拿到手的划条款交还破产的钱庄,银行方面必然要受重大损失,但是如果拒不交还,又会严重损害钱庄的信用,引起更大的金融风险。大难当前,银行公会连续召开多次会议,最后为顾全大局,一致同事向钱业让步,接受钱庄方面近乎无理的要求。
    江浙战争在9月初开战,齐卢双方结集重兵在上海郊外浏河、嘉定、黄渡、青浦等地激战。但此时的上海金融业“反呈化险为夷之观,如银拆既趋平落,厘价亦尚安定。如钱庄营业固无他虞,银行兑现已亦锐减”。(注:孙裕.江浙纠纷中沪埠金融之臆测.银行周报.第8卷第35号)
    面对突发事件,应对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后果。金融受此次战事影响的不止沪市,天津金融业采取与上海类似但范围更大的通力合作方法,由银钱两业订立互保公约:“凡因被挤周转不灵者,各家均告帮助”,同样收到奇效。当江浙正式开战,局势明朗时,当地市面也随之恢复原状。汉口金融业采取增发流通券的办法,以解救通货紧缺之困难。新票券由汉口钱业公会发行,官钱局提供抵押品。此法一时奏效,却不能维持长久。风波过后,汉口钱业反而破绽百出,倒闭的钱庄有七八家之多。更有些省市采取禁兑、禁现出境,甚至禁钞出境等强制措施,结果信用破坏,百业停滞,地方经济迟迟不能恢复。(注:时局纠纷中各埠近周之金融市面(四).银行周报.第8卷第39号)
    二
    1932年的“一·二八”事变,事前虽有征兆,但其爆发比江浙战争更为突然,影响也更为严重。事变发生后,上海人民同仇敌忾,工商各界实行罢市。上海银钱两业一方面积极响应,参加罢市,一方面竭力设法维持市面,防止金融恐慌的发生。对于存户的生活用款,停业期间仍有部分银行限量支付。停市期间,兼营零星兑换业务的烟兑商一度有停兑纸币和提高银元价格的举动,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银行公会发现后立即召集烟兑同业,“令其无限代兑,开市即十足兑现,绝不限制”。(注:御侮声中上海金融业之停市.银行周报.第16卷第3号)小本经营的烟兑店有了银行的保证,便放心代收纸币,照常流通,抬价行为也很快消除。
    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为顾全市民日常生活所需,上海金融业决定提前复市,为了确保开市后的金融安全,银钱两业同业公会多次举行同业会议和联席会议,商议实施防患计划:
    其一,暂停票据付现,决定“一、自复业之日起,凡我同业所出近远期本票,一律加盖‘此票只准同业汇划’字样;二、支票亦照第一项本票办理;三、如有各往来家送来票据,在交通阻碍之处,不能收到,一律退回原家。”(注:上海银钱业开市后之维持金融.银行周报.第16卷第4号)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各种票据暂时不能支取现金,只能委托银钱同业代收,进行汇划,从而限制大额付现,避免现金流失造成紧张。
    其二,致函租界当局,要求工部局派出警察保护各银行及货栈,并对银行区特别警戒,维持秩序及平安,防止意外发生。
    其三,争取外商银行的合作。外商银行特别是英商银行出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积极支持华商银行的要求,立下“绅士协定”,明确表示不乘机渔利,从即日起拒收华人存款。
    其四,为了确保金融安全,银钱两业先后组建起联合准备机构。
    钱业公会发起组织了一个财产特别保管委员会,将各钱庄财产集中,由委员会保管,统筹调度,使多银之家拆放缺银之家,一方面可以资助同业周转,另一方面可以协助相关行业的资金安全。据事后统计,加入该会的汇划钱庄多达80余家,每庄交存的保证品至少20万两,多者100余万两,共计集中保管财产3700余万两,使钱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大为加强。
    银行方面也组织起一个联合准备委员会,建立公库。全市先后有26家银行加入,认缴准备金达 7000万两。根据联合准备各有关章程规定,入会银行可将经委员会许可的租界房地产契据、货物、有价证券、金币或金条送交联合准备抵押品保管委员会,由联合准备抵押品评估委员会评估价值,开具估价单。各银行可按估价七折调换三种记名式凭证:其中四成为公单,二成为公库证,四成为抵押证。公单的作用可代替现金流通,各银行负见单即付之责:公库证可充发行银行的保证准备;抵押证可作同业借款的抵押品。
    财产特别保管委员会和联合准备委员会的成立,打通了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隔阂。存户因为不能将大量现金转存外商银行,即使大量提款,最多只能将一家华资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另一家华资银行,有公库保障随时调拨,哪家银行也不会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联合准备的成功不仅救了眼前之急,而且使上海金融业有了进一步改革健全制度的统一认识,原先阻力重重的设立票据交换所计划很快被再次提到议事日程,并在1933年1月由上海联合准备委员会完成了它的组建。
    防患计划的实施,对安定市面产生良好的效果。虽然有些措施不无负面影响,如票据的只准汇划不准取现,给客户带来很多不便,尤其是从事进出口的外商洋行更为不满。他们甚至认为“此种钱业之措施,显将使其信誉蒙严重之影响,今后钱庄庄票或将不能如往日之备受欢迎”。(注: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1、276页)但是,大多数商家和客户还是谅解了钱庄的困难。上海金融界又做了大量宣传解释工作,加上爱国市民的同情和协助,开市后人心安定,提款者虽有增加,但皆为小额,更没有发生挤兑现象。厘价、银拆虽然企高不下,但交易平稳、波澜不惊。
    “一·二八”事变对上海工商百业的损害是巨大的,金融业也不能例外,因有较为及时合理的应对,终于没有引起重大的金融恐慌。然而,突发事件的对金融影响也不是轻易就能够消除的。事隔不久,一股因信用链断裂而形成的冲击波从农村底层扩散开来。“农民因战事而不能清结乡镇商店之账,乡镇商店即不能清结城市商店之账,因此城市商店对于内地钱庄之欠款,不能清还;即内地钱庄对于各大都市之欠款,无法清还。其结果则乡镇不见信于城市,城市不见信于都市,而上海钱庄对于内地各大城市之放款,几乎消灭,内地之金融血脉,完全阻滞。本年度江浙内地钱庄商号倒闭者,不知数千百家,皆由于此”。(注: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一年度营业报告.中行月报.第6卷第4期)这是中国银行对1932年度金融形势的总结报告,反映出这次突发事件的后续影响。
    三
    1934年6月19日美国国会通过的《白银收购法案》,规定总统有权将全国白银收归国有,财政部长可酌情随时收买国外白银,使银准备达到法定货币准备的四分之一,并将国内存银的价格限于每盎司50美分。该法案出台后,美国政府便开始在世界市场大量收购白银,国际银价扶摇直上。国际银价飞涨在中国的直接后果是国内白银巨量外流。1934年中国的白银出口量为以往最高记录1907年的五倍,而其中的六分之五(约2.14亿元)是白银法案通过后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运出的。
    面对这次突发事件,上海金融界虽然普遍感到忧虑,却显得有点大意。银钱两业几乎没有采取什么特别的紧急应对措施。连一向对金融安全极为重视的上海银行,也仅作出要求下属各行“对定期放款应相机紧缩”、“各地金融有剧变之象征,应随时电告情况”等相对平缓的指示。(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0—361页)金城银行的周作民对白银风潮倒是有较深的危机感,他向政府提出一个“贸易金融治标方案”,但也只是希望“政府与社会团体通力合作”,“愿负有责任之当局,早日认识清楚,作共同奋斗之准备,筹适当之对策,以资应付”。(注: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6~238页)然而,白银法案对中国金融的影响远远超出上海金融界大多数人的想象。对采取银本位制的中国来说,白银流失所引起的灾难是延续性的而且是逐渐加重的。它是引起1934~ 1935年上海金融危机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
    从1934年7月起,上海银根便趋紧张,利率高涨,工业股票和公私债券下跌7~10%,上海中心地价下降15%,工商企业破产倒闭时有发生。1935年初,情势更加恶化,上海存银由上年6月底的5.44亿元下降到3.12亿元,一时银根奇紧,市面萧条,工商企业纷纷倒闭。(注: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4—117、123、127页)上海工商界、金融界虽然采取一些措施,但开春后市势发展一直磕磕绊绊,难以恢复。5月底,又到了传统各业结帐之期,也是蚕茧、菜籽、小麦等农产品集中上市之时,“沪市银根之紧急,实为从来所未有”。商业危机很快延展成金融危机,“银行钱庄之倒闭者,前仆后继”,一些中小银行银行也跌入破产倒闭的行列。“同时市上谣言蜂起,浮资之存在银钱业者,群起挤提。金融风潮骤至,造成紧张之情势”。在上海金融面临崩溃时,上海金融界才想到应该立即援照‘一·二八’沪战时的紧急处置方法去积极应对,但为时已晚。
    造成后来被动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1934年上半年上海存银充沛,白银法案实施后,内地和农村的白银仍在源源流入上海,暂时掩盖了白银外流的影响,使上海金融业对白银风潮的持续影响认识和估计不足,但另一方面,更重要则是金融界较为普遍地把消除危机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国民政府身上。金融界信赖政府,是因为国民政府在此前批准参加伦敦白银协定时曾特别声明:如果金银比值发生相反的变化,影响中国国民经济,违背协定规定的稳定银价之精神,中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适当的行动。
    美国实施白银收购法案显然已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生活,南京国民政府是否及时采取了适当的行动呢?表面上看,国民政府似乎是采取了不少应对措施。1934年10月,国民政府决定以征收白银出口税和平衡税的方法来制止白银外流,同时成立外汇平市委员会稳定汇市。此后又颁布《缉获私运白银出口奖励办法》和《奖励白银输入办法》等。然而这些措施大多是在全国商会联合会、上海市商会和上海银钱业公会的再三恳请下才勉强采取的,而且对白银外流只起了局部的暂时的阻止作用,对日益猖獗的白银走私则是影响甚微。1935年4月美国政府又一再提高国内银价,使银价再度飙升。中国方面的努力成果立即化为乌有,上海银价再次上涨,白银外流又急剧增加。
    19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在国内已经树立起一个强势政府的形象,在国内金融业中的权威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在国际上它依然是个全方位的弱者。从事件一开始,国民政府就把“寻求美国的协助”作为策略首选,所谓的适当行为其实就是向美国乞求、乞求、再乞求。1934年12月,国民政府的财政部长孔祥熙请求美国政府协助中国,向海外购银的价格不要高于每盎司45美分。美国的回复是只愿意将银价稳定在每盎司55美分的水平上。美国财长甚至推脱说,白银法案是议会的法案,“作为一个公仆,财政部只能服从命令收购白银,即令价格超过55美分”。(注: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4—117、123、127页)于是,一方面是国民政府的苦苦哀求,一方面是美国政府不断地提高银价。1935年4月24日白银收购价被惊人地提高到每盎司77.517美分。
    从整个事件看,南京国民政府确实是被美国政府玩弄了,但是国民政府却乘被伤害之机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完成了对国内金融业的全面控制和垄断。在1934~1935年的金融危机中,国民政府利用中国通商、中国实业和四明商业储蓄三家银行遭受挤兑,难以维持之际,一举接管改组了这批素有“南小三行”之称的商业银行。又利用上海钱业公会请求政府设法救济之时,强行成立由财政次长徐堪领头,以政府派遣人员为主的钱业监理委员会,控制了上海钱业。难怪银行家要惊呼:“是年来政府对于银行,已由不干涉状态,进而为统制主义。去年有国外汇兑投机之取缔,储蓄银行法之实行,今年有中、中、交三行之增资改组,中央银行法之公布,最近中国银行开办储蓄,中央银行设立信托局。可见以前中央银行所放弃之发行统一、规定利率及票据交换各权,其势必将收回。往昔各行各庄持以为武器走,其势必将缴械”。(注:陈光甫言论集.第171页.)这就是把希望过多寄托在国民政府身上的恶果。
    四
    中国近代较有影响的突发事件还有很多,如中法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江淮特大水灾和“八·一三”淞沪杭战等,但是它们对上海金融业的影响远不如前文所述的三起。从上海金融业对三起较有代表性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点:
    1.近代突发事件对上海近代金融业的冲击是巨大的,但由于当时我国金融业尚处初步发展阶段,即便上海金融业能领先于全国,并大大超过其他行业,金融制度的创新和金融工具的使用仍停留在稚嫩或简单状态,所以突发事件引发的金融风险主要是因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而造成的金融恐慌,故其对策和措施主要也集中在如何防止存户挤提上。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每次会有一些新的措施和办法,但有些传统制度和方法却往往屡屡奏效,例如钱庄的汇划,长期被视为应付恐慌的良方。民国时期许多人主张取消?但金融风潮一来,还是汇划管用,甚至在“八·一三”事变后,币制已经改革,汇划的外部生存环境已变。银钱业拿出的紧急救济办法仍是严格汇划制度,“只准在上海同业汇划,不付法币及转购外汇”。(注: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1、276页)思路与方案同以往如出一辙。
    2.近代金融业屡遭灾变,是中国金融业的不幸,但也是一种磨练,一种无形的财富。陈光甫在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说:“上海的钱庄,在最近四十年曾经经过四次大风潮,……每经一次风潮,他们便得一番经验。这些经验,都是我们银行所没有尝过的,所以他们由散漫无稽,没有组织的局面,逐步改造进步。……而我们银行业至今尚是一盘散沙,毫无组织,这是我们赶不上钱庄的一点。”(注:陈光甫.战事停止后银行界之新使命.银行周报.第16卷第13号)规模、体制、经营各方面落后的钱庄为何能与新式银行长期抗衡,学术界有过许多研究,但很少有从这一角度进行探索。其实钱庄这方面的优势,正是它的劣势,钱庄资本薄弱,抗风险能力差,才使其对外部环境变化更为敏感,对依靠集体力量共同应付较早感悟。银行界虽然认识稍晚,但一旦觉悟,做得比钱庄更好,只是后来又去依靠政府,中了圈套。
    3.从某种意义讲,近代突发事件促使了上海金融业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软弱的北洋政府,没有能力控制和干预经济,也不能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政府忙于自身的安定和巩固,也没有向金融业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在1930年代以前,金融业主要得靠自身的力量寻求有效的制度保障,即依靠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来完成金融制度的改造。但是由于中国金融业本身的缺陷和弱点,诱致性制度变迁很难平稳成就,必须依靠某种强刺激,突发事件由此而成为一种动力和契机。以银行业成立联合准备委员会、建立公库制度为例,1930年代以前已有人提出,主张办一个公库,由公库保证银行票据的信用。这一建议得到不少人支持,但是有些银行因为和外商银行、大洋行关系密切,票据颇为畅通,怕公库建立反而影响它们的特色,有些银行因为自己的票据业务有限,通过钱庄运作并不麻烦,结果一拖再拖,迟迟没有实现。“一·二八”事变引发的金融恐慌使各家银行一致感到迫切的需要,于是很快就成立起联合准备委员会,建立起公库。多年的难题,一朝得解。
    4.1930年代以后,国民政府逐步实行金融统制,加强对金融业的控制,强制推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这种强致性的制度变迁遭到上海金融业的抵制,政府便利用突发事件来推动变革,乘人之危,强迫金融业接受那些不公平不合理的结果。正如叶世昌所说:“1934~1935年的金融危机是国民政府实行金融垄断和实行法币政策的关键所在。如果没有这次金融危机,国民政府这样迅速地扩充其金融势力是不可能的。国民政府的金融势力借助于金融危机而得以顺利加强和渗透,法币政策的实行则是金融危机的必然结果。”(注:叶世昌,潘连贵.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序言第4页)而这一切又都是借了白银风潮的突发冲击。再往后看,国民政府最终完全控制和垄断金融,也是借了抗战的全面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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