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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商外向流动对徽州本地的负面影响

http://www.newdu.com 2018/3/8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1期第105~109页 李磊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明清徽州在文化、教育、医学、建筑、艺术诸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这离不开徽商巨额财富对徽州本地的反哺。徽州人口频繁的商业性流动、“无远不届”的活动范围以及归无定期的商旅生涯,也对徽州社会形成了诸如家庭关系嬗变、宗族组织空前强化以及贫富分化、社会风气变异等更深层次的“后院失火”式负面影响。
    关键词:徽商 流动 负面影响
    作者简介:李磊,女,安徽灵璧人,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安徽合肥230036,安徽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安徽合肥230039
    明清两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最繁荣,同时也开始由盛转衰的时期。明代中期以后,“歙、休两邑民皆无田,而业贾遍于天下”[1]卷4,“虽士大夫之家,皆以蓄贾游于四方”[2]卷13,徽商成为徽州人口中流动性最强且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夫商人离其世守之庐墓,别其亲爱之家庭,奔走四方,靡有定处者,乃因生计所迫”[3]9;“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4]卷7;“中家而下,皆无田可业,徽人多商贾,盖其势然也。”[5]江南二十地狭人稠的逼仄情势之下,徽州人口的生计来源日益依赖于经商所得。徽商的活动范围可谓“无远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6]卷4,足迹“几遍禹内”。关于徽商所占比例,则有“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7]卷25之说,甚至有“商贾十之九”[8]卷1的说法。由此,留守在徽州本地的众多商人家庭必将面临一系列问题,徽州本地的社会风气也随着经商之风盛行而面临变革,徽商衰落之后徽州地区的命运更成为学术关注点之一。
    一、人口外向流动对徽商家庭的负面影响
    骨肉疏离清代休宁进士汪由敦缅怀其父商人汪清臣时说:“当不孝等幼时,府君多客游日,比府君里居,不孝等又多远游。”[9]卷19徽商父子总是长期不能谋面,这成为强化亲情、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父子感情淡漠甚至出现隔阂也在所难免。
    徽商外出,“遍游都会……诡而海岛,罕而沙漠”[10]卷一,踪迹莫定,归无定期,甚至与家人失去联系。清代黟县舒秉畿,“父游楚,十余年不归。秉畿年十五,持零丁贴,间关寻访,几遍楚疆,资斧乏绝。至常德府,遇父于旅次,问答既审,哀请父归。”[11]卷六歙县胡士畿,“父廷仕,行贾湖南,久未归,其母典钗珥得银数两,给士畿徒步至山东、直隶,遍寻不见。沿途号泣……遇旧仆,引与父相见。父以功名未遂,坚不欲归,乡人感士畿之孝,群相敦劝、佽助,始允之。”[12]卷八婺源詹文锡“生数月,父远游不归。年十七,誓欲寻亲,历楚蜀,入滇南,终年不遇,哀号震天。……经济渡处,有往黔商船,附之,兀坐长吁。商疑问锡,告之故。商曰:‘汝吾子也。’相持哭,自是偕眷属归。”[13]卷28
    更有甚者,多年遍寻,毫无音讯,最终只能背回父亲遗骸。明代休宁孝子吴琨,父吴纲“负气好游,苦家贫,递出递归……又转贩豫章,隆庆丁卯,又转贩关中,多折阅,音耗断绝。琨酤酒养母,间往近地,刺取父踪迹。久之……走维扬,学为小贾,思旦暮遇父”[14]卷3,“后于四川开县山中觅得遗骸,负之归”[15]卷14。
    下面是一份立于咸丰年间的徽商遗嘱,可以看出父子多年天各一方,最终形同陌路。
    立遗嘱父示庆和、庆松二男捧读。予生不时,家事萧条,自幼贸易龙坪,勤俭居心,无分昼夜,艰难险阻,历已备常(尝)。后命运稍顺,赤手先后创开隆泰、隆兴店业。屈指有卅年矣。纵不能争光耀祖,亦不致让居人下。……二子虽已完婚……然因食指累人有不得已而离之者乎?今予年已六旬之外,陡于二月间染病卧床,延医不效,尤幸汝母时刻照应。缕(屡)信望尔兄弟来店以将生平要务面话,不期二子安然在家,违命罔闻,实属痛恨。第念宗祧事大,业裕后人,人生斯世,不过如此而已。兹则病危旦夕,是以持书遗嘱,犹冀二子仰体父志,同心协力以全店业,以光前人,则予虽死亦得瞑目矣。所存店业、田地、房屋,除将店内抽出九七钱贰佰串文,归完胡敦安亲长借项,再拨汝母递年在店用钱肆拾串文,又拔长孙祠前侧边田壹坵,计实租拾壹砠外,余请族亲恃予气存,以天、地二阄品搭均匀,嗣后照阄拈管,恪遵父训,不得竞争,如违则以不孝论,是为嘱[16]42。
    书立这份遗嘱的是一位外出三十余年的徽商,父子各居一方而隔阂颇深。父亲病重之际,屡次去信召唤两个儿子前来当面商谈分析家业,两个儿子却“安然在家,违命罔闻”。最后,“宗祧事大,业裕后人,人生斯世,不过如此”,父亲不得已而妥协。
    “商贾之子甘其食,美其服,饰骑连辔,织陆鳞川”[17]卷4,“不知稼穑之艰难,靡不斗鸡走狗,五雉六枭,捐佩外家,拥脂中精。乐则乐矣,忧亦随之,虽有江河,漏厄难奉。”[18]卷18徽商子弟游惰奢靡或误入歧途,与父子分离、家教疏忽不无关联。明末歙县“孙若文,父贾于外,少不更事,向佃户胡宗贤借粮。一则贪利,一则以为吾佃也,易与耳。盘算至十八两,私立契,竟卖与贤而不过税,贤亦不偿租……比文父玄龙归,而尽发其事”[19]卷9。此外,歙县“亡赖恶棍串党,置立药骰筹马局,诱人子弟倾家荡产,甚有沦为奸盗,而犯者比比。”[19]卷5
    夫妇离别明以前,徽之人“父子袒跣膝行”[20]卷二田中,共事稼穑;明代弘治年间“妇人纺绩,男子桑蓬”[21]卷5。正德末、嘉靖初以后,“出贾既多”[21]卷5,前述自然经济景象逐渐不复常见,田野山林,多是妇孺。言及夫妻离别,最为典型的事例堪称《歙事闲谭》中摘录的一首诗及其背景故事[22]卷12。诗云:“鸳鸯溪束凫雁鹄,柔荑惯绣双双逐。几度抛针背人哭,一岁眼泪成一珠,莫爱珠多眼易枯。小时绣得合欢被,线断重缘结未解,珠累累,天涯归未归?”其诗背景:“乡邻某,娶妇,甫一月,即行贾,妇刺绣易食,以其余积,岁置一珠,用彩丝系焉,曰纪岁珠。夫归,妇殁已三载,启箧得珠,已积二十余颗矣。”其人其事之凄惨,堪称徽商妇独守空房、艰难度日之典型。
    俗语:“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恶劣的生存环境促成了徽州人的经商传统。早在东晋,“(司马)晞未败时,䜩会,娼妓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甚悲。”[22]卷26至明中期以后,出贾更为普遍,新婚之别也更为普遍。《初刻拍案惊奇》曾描述屯溪潘甲娶滴珠为妻,“成亲两月,潘父就发作儿子道:‘如此你贪我爱,夫妻相对,白白过世不成。如何不想去做生意?’潘甲无奈与妻滴珠说了,两个哭一个不住,说了一夜话,次日潘父就逼儿子出外去了。”[23]卷32在徽州,青年男子与新妇厮守而不知谋生,有悖风俗,所谓“男子冠婚后,积岁家食者,则亲友笑之”[24]江南十一。外出之后,“其数奇败折,宁终身漂泊死,羞归乡对人也”[24]江南十一,非有所成,不愿归家。
    妇姑不睦徽俗视经商为“第一等生业”,非远出不能谋利,仰仗女妇持家。妇姑之矛盾发生后,家庭内部乏人劝解,加上封建礼教对女性,尤其是身为晚辈的女性的束缚,婆媳不和,甚至生成命案而诉诸官府之事,在所难免。兹仅选取明末歙县知县傅岩对歙县之记载二例[19]卷9。
    事例一:“余万才子往山东,遗媳在家,与姑不合而缢,徽俗也”。“徐立功为妹索命”,却“意在分奁”,“败箧遗簪”,“尽归功所”。“万才虽在外,然不能训其妻,致御媳过严,稍儆”。在这样一个并不富裕的徽商家庭,媳妇负气自缢,娘家人分得“败箧遗簪”,公公被县官“稍儆”,诉讼即告完结。
    事例二:“李添弟之妻,不得于姑,姑乘添弟远出,令媒王六嫂嫁于程九”。审案知县感叹:“此徽妇之恶肠辣手也!”例中,媳妇不为婆婆所接纳,丈夫又不在家,结果被婆婆做主改嫁,殊为徽商妇之中命运悲惨者。
    古有言:“商不亡于道,官终老于家,诚人生万幸。”[25]卷1夫妻分离,本就是家庭和美的不利因素,若丈夫因经商客死他乡,身后寡妻更是命运堪忧。明代歙县洪氏夫死之后,“预治茔,誓必同穴”,姑“欲嫁之,不听。乃阴纳富人聘,至期迫之。氏曰:当与夫别。造夫墓,恸哭而归。拜姑告辞,入室闭户,自经死”[26]卷114;歙县刘昌妾,名春香,“昌死,昌父欲嫁之。春香不从,自缢”[26]卷114;清代休宁程氏,夫死早寡,“翁与父母欲强嫁之,氏与父母同舟归,夜半推篷赴水死”[26]卷114。
    妇孺艰难度日徽州贫寒人家外出经商,往往尽数携带家中资财以为盘缠或本钱,“其在籍之人,强半贫无卓锥,往往有揭其敝衣残襦,暂质升合之米,以为晨炊计者,最为可怜。然巨典高门,锱铢弗屑,于是有短押小铺,专收此等穷人微物,或以银押或以酒米押,随质随赎。”[27]卷1“大富之家,日食不过一脔,贫者盂饭盘蔬而已。城市日鬻仅数猪,乡村尤俭,羊惟大祭祀用之,鸡非祀先款客罕有食者,鹅鸭则无烹之者矣。”[22]卷26艰苦的日常生活中,徽州“女人犹称能俭,居乡者数月,不占鱼肉,日挫针治缝纫,黟祁之俗织木棉,同巷夜从相纺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28]卷2。除了纺织,徽州妇女“亦事耕锄,工校晴雨,辛勤所得,聊给饔飧”[12]卷1,“刀耕火种,妇子苦营”[22]卷21。采茶时节,老弱妇孺更是争分夺秒,集体劳动。
    更有甚者,辛勤劳动也时常难以维持生计之时,“场仅告涤,瓶已云空,冬月多掘蕨根以充食,至夏麦登,则……戴星负薪走市觅米,妇子忍饥以待”[13]卷3。
    二、人口外向流动对徽州社会的负面影响
    经商成败不同,贫富分化严重陈去病在《五石脂》中说徽州商人的营业范围以“盐、茶、木、质铺四者为大宗”。其中又以盐业经营最为突出,徽商巨富“多以此起家”[12]卷1,“而称富庶,歙为最”[29]卷5。歙县江春“以布衣上交天子”,博得乾隆皇帝由衷惊叹:“盐商之财力,伟哉!”[30]园林类徽商巨富,可见一斑。经商有盈余的那部分徽商,出于对“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信奉,往往在家乡买山置田,因此,占有田土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代表田主的财力。栾成显在明代黄册研究中,发现“黄册中所载这些在外生长而回乡者,多系商人身份……乃是因在外经商赚了钱,回乡‘置产’,即购买土地,而立户当差的”[31]238。且这些人户的土地购买总量相当可观,如万历天启年间,“富甲一县”的富商吴养春一家即占有黄山山地二千四百亩。
    然而,即使在最为富庶的歙县,“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18]卷16,能够赢利并大量置买田土的毕竟是少数。更何况在土地资源短缺的徽州山区,有买便有卖,而卖出土地的原因基本出于穷困,“或因‘里役缺银’,‘甲首正差无措’,‘钱粮紧急’;或因‘衣食不给’,‘缺谷食用’,‘日食难度’;或因‘葬父’、‘葬母’、‘出嫁’、‘娶亲’、‘病重’等急用;以及‘欠债’、‘年荒缺用’等等”[31]239。贫户无奈出卖仅有产业,商人大量购入而成为地主,高下失均之势立现。明末这种趋势更甚,“当嘉靖中年,商贾在位,货财上流,百姓嗷嗷莫必其命”[32]卷32。
    社会风气变异,奢惰之风盛行“徽之为郡在山谷崎岖之中”[5]卷32,“芬华未染”[21]卷5。然而随着宏观社会环境和内部微观环境的共变,徽州社会风气堪比四时之节气,亦循序渐变,而追逐金钱与奢侈享受成为徽州本土社会风气渐变的重要因素,正所谓“礼仪不如文章,文章不如爵位,爵位不如金钱”[33]贞改·迂谈。万历《歙志》对徽州社会风气变迁之描述堪称典型:
    (弘治)家给人足,居则有室,佃则有田,薪则有山,艺则有圃……诈伪未萌,讦争未起,芬华未染,靡汰未臻,此正冬至以后、春分以前之时也。寻至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出贾既多,土田不重……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于是诈伪萌矣,讦争起矣,芬华染矣,靡汰臻矣。此正春分以后、夏至以前之时也。迨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末富居多,本富尽少……贸易纷纷,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猾侵矣。于是诈伪有鬼蜮矣,讦争有戈矛矣,芬华有波流矣,靡汰有丘壑矣。此正夏至以后、秋分以前之时也。迄今三十余年,则夐异矣。……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受享于身,不堪暴殄,因人作报,靡有落毛。于是鬼蜮则匿影矣,戈矛则连兵矣,波流则襄陵矣,丘壑则陆海矣。此正秋分以后、冬至以前之时也[21]卷5。
    徽州社会风气变异,地痞无赖之流便有了滋生的土壤[34],“游惰之子、刚愎之徒”[22]卷21日多,“打行、赌博、奸淫、教唆之风日炽”[18]卷5。乾隆年间内阁学士凌如焕有言:“人所最难布置者,游惰之民耳,幼不习诗书,长不勤手足。不习诗书则不明理法,不动手足则不免饥寒。当其游惰之时,尚未至有杀人为盗之事,而赌博出其中,顽童娼妓出其中,命盗之基,实由于此。”[35]卷23
    贾售虚名,名腴而实瘠史料载,“予邑(歙县)编氓贾居十九,其巨者高轩驷马,俨然搢绅;次亦沃土自豪,雄资足瞻,自谓无求于人;最次亦逐什一,征贵贱,饱暖其妻孥,而优游以卒岁。”[36]徽州地区本身是一处贫瘠之地,普通农家远未脱离穷困,即使“中人之家,不惮老稚男妇,毕力胼胝,尽瘁三时,获仅为平野之半”[10]卷1;富裕者仅是以徽商为代表的经营成功者,此所谓“贾善奇赢,农工纤俭,习事粝粢之食,藜藿之羹”[12]卷1。徽州“名腴而实瘠,生齿日繁,生计日隘,细民勤其职业,为力最劳,为享最薄”[4]卷1,一般家庭“在外者苦挣,在家者勤俭,叫他吃着,尚且惜费”[19]卷5。康熙《徽州府志》的一段描述极有借鉴意义,赘录于下:
    (徽)贾之名擅海内。然其家居也,为俭啬而务畜积。贫者日再食,富者三食,食惟癛粥,客至不为黍,家不畜乘马,不畜鹅鹜。其啬日日以甚,不及姑苏之间诸郡……而反以富名,由为贾者在外售虚名云(原注:徽人居于维扬、苏松者未尝贫,但其生平不一至故乡,而居徽地者反受富名之累,不惟贫民,并官于此土者,亦且累于地方之虚名。留心民瘼者,尚其念之。)当其出也,治装一月,三十里之外即设形容,器新服,饰冠剑,连车骑,若是者将以媒贷高赀,甚至契领官货。诸见者落落就目,徽多富贾,不知既也不能偿责,坐是蒙罪戾者比比皆是。汪京兆循曰:“徽之贾售虚名而受实祸。”其信然哉。[28]卷2
    “居外者奢,而处内者俭”[19]卷8的实际生活状态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某些徽商进行奢侈性消费实为“贾竖子”[18]卷67自卑心理作祟而做出的装点门面之举。
    况且,“徽民有资产者,多商于外”[27]卷1,“居于维扬、苏松者未尝贫,但其生平不一至故乡”,“其所蓄聚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故而造成“本州如洗”[37]卷61、“名腴而实瘠”[10]卷1的事实。
    三、结语
    柏杨在《中国人史纲》中把明朝称为“一个暮气日增的时代”[38]719,在西方世界开始文艺复兴,在自由与开拓之路上跨步前进之时,“中国人仍被酱在大黑暗时代”[38]740,“中国社会的停滞性质已经形成”[38]719,“开始遥远的落在欧洲之后”[38]740,而且直到“十八世纪之前中国社会在本质上和结构上,变化很少”[38]879。徽商兴盛于明代中叶以后,于清末渐趋衰落,即所谓“明末徽最富厚,遭兵火之余,渐遂萧条,今乃不及前之十一矣”[28]卷2。清政府对盐法的改革、外来商品的竞争、新兴的闽、粤、浙等商帮的冲击以及咸同兵燹的破坏等因素,都将徽州商帮推向衰落的境地。这也是徽商作为封建社会经济的产物而未能适应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结果。
    尽管徽商创造的巨额财富曾部分回流到徽州本土,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进步,但辗转于全国各地的一支庞大的商人队伍,必然也造就了徽州本土另一支庞大的队伍——那就是众多残缺的商人家庭。这虽与当今的农村留守家庭问题不可同日而语,但也不乏相似之处。但凡有点能力的男子都踏上旅途,留给徽州大地的是无数双盼归的眼睛,这已经成为当时徽州许多社会问题的诱发根源之一。“妇持家政,以男仆入室为嫌疑”[27]卷12,徽州妇女一方面勤俭、贞洁,另一方面又“同性相残”,有虐婢、虐媳等悍习。明代谢肇淛在《五杂组》中说新安人“惟娶妾、宿妓、争讼则挥金如土”。《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说“徽州人有个癖性,是乌纱帽、红绣鞋,一生只这两件事不争银子”。徽商常年在外,家外有家,实为常见。清代婺源金起凤“父正室俞氏在婺,又有付(副)室周氏在维扬,归婺后,犹往来于两地”[3]223,像这样“两头做大”的状况也许正是徽州妇女“悍妇”、“妒妇”品质的催化剂。“美姝世不一遇,而妒妇比屋可封……江南则新安为甚”[6]卷8,只不过,在封建伦理纲常的掩盖和徽州宗族社会的维系下,“女妇之德,惟贞即可”[39]凡例,对于为外界所惊异的徽州妇女之“悍”、之“烈”,徽州人已经见惯不怪了。
    与徽州的人口外流相反,淮扬、苏松、杭湖等地因城镇经济的发展而吸纳了全国大量工商业人口,徽州商人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徽之富民尽家于仪扬、苏松、淮安、芜湖、杭湖诸郡,以及江西之南昌、湖广之汉口,远如北京,亦复挈其家属而去。甚且舆其祖父骸骨葬于他乡,不稍顾惜。”[28]卷2部分徽商已经从居无定处的流动人口转化为定居外地的移民。有学者通过对明清徽商与东南城镇二者之兴衰关系的考察,发现“徽商势力的兴起与东南城镇经济的发展演变在时间上是同步的”[40]。不容置疑的一个事实是:“无徽不成镇”,徽商和经济发达地区相互成就了对方。与此同时,反观徽州本土的状况,“高额的农民负担、大量货币和实物的外移,自大大的影响于徽州地方的人民而成为一种威胁。”[41]50更有甚者,“随着徽商财富和资本的不断积累,江南工商业繁荣市镇的游手好闲之徒一如蚊蝇吮血般地尾随徽商,乘船溯新安江而上,来到徽商故里徽州本土,成为所谓‘流棍’,并与当地所谓‘土棍’共同使明中叶以后徽州的地痞无赖势力猖獗起来。”[42]283
    在商业空前繁荣的明代后期,“巨额商人资本遭逢这样的坎坷:它促进士商渗透,提高商人地位,却不利于商人成长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刺激城市消费生活的提高,贻害商业受到当权者的掠夺;冲击礼制、侵蚀伦理道德,引发咒金思潮;它对自然经济有分解作用,但加固的趋势更为顽强。”[43]48在传统观念、地理区位以及经营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下,在传统中国现代性萌生不足、走向末路的背景下,徽商的衰落几乎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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