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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史视野下的近代中国火柴制造业(下)

http://www.newdu.com 2018/3/8 《晋阳学刊》(太原)2012年4期第114~121页 李志英 周… 参加讨论

三、火柴制造的药料配制与生产、生活环境
    火柴的药料配制包括两部分:一种系药头,即药料涂在火柴梗头上,内系可燃性的药品,以作发火之用,为火柴药料配制最重要部份。另一种是摩擦剂,为粗糙物品,用以供火柴擦火[27]40。火柴生产药料配制带来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火柴头药料的生产上。
    早期的火柴主要有黄磷、赤磷、硫化磷等几种不同的药料配置。受资本和技术力量的限制,中国民族企业最初只能生产技术含量低的黄磷火柴。如1879年创办的广东巧明火柴厂生产的就是黄磷火柴。即使清末民初华资火柴业中规模最大、资本力量最强的燮昌火柴厂也不断生产黄磷火柴。“这个厂制造的黄磷火柴,有毒性,又容易自燃,使用不安全,在国外早被淘汰,可是生产过程简单,成本低廉,适合当时农村需要,所以我外祖父靠它发了家。”[28]14至1926年,中国生产黄磷火柴的厂家仍然有80余家之多[29]。
    黄磷火柴主要用氯酸钾和黄磷制成药头,然后用树胶粘在火柴梗上,用于引火。其生产工序有混合工程、浸渍工程、干燥工程和装匣工程等四道主要工序。在混合工程阶段,主要是将黄磷以及其它物质放在水中,然后搅拌,使之熔化,以利于火柴头的制作。这道生产工序的“屋子都很小,也没有特种的换气设备。磷蒸气从混合液的表面上放出来,空气里就充满了好像大蒜那种的臭气。从没有防止工人吸入这种蒸气的方法”[29]。在这道工序中,工人是直接接触有害气体的,但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混合工程完成后是浸渍工程。这道工序主要是将已经准备好的轴木浸入已经混合好的药液中,需要工人手工操作将轴木放到用火烧热的药液中去。这些药液放置在一个扁平的槽中,工人待轴木放入后将药液刮开,使之均匀地敷于火柴头上。“工人在每次浸渍后,去刮平浆液的时候,向着槽上伛着,简直不去管他的嘴离槽很近。手上也因为时时接触槽中的浆液,粘着少许而发出同样的烟雾。”在这道工序中,工人不但要在有害气体中生产,还要直接接触有害物质。
    浸渍之后,生产工序进入干燥阶段,就是将已经浸渍的火柴烘干。这道工序的生产车间“空气很热很热,磷的臭味也特别强烈”。然在烘干的过程中,工人并不留在室内,而是等到烘干后才进入,因此这道工序对工人身体的危害稍稍小一些。但是,在有的工厂,“这种房间与其它正在工作的地方相通连,也没有别种换气的方法。”因此,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害气体会直接进入其它生产车间,污染其它车间的空气,从而危害工人的健康。
    最后一道工序是装匣,也就是将生产成品装入火柴盒中。在这道工序中,生产工人大部分是女工和童工。“童工年龄都在五六岁以上,都是用手去装的,工作很敏捷。做工若干时后,在手上就觉着有很强烈的磷臭。在他们洗手的水里,可以收回多量的磷;当然至少还有一部分,常在用没有洗过的手吃东西的时候,送入口中。空气中也充满了磷的臭味,一部分是因为干燥的火柴,仍继续蒸发出磷蒸气的缘故,但大部分还有别的原因。装匣的时候,因摩擦而其自燃的事,也不是不常见的,这个时候,全匣的火柴都烧去,烧后就生出重沉的磷氧化物的白色烟雾,全室的空气于是就成朦朦胧胧的了。”[29]
    纵观火柴头生产的各个环节可以看出,每一道工序都会产生大量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有害气体和剧毒物质,从而严重污染生产环境,损害生产工人的身体健康。
    但这种危害的存在并非完全来自技术水平低,厂方制度不健全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工人在生产中受到的危害,厂方一般没有具体的防护措施。1920年有人调查天津丹华火柴厂时写道:“该厂房屋不大,空气不甚流通,毒气弥漫全室,容易致病,又未加相当预防之法,殊非卫生之道。”[30]293在大中华火柴厂,厂方“甚至连一个口罩也不肯发”[31]206,工人只能裸露在有害气体中劳动。厂方对于工人的生产不但没有起码的防护,甚至无视基本的生产安全规则。“工人们最感困难的是吃饭问题,不论天冷天热只好在露天地里吃冷饭,甚至有的连热水都喝不到。许多工厂更实行连续上班制度,中午不休息,工人们只好在工作中抽空隙匆忙地把饭吃掉。如果工资是计件的,他们为了多干活,只好把饭放在一边,装盒的女工就把干粮放在满布散乱火柴和灰尘的案板上,干一起活,咬一口干粮。”[5]162干粮随便放在车间中,不但会落上灰尘同时还会落上布满车间的有害物质,工人一边干活一边吃饭自然也会把粘在手上、落在食物上的有毒物质也一同送入口中,这样势必加剧工人受害的程度。
    长期多量接触这些有毒物质,“会诱发一种疾病,叫做磷质骨疽,就是人们的上颚或下颚骨之腐坏。这种病症颇多发生在厂工作之人,尤其不健康的工人,患者更多。”[27]在火柴大王刘鸿生的厂中,“火柴工人生活的痛苦,并不在他们的待遇,而是在一种硫磺,硝酸、磷的气味,这种气味,不仅是难闻,而且是大有害于身体的健康。而火柴的原料,就是硫磺、硝酸、磷几种。火柴工厂里工人,除了梗片科而外,谁也免不了这一种‘浩劫’。因此,火柴工厂里工人,大都是有肉无血,黄皮骨瘦的。”[31]295天津社会局1930年的调查显示,丹华火柴厂成立“将近念载,而因齿病伤害之工友已不下20余人”[23]14。有的工人甚至因此丧失了生命[31]296、322。
    磷毒带来的更为严重的危害是给童工和女工的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由于资方追求高利润以及火柴生产的非重体力性,火柴厂雇有大量女工和童工。根据国民政府1933年的统计,在火柴厂中,童工、女工常占到工人总数的50%以上,江南地区的火柴厂的比例更高,可以达到70%以上[3]160。许多童工都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有的甚至是未满十岁的幼童。这些童工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对于有害物质和气体的抵抗力相对较差,更加容易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并影响其进一步的身体发育乃至今后的生育。女工的情况更糟糕,不但政府法定的例假经常被克扣掉,还被迫不断加班,加重了身体的负担。女工有抚育孩子的使命,但厂中根本没有托儿所和哺乳室,“如果家中有人照顾还好一些,否则就要把孩子锁在屋里或关在门外;有的女工把孩子带进厂里,年龄稍长的帮着母亲干活,襁褓中的婴孩则用个箩筐盛着,放在满布灰尘的桌案下面。”[3]162将孩子带进工作场所的做法,使得本不是生产工人的孩子同母亲一道整日生活在有害环境下,孩子幼小的身体因此遭到了腐蚀。同时,由于母亲长期在有害环境下生产,其乳汁也必然会带有有毒物质,以此哺乳又给孩子的身体带来不良影响。
    火柴头的药料生产还给工厂周围的居民带来了不利影响。火柴厂生产过程中会排出大量含有磷毒的有害气体,还有梗枝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木粉尘。这些气体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大气。如果火柴厂设在居民区附近,则其有害气体就会给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影响。中国的火柴厂大都设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苏州、青岛、厦门、太原、南京等城市附近,并不远离居民区。以火柴业比较集中的青岛为例,至上世纪20年代末,青岛共有华资、日资火柴厂各5家[3]295-301。可以考察到具体厂址的有日商青岛磷寸公司,位于曹县路;日商山东火柴工厂。位于华阳路;日商华祥磷寸公司,位于诸城路;华商明华火柴公司,位于沧口[32]94。这四家火柴厂均位于青岛市核心区北部,其中明华火柴公司位置比较偏僻,其余三家均距离居民聚居的东镇区非常近,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很难不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发生影响。如果遇到北风盛行,则处于其下游的青岛市核心区也会受到影响。
    有关有害气体对居民区居民健康影响的史料,由于彼时尚乏环境意识,记载很少,但可以从相关记录中窥一端倪。据《胶澳志》政治志·卫生记载,1924、1925、1926年和1927年青岛全市齿疾患和口腔疾患的患者分别为1515人、945人、839人和884人⑥。患呼吸道疾病的人数分别为6132人、3874人、3520人和3811人[32]623-624。上述两种疾患的就诊人数,除1924年外,其余三年均大大高于由于卫生条件差、而在当时十分常见的肠道寄生虫的患病就诊人数⑦,其问题的严重性显而易见。当然,齿疾、口腔疾患以及呼吸道疾患的人未必完全是由于火柴有害气体的影响所致,但与火柴生产产生的有害气体不无关联。
    由于黄磷火柴存在严重的毒性,1906年被日内瓦国际公约宣布禁止生产和使用[7]4。上世纪20年代以后,黄磷火柴在中国市场上也逐渐不受欢迎,市场需求量下降。1923年3月,北洋政府农商部公布《暂行工厂通则令》,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工厂内于工人卫生及危险预防,应为相当之设备,行政官署得随时派员检查之。”[33]39这就从政策层面对危害工人健康的有毒物质生产给予了限制,加之工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工人运动风起云涌,火柴工业生产黄磷火柴已经变得日益不得人心。于是,火柴工业加紧了研制无毒火柴的步伐。由于外商对中国技术保密,中国只能高薪聘请外国技术人员,刻苦攻关,终于在20、30年代之交研制成功赤磷火柴,并逐渐淘汰黄磷火柴。
    实际上,无毒火柴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在欧洲问世,分别为红磷火柴和三硫化四磷火柴。前者以黄磷的同素异形体赤磷(亦称红磷)为生产原料,解决了火柴药头的毒性问题。由于其性能比较稳定,又把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分开,大大增加了火柴生产和使用中的安全性,因而被称为安全火柴。三硫化四磷火柴又称硫化磷火柴,其发明晚于安全火柴,但同样无毒,使用方便,随处可以擦燃,但安全性较差。由于这两种火柴投入生产,火柴工人的生产环境因此得到比较大的改善,身体健康也有了一定保障。
    但是,问题并未因此完全解决。黄磷火柴遭摒弃后,硫化磷火柴的生产占了相当比例。这一方面与硫化磷火柴的工艺水平低、易于生产,而民族火柴工业技术力量薄弱有关。另一方面则与市场价格有关。由于生产成本低,硫化磷火柴的价格明显低于安全火柴。1933年,最高等级的丙级安全火柴的售价为每箱50-52元,甲级和乙级分别为41元左右和30-34元,而硫化磷火柴的售价,乙级仅为15-20元,甲级则更低至14-17元左右[3]44-45,两者价格差异十分悬殊。低价的硫化磷火柴自然会对贫苦百姓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在经济相对更加落后的北方地区,硫化磷火柴更是市场的宠儿。
    硫化磷火柴的安全性较差,一样会给工厂的生产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危害。爆炸起火等工伤事故常常发生,“1927年1月北京丹华火柴厂起火,全部厂房被烧得精光。”[3]1611936年河南郑县打包厂因使用不安全火柴发生火灾,烧毁房屋8间,棉花600余担,造成了两万余元的损失[34]。另外生产车间肮脏、空气污浊的问题也并未随着黄磷火柴问题的解决而解决。因此,工人此前遭受的此类问题亦未解决,“不但在药房容易遭受毒害,就是在杆子部也因吸进灰尘、木头粉末等,很多工人因此生病。”[31]296总之,磷毒问题的解决只是一部分生产环境问题的解决,火柴工人的生产环境依然十分严峻。它的比较彻底的解决是在1949年之后。
    四、结语
    火柴工业是近代新兴的工业行业,它的出现确实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因此引发了环境问题。这种环境问题的产生,一方面与工业技术的缺陷有关,另一方面与外资在中国的掠夺性生产有关。因此,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工业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会找寻到更好的发展途径,实现经济进步与环境的和谐一致。黄磷火柴被安全火柴所代替,解决了火柴生产中磷毒问题就是一个典型例证。
    但是,技术的进步与民族的独立解放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民族的独立解放,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无法尽快地、彻底地解决。安全火柴在欧洲早已发明,但中国却迟迟不能享受人类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福祉,这完全是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技术保密、企图因此长期压迫中国经济发展造成的。另外,中国东北林区生态的破坏与日本帝国主义、沙俄帝国主义的极端自私自利的破坏性、浪费性开采有直接关系。如果没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没有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将侵略势力赶出中国大陆,东北的林地生态将会持续恶化。
    注释:
    ①本文将近代中国的火柴业称为火柴制造业,因为本文的研究指向在于火柴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故而不称为火柴工业或火柴业。
    ②应当为“淫”字之笔误。
    ③每罗144盒,每50罗等于中国火柴旧制一箱。
    ④火柴梗在火柴生产中的专业术语。
    ⑤吉林是近代森林采伐业比较典型的地区。
    ⑥口腔和呼吸道疾患的就诊人数1924年最高,以后三年基本持平的数字,并不表明患病人数下降。因为从就诊总人数看,后三年也是呈下降并持平的态势。也就是说,就诊总人数下降了,患齿疾和口腔疾患的总人数随之也下降了。然总人数的下降并非完全可信。《胶澳志》的编者承认,表中的数字有统计不全之虞,并特别提出普济医院的统计不完整,故而未统计在内。编者还征引了《青岛概观》的就诊人数以为佐证:1924年4月至1925年3月就诊和住院的人数总计为12万人,1926年全年就诊和住院的人数总计为13.7万余人。这表明患病的总人数并未大幅下降,明显是《胶澳志》的统计存在问题。《胶澳志》统计数据之问题还有一明证,即所有疾患的女性患者均低于男性患者。这显然与社会常态不符。由于女性身体的特殊性,女性就医率一般都高于男性。而此时女性就医率低,则显然与女性的社会地位低、经济不独立而无法就医有关。
    ⑦四年的就诊人数分别为1440人、510人、506人和393人。参见《胶澳志》政治志·卫生,第6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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