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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戈尔巴乔夫的经济“新思维”

http://www.newdu.com 2018/3/8 《俄罗斯学刊》(哈尔滨)2012年4期第33~44页 向祖文 张…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戈尔巴乔夫入主克里姆林宫后,为了增强经济实力,稳定政局,确保苏联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地位,提出了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战略。这是苏联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但由于“加速战略”没有抓住经济结构不合理这一关键,违背了苏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走了一条粗放型赶超战略的老路,致使经济改革困难重重,最后宣告失败,并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取而代之。作为改革目标被提出来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是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路线的组成部分,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在经济领域的反映。戈尔巴乔夫实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中央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制度,可是又没有真正转向市场经济,既破未立,经济改革由“空转”走向混乱,经济危机加深,最后直接导致苏联解体。
    关键词:戈尔巴乔夫 “加速战略”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 私有化 市场经济
    作者简介:向祖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编审;张锦冬,经济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系副教授。
    一、“加速战略”出师不利
    1985年4月,戈尔巴乔夫在出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的苏共中央全会上就提出了苏共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构想——“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根据这一构想,1986年3月苏共二十七大正式通过了《苏联1986~1990年和到2000年前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方针》,明确规定了20世纪末苏联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及其主要实现途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戈尔巴乔夫的“加速战略”。
    (一)国内外形势的严重挑战
    戈尔巴乔夫上台时,面临国内外一系列严重挑战。在国内,按照戈氏的说法,苏联国民经济已经滑到了“危机的边缘”。当时,各种经济矛盾不仅没有得到克服和缓解,而且不断加深和激化,致使危机全面爆发。主要表现为: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降,进入80年代后,下降速度更是加剧。工业生产规模大,但效益很差;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减慢,基金回收率下降,物资消耗上升,产品质量差;财政从资金困难演变成整个财政金融体系的崩溃,面临巨额财政赤字、恶性通货膨胀、卢布急剧贬值等问题;消费市场从供应紧张演变成市场的全面混乱、瓦解;外贸从入超演变成进出口萎缩和外债剧增;人民生活水平从缓慢提高、停滞演变成大幅下降,导致人们对现状不满;等等。总之,苏联的经济形势和人民生活状况急剧恶化。
    在国际方面,苏美经济实力差距出现扩大趋势,苏联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下降。20世纪60年代苏联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但1975年以后,苏联失去了在苏美竞争中的速度优势,苏美之间的差距扩大。美国发动了新一轮军备竞赛,企图从经济上消耗苏联,破坏戈尔巴乔夫重振苏联经济的努力,最终打破现存的战略均势,夺取军事优势。世界新技术革命提出了严峻挑战。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在许多高科技领域居优势地位。当时,虽然苏联的新技术发明占世界总数的1/3,但由于体制方面存在许多弊病,苏联的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相差15~20年。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及其取得的积极成果,对苏联模式提出了挑战,也影响到苏联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联系。
    面对国内外一系列严峻挑战,为了增强实力、稳定政局,确保苏联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在1985年苏共中央四月全会上,戈尔巴乔夫正式提出了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战略。这是苏联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1986年2月苏共二十七大确认了戈尔巴乔夫的“加速战略”设想。按照戈尔巴乔夫的解释,“加速战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提高经济发展速度,途径是在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结构改造、有效的管理、劳动组织和刺激形式的基础上尽一切可能使生产集约化。另一方面就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关系。包括执行积极的社会政策,始终如一地确立社会主义公正原则。总之,近期的和长期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政治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的和外部的问题,统统都要通过加速社会经济发展这个途径解决。
    (二)“加速战略”的主要目标
    “加速战略”规定,在20世纪最后15年内,要对苏联经济进行“质的改造”,在加快科技进步、提高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到2000年国民收入翻一番,劳动生产率提高1.3~1.5倍,年均增长率达到6.3%,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并规定从“十二五”计划(1986~1990年)起就要做到国民收入的增长全部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实现。能源的消耗量应降低40%,金属的消耗量应降低50%,国民经济对燃料、动力、原材料需求量增长的75%~80%要靠节约来满足。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步骤是:前5年(1986~1990年)通过一系列调整和改革,理顺各种经济关系,加速科技进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扭转经济增长率下降的趋势。这五年中计划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4.7%,也就是说,20世纪80年代前5年年均增长3.1%的速度要逐渐加快。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4.6%;后10年(1991~2000年)将是经济起步阶段,规定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5.1%,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4.9%。
    (三)实现“加速战略”目标的主要途径
    戈尔巴乔夫提出,实现“加速战略”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加速科技进步和根本改革现行的经济体制。第一,发展先进科技,并用其来根本改造社会生产力。为了实现上述主要目标,提高经济效益,最主要的手段是大力加快科学技术进步,普遍采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使国民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为此,决定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强经济机制对发展科技的引导作用,尽快把科技工作重点转向研制和应用先进工艺,为革新社会生产力服务,要把经济的发展重点由数量指标转向质量和效益指标,从中间产品转向最终产品,从扩大生产基金转向更新生产基金,从增加燃料及原材料的开采转到改进对燃料和原材料的利用、加速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来。第二,“根本改革”现行经济体制。戈尔巴乔夫强调,对传统的经济、政治体制进行根本性的全面改革,是“加速战略”能否实现的必要前提和关键。戈氏一再指出,在一切方面加速前进,必须以经济发生根本变化为条件,而要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就需要“根本改造经营管理机制和经济管理的整个体制”①。他认为,在苏联形成了一种障碍机制,惰性、行政命令、官僚主义、管理方法和思想上的僵化、缺乏民主等等,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而且表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方面,以致阻碍了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发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如不彻底加以改革,就无法改变70年代后期以来苏联经济停滞不前的局面,更谈不上什么实现“加速战略”。
    (四)“加速战略”失败
    1986~1989年,“加速战略”实施了四年。在头一两年里,围绕苏共二十七大制定的目标和任务,改革运动迅速展开,声势浩大,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没有进行科学的研究,没有制定可行的实施政策,出现了一系列的失误。尽管基建投资迅猛增长,年均高达6.7%,但国民收入年增长率仅为2.7%,不仅大大低于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水平,甚至低于“加速战略”实施前的十年停滞时期的水平(1976~1980年为4.3%,1981~1985年为3.2%)。加速发展战略不仅没能加速经济发展,反而出现了经济发展速度最低的纪录。改革四年,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和消费品供应短缺局面非但未能改观,且有不断恶化之势,市场供应己成为不容忽视的政治问题。经济改革困难重重,“加速战略”被迫宣告失败。1990年7月苏联政府总理雷日科夫在苏共二十八大上被迫宣布放弃“加速战略”,然而为时已晚。
    “加速战略”的失败是必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速战略”追求的是经济发展的速度,没有抓住经济结构不合理这一关键,未能通过加速发展轻工业和农业来缓解市场供应的矛盾,致使经济结构畸形问题更加严重。结果实施改革后购买力增长的第一个冲击波冲向市场后,立即出现消费品严重短缺危机。“加速战略”的实施效果实际上还不如勃列日涅夫的质量效益计划和柯西金的转向集约化经营的经济战略,苏联经济还在粗放经营的老路上徘徊。
    第二,“加速战略”从工业起步违背了苏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加速战略”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规定优先发展机器制造业,而在机器制造业中又将优先发展仪表、机床、电子、电机等工业部门。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出发点同斯大林时代没有任何区别,希望以此更新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设备,从而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然而在苏联经济结构严重畸形的情况下,依然优先发展重工业,只会使原本积重难返的经济结构问题更加严重。
    第三,科技落后,集约化方针难以贯彻,经济增长缺乏新动力。苏联的经济体制使企业不愿意进行技术革新。因为产品越老越容易完成计划。技术革新则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有风险。如果革新成功,则会成为政府增加企业生产指标的依据,可谓吃力不讨好。勃列日涅夫说过:“企业对革新的畏惧就像魔鬼怕见到正神一样。”所以并不奇怪,苏联的发明成果只有不到1/3转化为产品,而西方则有1/2以上转化为产品。可见,苏联巨大的科技投入,并没有取得经济集约化的相应回报。
    第四,“加速战略”本质上是在走粗放型赶超战略的老路。粗放型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是增加资本投入、劳动力投入和掠夺性的开采资源来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然而进入70年代后,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潜力已经枯竭。首先,苏联的投入产出比出现负增长,仅靠增加基建投资的办法带动经济发展已经行不通。“加速战略”实施四年,基建投资迅猛增长,却仍无法阻遏经济的进一步滑坡。其次,苏联的劳动力补充来源日趋困难。由于缺乏劳动力,许多生产设备被闲置起来,形成不了生产规模。再次,资源开采日趋枯竭。这就表明,在经济增长速度长期呈下降趋势、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潜力日益枯竭的情况下,用粗放战略达到年均增长4.7%的经济增长速度,注定要失败。
    到1988年6月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戈氏提出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到1990年7月苏共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上,“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正式成为苏共纲领和政治路线,逐步取代了“加速战略”。当然“加速战略”的某些措施和思想影响仍然继续存在。
    二、戈氏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提出及其主要内容
    (一)戈氏“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形成
    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准备、提出和形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年3月至1988年6月),从戈尔巴乔夫接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到公开出版《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酝酿和准备阶段。这期间戈氏在“革新社会主义”的口号下,大力提倡不分阶段的“民主化”,没有限度的“公开性”和抽象的“人道主义”,在国内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1986年2月25日戈氏在苏共二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1.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涵和特征。他在这里所讲的“人道主义”是抽去了阶级内容的一般的人道主义。2.开始从人道主义的立场阐述国际问题,提出了全人类的价值观。这里戈氏抹杀了世界还存在阶级、阶级矛盾和不同的社会制度。3.提出在“核宇宙时代”,各国除了合作别无选择。“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对抗”只能通过“合作与协作来解决”②。4.片面宣扬“民主化”、“公开性”和人民自治的口号。与此同时,在“公开性”的旗号下,苏联出现了否定革命历史的现象。戈氏主张公开评论苏共历史,赞成公开评论苏联“历史上一度禁谈的问题”。戈氏通过提倡“民主化”、“公开性”和“人道主义”及“否定革命历史”,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和推行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
    第二阶段(1988年6月至1990年1月),从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到苏共中央二月全会之前,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和论证阶段。1988年6月召开的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形成过程中的里程碑。在这次会议上,戈尔巴乔夫提出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其基本观点是:1.提倡“多元化”,把“多元化”同“民主化”、“公开性”并列为苏共提出的三大“革命性倡议”,认为在社会主义内部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里建立民主机制就是实行所有制多样性、党政分权化和舆论多元化。“多元化”是西方社会民主党的理论核心,戈氏把这个理论引进苏共,表明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特有的理论基础已经确立。2.认为人的权利是社会主义不可剥夺的特性,政治改革就是克服人与政权、与政治的疏远,大力维护和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充分扩大民主和公开性,其最终目的和实现改革的主要标准,就是全面充实人权,提高苏联人的社会积极性。这个问题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占有中心地位。3.对社会主义作了新的界定,指出社会主义有七大特征,即:“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有效而活跃的经济制度”、“社会公正的制度”、“具有高度文化素养和道德的制度”、“真正的民主政治制度”、“各民族真正平等的制度”③、“本质和利益必然渴望和平”的制度。戈尔巴乔夫归纳说,苏联所要建立的社会崭新状态,正是这种“民主的和人道的社会主义新面貌”。
    第三阶段(1990年2月至7月),从苏共中央二月全会到苏共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形成阶段。1990年2月,苏共召开扩大的中央全会。戈尔巴乔夫在报告中对“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作了进一步阐述:党的自身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党要“放弃与全民和全人类的价值相对立的阶级立场”,放弃那种自以为绝对正确的主张,放弃政治垄断地位,“我们的理想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1990年7月,苏联共产党召开的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是苏联的历史性转折。大会通过题为《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纲领性声明、苏共新党章以及其他一系列文件,标志着“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这主要表现为:1.按照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面貌彻底改造共产党。其一,改变了共产党的工人阶级性质,新党章规定,苏共是“公民”的“政治组织”。其二,改变了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取代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概念,而且把他们的思想只作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不再看做是党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主张从社会党国际纲领中寻找合理内核。其三,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用“民主原则”代替“民主集中制”原则。新党章规定不限制党员在辩论中按纲领进行联合的权利,实际上允许党内存在派别和进行派别活动,从而把苏共变成了争论不休的俱乐部。2.把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作为奋斗目标正式写入纲领声明和新党章。这说明苏共二十八大开始了全面实践这种模式的阶段。3.确立了向私有化过渡的纲领,在经济上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奠定了基础。4.确立“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原则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深化的政治表现。
    从以上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人道主义和多元化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两大理论基础,是资产阶级历史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建立在民主社会主义基础上的意识形态从根本上背离了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在民主社会主义成为苏联的主导思想后,取消共产党的领导,主张多党制,实行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取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实行私有化等也就成为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历史必然了。
    (二)戈氏“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和社会背景
    戈尔巴乔夫推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不是偶然的,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思想理论渊源。
    第一,从历史渊源来说,戈尔巴乔夫宣扬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与第二国际老修正主义者鼓吹的社会民主主义一脉相承。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伯恩斯坦、考茨基等人修正和篡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宣扬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超阶级的民主观,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鼓吹改良主义,提出通过议会道路来改良资本主义的主张。戈氏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将这些理论观点都继承下来了,只是根据新的历史条件作了一些改动。如果两者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么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只是否定通过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的必要性,主张通过改良缓和矛盾,使资本主义得以保存下来。可见,他们起到了阻碍历史前进的作用。而戈氏宣扬“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旨在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变公有制为私有制,全面复辟资本主义。
    第二,戈尔巴乔夫所宣扬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是赫鲁晓夫修正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戈氏曾多次谈到自己是“二十大的孩子”,说他这一代人的政治信仰发端于苏共二十大,发展于20世纪60年代,因而也被称为“六十年代人”。赫鲁晓夫曾鼓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将其作为指导思想,提出“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幸福”的口号。戈尔巴乔夫1989年11月26日在《真理报》上发表题为《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改革》的文章,说“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是人,是人的全面发展”。这篇文章重新肯定赫鲁晓夫“全民国家”的论调,并指出为了体现“全民国家”的精神,目前应实行人民自治与“代表制议会民主机制辩证结合”,保证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分开、司法权的独立。
    第三,社会党国际的巨大影响。社会党国际自20世纪70年代冲出欧洲向亚非拉国家扩展,在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出现了像瑞典那样的“福利国家”,对生活水平逐渐下降的苏联人来说形成了极大的诱惑力,也引起了戈氏的关注。他认为,现在需要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去,到瑞典、挪威去看一看,应深入研究和正确评价社会民主党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发展。1987年10月戈氏派出以中央经济顾问组组长米柳科夫为团长,政府智囊人物阿巴尔金、阿甘别吉扬为成员的代表团到瑞典访问,他们回国后甚为赞叹,认为这种机制(瑞典模式)把政治民主的保障同高度发展和高生活标准、有成效的经济结构改革、较小程度的通货膨胀、实际上的充分就业、广泛的雇员共决权利以及社会公正结合了起来。苏联报刊称赞瑞典是“生产中的资本主义,分配中的社会主义”。前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也说,“长期以来,瑞典模式不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引起我们的兴趣,而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如此”④。
    第四,“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熏染。“欧共”在20世纪70年代趁苏美争夺之机,对东欧国家进行渗透,促使东欧国家领导人分裂,出现了所谓的“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民主社会主义在共产党内的变种。东欧一系列骚动和不安,就是这些人不断运作的结果。“欧共”的思想通过这些人传导到戈尔巴乔夫。戈氏的“新思维”一词就来自“欧共”的“政治新思维”的说法。
    还有一些因素对“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的形成起到了催化作用。负责意识形态的苏共中央书记梅德维杰夫和总统委员会成员沙塔林指出,目前,苏共正在研究世界社会主义思想,正在从普列汉诺夫的著作,从费边社会主义的著作中,还从社会党国际的各政党的纲领中寻找合理的内核。格拉乔夫曾经指出,戈尔巴乔夫制订其计划时的顾问“可以是‘布拉格之春’的浪漫主义者,也可以是他不久前发现的共产主义的‘异教徒’——意大利共产党人和其他欧洲共产党人”。戈氏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同时他还加上了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勃兰特的“东方政策”,说这些现象都“促使我国许多人对一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对民主、自由与和平的价值的思考,对通向这些价值的道路的思考”。
    总之,戈尔巴乔夫鼓吹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他的什么新发明,只不过是国际上新老修正主义思想、欧洲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观点的大杂烩,是社会民主主义在苏联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变种。
    (三)戈氏“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错误本质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有两大理论基础:人道主义和多元主义。
    人道主义的历史观和价值观,是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哲学基础。戈尔巴乔夫把社会主义的本质归结为人道主义。他在苏共二十七大报告中说,在社会领域“最广泛最明显地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人道主义本质”⑤。在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戈氏又强调,人道主义“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占有中心地位”,社会主义是“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人是真正的万物的尺度”⑥。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新面貌就是社会主义人的面貌”,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观”,应当彻底实行“人道标准在我国社会生活一切领域中居先的原则”。
    首先应当明确,戈尔巴乔夫“新思维”中所讲的人道主义乃是一种抽象的人道主义,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作为社会历史观和基本价值观,它是同马克思主义根本对立的。人道主义形成于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是同以神为中心的神道主义相对立的一种资产阶级世界观、历史观和道德观。马克思主义者并不一概排斥人道主义,但决不局限于人道主义,而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审视人道主义。在伦理道德观上,马克思主义者提倡革命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服从、服务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补充成分,并非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成分和本质内容。戈氏“新思维”中所说的人道主义,也往往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也称为“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而且还说这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重要名言为根据的,那就是“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戈尔巴乔夫是把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化,然后借助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来宣扬自己的货色。
    多元主义是戈氏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又一理论支柱。“多元化”是西方社会民主党的理论核心,戈尔巴乔夫把这个理论引进了苏共,表明其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特有的理论基础已经确立。戈尔巴乔夫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阐述了其多元化的理论。
    一是“思想多元化”。戈尔巴乔夫认为,应当实行“毫无保留、毫无限制的公开性”和“完整的无条件的民主”;“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对舆论工具进行垄断”,要允许各个党派、各种政治组织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自由地宣传自己的政治观点。笔者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和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必须居于统治地位,其他阶级的思想可与之共存,却不能平等。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因为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完整理论体系,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无产阶级的利益,为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指南。“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无视两种思想体系和意识形态并存与对立的现实,抹杀二者的本质区别,大搞思想多元化与自由化,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这就等于放弃了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让位于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搞意识形态多元化,为资产阶级思想泛滥以及用资产阶级思想取代无产阶级思想在意识形态中的统治地位创造了条件。资产阶级思想占领了意识形态阵地,社会主义必然要被葬送。思想多元化的最大危害在于否定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创造条件。
    二是“政治多元化”。为使思想多元化有政治和组织保证,戈氏积极主张调整和改革政治体制,使之“自由形成和表现各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和意志”⑦,说穿了就是要实行“政治多元化”,即在政治体制中实行多元化机制,实行多党制。这完全是反对一党专政、取消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搞多党制的主观错误思想。他还认为,共产党同社会民主党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接近,“是当代世界发展的合乎逻辑的趋势”。这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对共产党性质的认识,把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搞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从苏维埃制度建立以来,共产党一直处于领导地位,这一条已载入《苏联宪法》。《苏联宪法》第六条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一切国家机关和政治团体的核心。戈尔巴乔夫懂得,要改变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首先必须改造苏联共产党。所以,在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上,戈氏在党内外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的推动下,也强调党的地位不应当依靠宪法来强行合法化,而应该对宪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同年3月14日通过的《苏联宪法修改补充法》,则把《苏联宪法》第六条修改为“苏联共产党、其他政党以及工会、共青团、其他社会团体和运动通过自己选入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代表并以其他形式参加制定苏维埃国家的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样,戈尔巴乔夫就完全否定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实行多党制创造了条件。
    显然,民主社会主义的两大理论支柱——人道主义和多元主义,是资产阶级历史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是以服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为前提的所谓“社会主义”的原则。建立在民主社会主义基础上的意识形态从根本上背离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而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如果共产党人将其作为“传统”科学社会主义的替代物,无疑是自寻死路。而在戈尔巴乔夫把持苏共最高权力的情况下,苏联走向这条道路就是“不可逆转”的了。
    三、向私有制和市场经济过渡的资本主义制度取向
    (一)戈尔巴乔夫:“没有私有制,一事无成”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剥夺剥夺者”,将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转归劳动人民共同所有,是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地提出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正如列宁指出的,“工人阶级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进行资本主义全部发展所准备起来了社会革命,即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把它们变为公有财产”。用恩格斯的话来说,这就是“由上升到政治独占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以社会的名义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后者则是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否认了公有制,也就否认了社会主义。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必须坚持在公有制的前提下进行。
    戈尔巴乔夫私有化思想的产生和最终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戈氏深知,在十月革命故乡的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在这样一个政治氛围下,如果直截了当地提出私有化的主张,人们是绝不允许的。虽然他打定主意要彻底改变苏联社会制度的性质,但必须采取迂回曲折的举措。正如他在1991年所说的:“应该改变制度,我当时(指戈尔巴乔夫上台不久——作者注)就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是如果一开始,社会还没有作好准备,就这样提出问题,那将一事无成。”他采用资产阶级政客惯用的手法,把自己的真实想法遮掩起来,先提出一些模棱两可的、模糊的新概念,在笼统的改革旗号下,把这些概念一点一点儿灌输给人民群众,等到群众的观点改变了,再摊出自己的底牌,说出这些概念的真实含义。
    戈尔巴乔夫推行资本主义私有化的第一步是丑化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私有化制造舆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基础。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私有制,这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一个本质区别。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然而,戈尔巴乔夫作为苏联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不但不捍卫社会主义公有制,反而妖魔化公有制。1990年8月18日戈尔巴乔夫在奥德萨军区的讲话中强调,国家所有制的垄断性独占性的统治是造成苏联经济危机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摆脱这种危机的主要障碍。因为这种统治使人同生产资料失去了联系,排除了建立创造性劳动条件的可能性。劳动者和劳动集体的经济利益本来是生产和交换的内在的根本的主动力,可是在当前这种垄断性独占性的国家所有制形式下,行政命令成了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官僚主义的统治束缚了整个社会,不打破这种体制,国家根本不可能复兴和革新。因此,全面改革所有制关系,取消垄断,实现财产非国有化已经成了刻不容缓的任务。紧接着戈氏提出了“非国有化”(разгосударствление)的概念,笼统地主张“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例如,他在1990年3月说:“不进行所有制关系的深刻改革,经济改革就是不可思议的。苏共主张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这些形式平等和合理的竞争是公民自由、劳动者实际选择发挥自己才能的方式方法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经济基础。”经他建议修改的《苏联宪法》宣布:“苏联经济制度在苏联公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国家为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创造必要的条件并保证平等地保护这些所有制形式。”1990年10月18日戈尔巴乔夫颁布了《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和“非垄断化”、“非国有化”及“私有化”的方针。戈尔巴乔夫在上文中对“私有化概念”作了一个解释:“不一定把私有化理解为只是向私有制转化,而应理解为通过各种条件向集体、合作社、股份公司、外国银行、私人转让,或者通过出售国家财产的手段改变所有者的更为普遍的进程。”后来,戈尔巴乔夫就不讲非国有化了,而只提“私有化”(приватизация),并且强调,私有化主要是向私有制转化,因为“没有私有制,一事无成”。可见,他的“非国有化”,实际上就是私有化,就是私有制。只不过在当时不能和盘托出,要一步一步说出来。俄罗斯经济学家普切林采夫作了更明白的注释:“非国有化就是私有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可以说,非国有化是私有化的初级形式,私有化是非国有化的高级形式。开始时说非国有化,后来就说私有化。”
    (二)戈尔巴乔夫:“除了向市场过渡,别无选择”
    根据苏共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和戈尔巴乔夫1990年10月在最高苏维埃会议上作的题为《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的报告,戈氏提出的经济纲领中包含作为运行机制的市场经济的内容主要是:1.在经济活动中市场机制是基本的调节手段,它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同时国家也给予必要的干预,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2.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它拥有进行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全部权力,能够对市场调节的信号作出反应;3.价格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由地形成的,必要时国家可以适当干预,但一般讲不能通过行政手段硬性加以规定;4.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除了商品市场外,还要有劳动力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保证市场机制能正常地运转;5.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世界市场接轨;6.建立服务于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制度、行政机构;如此等等。上述报告明确指出:“除了向市场经济过渡,别无选择。全世界的经济已经证明,市场经济是有活力和有效率的。我国社会向市场经济过渡完全是人的利益决定的,目的在于建立起面向社会的经济,使全部生产面向消费者的需求,克服商品短缺和排长队的耻辱,切实保证公民的经营自由,为鼓励热爱劳动、创造性、主动性和高生产效率创造条件。”“市场与我国人民的社会主义选择并不矛盾。只有市场与全社会的人道主义方向结合,才能保证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财富的公正分配、公民的社会权利和社会保障、自由和民主的扩大。”“市场固有的自我调节机制,能保证在全体生产者活动十分协调一致的情况下使经济保持平衡,保证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市场要求生产具有灵活性,并能迅速接受科技进步的成果。”“向以市场关系为基础的经济体制过渡,使我们的经济能够同世界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使我国公民得以利用文明的一切成就。”
    但是必须指出,在戈尔巴乔夫的经济纲领中,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他要建立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在性质上、社会方向上与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根本不同的。
    第一,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元私有制结构是戈尔巴乔夫推行完全市场经济的前提。戈尔巴乔夫的逻辑是,市场经济反映的是一种自由的经济关系,市场的各个主体必须是自由地进行经济活动、相互展开平等竞争的经济实体。如果在所有制结构中国家所有制居统治地位,便无法使经济自由和平等竞争。市场经济需要有多种所有制为前提。戈尔巴乔夫否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后,1989年年底苏联政府工作报告中开始出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到1990年二月全会,苏联所有制改革理论已发生了原则性转变,即明确放弃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苏共中央二月全会通过的向苏共二十八大提交的行动纲领草案就明确提出,“应当以计划市场经济来取代本身具有垄断性和缺乏主动精神、消耗大和经营不善以及忽视消费者利益的命令主义分配制度”。“计划—市场经济”的提出标志着苏联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改革目标已经确立。在这一阶段,平等竞争的多种所有制形式是基础。苏共二十八大纲领草案指出,“计划—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独立商品生产者的竞赛、发达的财政体系”。
    在苏共中央二月全会后的几个月内,苏联经济改革目标的提法由“计划—市场经济”发展为“可调节的市场经济”。在这一阶段,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础已发展成为要对国家所有制进行非国有化的改造。1990年9月提出的《苏联关于形成可调节的市场经济的机构和机制的政府纲领》指出:“存在市场关系的主体——独立自主的、不仅对经常性收入而且对自己的财产也负有经济责任的商品生产者,是建立市场和使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这要求经济的非国有化,即将一部分国家所有制企业脱离联盟、共和国、地方苏维埃等国家管理机关的直接控制,并将它们改造成为股份企业、租赁企业、合作社、合伙经营、劳动经济以及私营企业。”
    最后,在1990年10月份经济改革的“总统方案”中,终于明确地确定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由此可见,在经济改革目标演变的过程中,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发展变化为确立市场经济目标奠定了基础,同时,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反过来又为最终私有化开辟了道路。
    第二,戈尔巴乔夫要搞的市场经济是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作为改革目标被提出来的市场经济,是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路线的组成部分,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在经济领域的反映。戈尔巴乔夫在强调建立市场经济必要性时指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贯彻到经济领域,就是要充分体现经济发展以人为目的、为人服务以及实现经济主体和人在经济生活中的自主和自由。就是说经济发展只是一种手段,人才是目的;要使经济结构以及整个社会制度实现向人的转折,实现经济结构的人道主义化。市场经济中以消费为目的、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自主和自由以及劳动者选择的自由等原则,正好符合“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上述要求和价值观。可见建立市场经济是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其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戈尔巴乔夫指出,社会向市场经济过渡完全是由人的利益决定的,与苏联人民的社会主义选择并不矛盾。只有市场与社会发展的人道主义方向的结合,才能保证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财富的公正分配、公民的社会权力和社会保障、自由和民主的扩大。所以苏联确定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针。
    四、“全面经济改革”——全面经济崩溃
    经济改革是戈尔巴乔夫执政初期的工作重点,也是他准备全面改革的切入点。戈氏经济改革的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85年到1986年,这个时期改革的特点是在原有经济体制内作局部修补;第二阶段是从1987年到1989年,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提出一些激烈的改革措施,但仍没有超出原有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第三阶段是从1990年到1991年,这个阶段的经济改革不仅发生了方向性的改变,还造成了苏联经济的严重混乱和危机。
    第一阶段(1985~1986年)是在苏联原有经济体制内的局部性和修补性的改革。戈氏在这个时期提出的目标是“加速发展战略”。戈氏把勃列日涅夫时期称为“停滞时期”,针对这种“停滞时期”提出了其“加速发展”战略目标。关于戈氏的“加速战略”在上文已作了全面分析,这里不再赘述。
    第二阶段(1987~1989年)是在第一阶段经济改革受阻后,开始采用更为激烈的改革措施。第一阶段经济改革提出的“加速战略”不仅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而且改革的第一个重大举措“反酗酒运动”遭到了民众的强烈抵制,出师不利。戈尔巴乔夫又转而开始了新一轮的经济改革措施,其标志是1987年苏共中央的六月全会。根据苏共二十七大精神,戈氏在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在六月全会上作了关于经济改革整体方案的报告。根据戈氏的报告,全会通过了一个《改革经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的决议。几天后,最高苏维埃正式通过了一系列贯彻苏共中央六月全会决议的新法令和《国营企业法》。作为一个重要法律文件,该法在1988年1月正式生效。戈尔巴乔夫在《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对六月全会评价说:“这次全会批准了《改革经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这大概是1921年列宁颁布新经济政策以后我国经济体制的最重大和最根本的改造纲领。”⑧《国营企业法》的主要目的是想放松国家经济计划控制全国经济活动的问题,因此,在这个法律中给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苏联采取了以下一些改革措施:
    1.进一步改革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国营企业法》表明,苏联决心改革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缩小国家集中控制的范围,扩大企业、地方的自主权,建立起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新体制下,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全国性的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在经济平衡的基础上调整国民经济进程,为企业的有效经营活动创造条件。新法律实施后中央潜心于加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控制,不对企业进行直接控制和琐碎监督;只规定稳定的(5年不变)经济定额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调节器。不给企业规定劳动成果与劳动消耗的绝对数额。企业根据国家控制数字、经济定额、国家订货和用户订货独立自主地制订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同时,企业要对经营成果负完全责任,实行权和责相结合。
    2.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的“三自原则”。企业利润上缴财政预算后,剩余的由企业支配,用作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职工工资及社会福利等。这样,可使企业有一定的自我发展、自我改造的能力。由于扩大自主权和留成利润增多,公司就有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不断更新技术。过去要花15年才能生产一种新型汽车,现在只需5年时间。实行新体制以来,广大职工普遍加强了生产责任感,关心生产效益,因为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3.放宽农业政策,扩大农民自主权。苏联取消了农业部等6个部委,成立了苏联国家农工委员会,地方上也成立了相应的农工综合统一管理委员会。国家只根据具体条件为农庄和农场规定五年计划期间每年向国家交售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固定数额,其他问题主要由农业企业自行安排。在完成农牧产品的交售任务后,农业企业有权自由处理剩余产品。农庄和农场分批实行自负盈亏和自筹资金。在农庄和农场积极推广作业队、作业组集体承包制以及家庭承包制。
    4.大力发展合作经济和个体经济。为了促进改革深入发展,苏联还制定了《个体劳动法》和发展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允许在手工业、居民生活服务业和社会文化领域里从事个体劳动。1987年3月公布了《苏联合作制法》(草案)。该法律文件规定,生产合作社是经济上独立的、集体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它按照完全经济核算和自筹资金原则进行活动,可以自行决定活动的方向、生产的数量和结构,进行生产的计划工作和组织工作,销售产品。
    纵观苏联的这些改革措施,其最大特点是宏观配套,微观搞活。首先,经济体制改革必须辅之以政治体制改革。要克服干部和群众长期形成的保守思想、陈旧观念、习惯势力和平均主义等等,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因此,苏联比较注意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同步进行。其次,经济改革本身也要配套。必须对部门管理进行重大改革,设立了归口单位,避免政出多门。最后,法律先行。有了法律,上上下下都有了约束,有了规范。通过法律来保证企业不受行政干预,避免“瞎指挥”,不至于乱套。微观搞活方面,先从完善企业机制抓起,而不从利益分配入手,这样做可以使改革的步子稳妥,降低引起震荡的可能性。
    但是,改革并没有超出苏联原有基本经济制度的框架,只作了一定程度上调整,致使这个改革方案在1988年1月实施后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混乱。实践证明,这个经济改革方案主要存在两个缺陷:一是中央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出现断裂。这个经济改革方案对企业的行为进行了新的规定,并给了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可是相应的中央一级机构却没有任何衔接性的机制改革。这样放出去的、没有约束力的权力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混乱。二是中央财政收入出现困难。企业自主权增大的结果直接导致中央财政收入的减少,与此同时,苏联原有的经济制度里并没有对非国有企业的税收方面的内容,这对困难的苏联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外,在苏联的改革进程中旧的体制还没有彻底破除,新的加速机制尚未形成,新旧并存,矛盾丛生,新旧体制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为两种体制的目标模式和动因机制不同。旧体制的目标主要是完成国家计划任务,重点放在数量指标上,基本手段是行政命令;新体制的目标主要是自我完善和发展,重点放在质量指标上,基本动因是利益机制。由于没有处理好新旧体制的复杂、辩证关系,因而改革从一开始就出现了新旧体制脱节。因此,苏联国民经济在1988年出现混乱,1989年经济形势更加严峻。这迫使戈尔巴乔夫不得不一方面重新加大中央调控力度,另一方面加紧寻找和制定新的经济改革方案,于是戈尔巴乔夫的经济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第三阶段(1990~1991年)是戈氏经济改革造成苏联经济混乱和失控时期,并开始背离改革初期的目标和方向。1987年夏季开始的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1989年,经济危机明显加剧。进入1990年,就如何摆脱经济危机、推进经济改革问题,在总结改革遭受的挫折和研究西方发展市场经济经验的基础上,苏联的几派主要政治力量和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都认识到必须实现整个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年成了制定向市场经济过渡方案的一年。1990年5月24日,政府总理雷日科夫在苏联第三次最高苏维埃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国家经济状况和向可调节市场经济过渡的构想》(亦称“五月构想”,以下简称《构想》),打算用5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向市场经济过渡。但是,由于雷日科夫要求加强总理的权力,以保证这个构想的贯彻执行,因而遭到了戈尔巴乔夫的否决。
    1.“沙塔林方案”。在雷日科夫提出向可调节的市场经济过渡构想的同时,以38岁的经济学家亚夫林斯基为首的少壮派,模仿波兰式“休克疗法”,拟订了一份苏联向市场经济过渡的“400天计划”,主张一步到位地实行自由经营和自由价格。1990年7月,苏共召开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在经济方面,会议肯定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设想。8月份,在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的监督下,以总统经济顾问、总统委员会成员沙塔林院士为首的13人小组,在“400天计划”的基础上制订出《向市场过渡——构想和纲领》,即“500天计划”(又称“沙塔林方案”),试图在500天内在苏联建成“市场经济”。该方案有三大特点:一是全面接受以私营化企业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概念。这是该计划的主导思想。二是彻底改变中央和地方各共和国的经济关系。企业管理权、贸易权和税收权全部归地方,但货币统一,中央税率同地方税率相协调。三是要求私有化、企业自由竞争、价格放开、货币和金融改革、减少政府开支同步进行等等。
    2.“政府方案”。就在“500天计划”出笼的同时,苏联政府方面由部长会议副主席、著名经济学家阿巴尔金主持,在雷日科夫的支持下,以“五月构想”为基础,草拟了一份自称是“温和激进”的方案——《苏联关于形成可调节市场经济的结构和机制的政府纲领》,即“政府方案”。这是“五月构想”的具体化。雷日科夫和沙塔林院士都声称,尽管“政府方案”和“500天计划”有不少共同点,但存在许多原则分歧,不能“合二为一”。事实上,二者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总目标、稳定财政和消费品的某些措施以及大规模实行国家所有制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等方面是一致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现在中央与各加盟共和国的关系上。“500天计划”主张各加盟共和国在经济上是独立自主的,共和国应是国家调节经济的主体,联盟是主权共和国的经济联盟。这样一来,中央政府就失去了调控经济的可能,也形成不了全联盟的统一市场。而“政府方案”规定,中央政府应保留一定的调控经济权,保证全苏统一市场的形成。二是表现在农业生产资料的改革问题上。“500天计划”主张在农业中实行土地和固定资产私有化,而“政府方案”则反对买卖土地,反对把现有的农业公有经济拆散,而主张多种形式的土地所有制。三是表现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如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法、速度及具体措施等。
    3.“总统方案”。在“500天计划”和“政府方案”两派各持己见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为了打破僵局,戈尔巴乔夫指示与前两个方案无关的阿甘别吉扬院士起草了第三个方案,即所谓“综合方案”,亦称“总统方案”,于1990年10月16日提交议会,10月19日获得通过,题为《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这个方案的主要特点是:考虑到各加盟共和国情况的不同和改革程度的差异,没有规定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固定期限;保留了沙塔林计划中提出的国民经济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原则,同时认为这个进程不会那么快;采纳了政府的统一提高批发价格和收购价格的方案,又要求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对一些基本产品的价格进行控制,但应逐步减少实行价格控制的产品;必须使各加盟共和国能够根据当地的特点自主地制订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计划,授予其范围广泛的新权力来管理国家经济。同“500天计划”中的取消中央协调作用不一样,“总统方案”规定了各加盟共和国赋予联盟的职能和中央在协调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作用。
    戈尔巴乔夫在介绍“总统方案”时称,“中央决定放弃制订详细的全联盟计划,现在提出的只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原则”,对过渡时间、速度、各项指标和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制订和实施自己的计划”,并对此承担责任。雷日科夫表示,苏联政府准备执行总统方案,并着手建立市场经济所需的新机构。上述三个方案的主要起草人沙塔林、阿巴尔金和阿甘别吉扬三位院士在联合记者招待会上提出,必须停止对“总统方案”优劣问题的争论,立即采取实际行动向市场经济过渡。
    从表面上看,这场针对如何向市场经济过渡问题历时一年之久的激烈争论似乎告一段落,但实际情况更趋复杂,经济改革由“空转”走向混乱。苏联改革旧的经济体制,打破了中央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制度,可是又没有真正转向市场经济,既破未立,苏联统一的市场被分割,各加盟共和国各行其是,不再唯中央政府马首是瞻。原来亲如手足的加盟共和国之间相互封锁,互设关卡,限制往来,禁止商品流出,许多企业根本不签订或不履行经济合同。生产联系和协作关系中断,原来分工周密、互相协作、相互依存的经济体系四分五裂。经济联系的崩溃加速了苏联经济的衰退,市场供应更趋紧张,经济危机进入总爆发时期:生产急剧下滑,经济由低速增长变为负增长;财政赤字,货币发行处于失控状态;通货膨胀急剧上升,消费品市场供应恶化,人民生活水平大幅下降;农业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农业改革多数流于纸上谈兵,未见根本成效。由于经济领域和消费市场日益严峻,苏联社会问题更加尖锐、复杂,最后直接导致了苏联的完全解体。
    注释:
    ①[苏]戈尔巴乔夫:《十月革命与改革:革命在继续——在庆祝十月革命70周年大会上的报告》,载[苏]《真理报》1987年11月3日。
    ②《戈尔巴乔夫言论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76、318、292、339、342页。
    ③[苏]戈尔巴乔夫:《关于苏共二十七大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深化改革的任务》,载《苏联东欧问题译丛》1988年第5期。
    ④鲍成钢:《试析苏联东欧的民主社会主义趋向》,载《今日苏联东欧》1990年第6期。
    ⑤《戈尔巴乔夫言论选集》,第318页。
    ⑥尧凌珊:《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文件和评论》,新华出版社1988年版,第42页。
    ⑦同上,第41页。
    ⑧[苏]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苏群译,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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