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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农学理论五大流派刍议

http://www.newdu.com 2018/3/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杨凌)2012年3期第135~140页 马卫东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在战国的“百家争鸣”中,众多学术派别及其代表人物提出了多种农学理论。由于视角和立场不同,各个学派的农学理论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理论流派。李悝的“尽地力之教”理论,强调政府指导下的科学种田,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发展农业生产;商鞅学派鼓吹农战思想,通过奖励耕战来实现富国强兵;孟轲的“制民之产”理论,强调维护小农经济,保障小农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条件;管仲学派主张五谷桑麻六畜并举,重视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的生产;《吕氏春秋》全面吸收先秦农业科技成果,提出了体系完整的传统农学理论,体现了集大成的特色。不同特色农学流派的并存与发展,把战国农学理论推向了一个高峰。
    关键词:战国 农学理论 流派
    作者简介:马卫东(1972-),男,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先秦史研究,长春130012
    战国时期,七雄并立,列国无不为了富国强兵而致力于发展耕战,并自觉展开社会改革,为农业生产力开辟道路。在这种背景下,以铁制农具、牛耕、大型水利工程、精耕细作、多粪肥田等为标志的先进农业科技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社会改革的成功、农业科技的进步、富国强兵的需求和百家争鸣的出现,促使战国农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农家学派开始形成,并成为战国“九流十家”之一。农学著作犹如雨后春笋般相继问世。儒、墨、法、道、阴阳、杂家等诸多学派,也无不在西周以来传统重农思想的基础上,引入重视农业科技的内容,提出了丰富的农学理论。由于视角和立场的不同,各个学派的农学理论各有侧重,从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学理论流派。探讨战国农学不同流派的学术主张及其各自的特色,对深入认识战国农学理论是不无益处的。
    一、李悝的“尽地力之教”理论
    李悝是战国初期三晋法家的代表人物,《汉书·艺文志》在《诸子略》法家中著录《李子》三十二篇,为李悝所作。
    李悝虽属法家,但其农学思想也很丰富,影响颇大。战国初年,李悝辅佐魏文侯,在“七雄”中率先实行变法。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为此,李悝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农学理论。
    李悝“尽地力之教”理论的核心内容,是采用科技的手段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耕地的单位亩产。《汉书·食货志》载:“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因此,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耕地的亩产,对于国家经济有着重大的意义。
    李悝认为,要落实“尽地力之教”,关键在于调动小农的生产积极性,即“治田勤谨”。所谓“治田勤谨”,就是要求农民种田一要“勤”,即勤于耕作;二要“谨”,即谨慎认真。为此,李悝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主张和措施:
    其一,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大力推广科学种田。李悝运用农业立法,对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据桓谭《新论》载:“魏三月上祀,农官读法,法曰:‘耒无十其羽,锄无泥其涂。春田如布平以直;夏田如鹜;秋田惕惕,如寇来不可测;冬田吴、越视。’”这一法令涉及春耕、锄草、收获等田间管理环节,具体而细致。其针对的对象,就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夫。另据《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古书,李悝还要求农民“必杂五谷,以备灾害;力耕数芸,收获如寇盗之至”,“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场”。即是说:要根据作物抗灾能力的不同而杂种五谷,以免种植单一作物遇到某种灾害时难以补救;在耕作技术上要讲求深耕易耨,收获时要抓紧时间,以免因风灾而受到损失;同时要在住宅周围栽种桑树,划出园圃种植蔬菜,利用场边地头种植各种瓜果,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
    其二,加强国家的农政管理,督促、鼓励农民努力增产。李悝根据土地的不同品级,为农民规定了生产指标,“视上上之田收下下,女则有罚,下下之田收上上,女则有赏。”[1]通过制定农业法令,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其三,减轻国家赋税,平抑粮价,保护小农的生产积极性。李悝曾为农户小家庭算过一笔账,“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2]一年到头,除了田租、口粮、日常消费外,一户小农家庭竟然要亏空四百五十钱。如果加上“不幸疾病死丧之费”以及商人在粮食买卖中的盘剥,农民就容易濒临破产,“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2],这正是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根源所在。有鉴于此,李悝在变法的过程中,实行减轻赋税的政策,惩罚“上计”中税收超额的地方官。[3]另外,李悝还推行“平籴法”[2],丰年平价收购农民余粮,灾年平价出售储备粮食,防止投机商人利用年成的丰歉压低或抬高粮价,伤害农民的利益。
    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其特色是强化政府对农政管理的职能、推广科学种田、保护小农经济,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加速发展农业生产。李悝的农学思想来源于实际,其措施得力,“行之魏国,国以富强”[2],使魏国一跃成为战国初期最为强大的国家。
    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思想,对战国农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书·艺文志》说:“《神农》二十篇。”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说。”可见,战国农家对李悝思想是有所继承的。李悝倡导的“治田勤谨”,实开战国中、后期“精耕细作”理论的先河。李悝的农业赏罚思想,为后来的商鞅学派所吸收,是秦国“农战”政策的思想渊源之一。而他的农、桑、园艺诸业并举思想,也被后来的管子学派继承并发挥。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所具有的上述纲领的性质,为战国农学的发展,创立了基本的理论架构。
    二、商鞅学派“尽地力”的农战理论
    商鞅学派的农学思想,在李悝“尽地力之教”的科学种田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农战”学说,服务于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目标。
    《商君书·算地》说:“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商鞅学派所说的“尽地力”,与李悝“尽地力之教”的科学种田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成为秦国农业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睡虎地出土的云梦秦律,为我们提供了秦国农业科技推广的生动范例。秦律中关于“铁器的供应与使用;粮食的贮藏条件与加工比率;耕牛的保护、饲养和繁殖;畜疫的检查与防治;农作物的播种数量、田间管理、灾异申报;以及山泽禁令之重申、农业节令之安排等,内容十分具体,要求相当严格”。[4]而都江堰、郑国渠等大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修建,也反映了秦国在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已达到了很高的成就。
    不惟如此,商鞅学派还把李悝“尽地力”的科学种田思想,同“农战”学说结合起来,以实现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预期目的。商鞅学派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5]31所谓农战,包含“农”与“战”两方面内容。“农”是令人们趋于农耕,使国家在经济上富裕起来,目的是富国;“战”是让人们勇于作战,增强国家的军事实力,目的是强兵。农战是富国强兵的根本,其中“农”又是“战”的基础,“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5]37
    商鞅学派从人性好利的观点出发,提出欲导民于农战,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根据人们趋利避害的实际需要,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启一门以致其欲”[5]57,即打开农战这一大门,实现人们追求富贵的欲望。商鞅学派认为,“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5]31因此,国家应当实行“粟爵粟任”[5]50的政策,“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5]103保证纳粟多者可以得到一定等级的爵位。这种纳粟拜爵的主张,实际是对尽力于农桑的人的一种奖赏。
    在开启农战大门的同时,商鞅学派又主张“塞私道以穷其志”[5]57,对游惰之民,文学、游说之士,技艺、工商等业,严加限制、排斥和打击。如《垦令》篇主张加重贵族之家的人头税、禁止粮食买卖、禁止娱乐、不许官僚贵族雇佣佣工、废除旅社、国家专山泽之利、提高酒肉价格和酒肉税、禁止人民自由迁徙、不许大臣到地方闲居游逛、加重关市的商品税、加重商人家庭成员的徭役,等等。《农战》篇则认为,“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因此,国家应当“去此十者”,“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商鞅学派主张“开公利而塞私门”[5]81,从正反两个方面造成“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5]182的社会环境,促使百姓“壹之农战”。
    历史表明,商鞅学派的“农战”主张,在秦国变法的过程中得到了普遍的推行。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变法新令中的一条重要法令就是:“僇力本业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6]商鞅学派重农抑商、取缔《诗》、《书》的主张,也成为秦国变法的重要内容。在云梦秦简中,有不少限制商业活动的法律条文。如《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可见,在农村卖酒已被定为非法的商业活动。《法律答问》载:“客未布吏而与贾,赀一甲。”即禁止未向秦国政府办理营业凭证的外国客商从事贸易活动。而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7],则是在意识领域取缔儒家学说,为农战政策提供保障。
    商鞅学派奖励耕织的农学思想,充分体现了秦法家的特色。商鞅学派主张人性好利,与孟轲的“性善说”针锋相对。商鞅学派排斥以儒家为代表的一切知识和道德以及抑制工商的思想,与晋法家和齐法家的做法也大不相同。商鞅学派鼓吹农战,在理论上虽有极端之处,但对服务于当时富国强兵的时代需要而言,却具有相当的实用价值。
    三、孟轲的“制民之产”理论
    孟轲是战国中期的大思想家,是当时著名的儒家学说代表人物。作为一名大思想家,孟轲有自己独具特色的农学思想。孟轲主张农业与手工业应有所分工,农夫与手工业者之间要“通工易事”。[8]146当时农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许行,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8]123,孟轲驳斥了这一观点,认为分工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进步的标志。在《孟子·告子上》中,孟轲谈到农夫在条件大致相同的情况下种麦,到收获时“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所养,人事之不齐也。”这与传统农学关于天、地、人的论述,基本上是一致的。孟轲也十分重视农业科技的作用。如:在重视粪肥利用方面,孟轲强调“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8]235在农业生产结构方面,孟轲提到“百亩之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8]5“五母鸡、二母彘”[8]310以及“衣帛食肉”。[8]5在保护资源方面,孟轲主张“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8]5
    孟轲的农学思想,最具特色的是“制民之产”的小农经济理论。孟轲主张“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8]17为此,孟轲描绘了一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蓝图:“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8]5孟轲所描述的“五亩之宅”、“百亩之田”、“八口之家”,正是对战国时期个体小农的写照。
    孟轲认为,小农家庭的安康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小农的产业是小农经济的命脉,因此,孟轲特别强调“制民之产”,保障小农的生产和再生产条件。孟轲主张国家首先应向农民提供一份生活所必需的产业作为物质基础。《孟子·梁惠王上》:“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所谓的“恒产”,具体地说是指维持一个八口之家生活所必需的住宅、耕地以及其它农副业生产资料,即“五亩之宅”、“百亩之田”、“鸡豚狗彘之畜”等等。孟轲认为,农民有了自己的“恒产”,可以得到温饱,才能遵纪守法;农民如果没有土地,无法生存,就会铤而走险。明君推行仁政,“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使农民可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
    为了实施“制民之产”,孟轲主张实行西周时期的井田制度。在国家授田制度下,孟轲恢复井田制度的主张,已不具有可行性。因此,荀子曾批评孟轲说:“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然而犹材剧志大,闻见杂博。”[9]孟子提倡“井田制”,正是他“法先王”的表现之一。李悝和孟轲都强调保护小农经济,但二者在主张保护小农经济的具体举措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李悝作为一名施政者,提出“平籴法”、减赋税等措施,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孟轲作为一个思想家,提出实行“井田制”,则带有明显的理想化色彩。
    四、管仲学派的五谷桑麻六畜并举理论
    管仲学派的农学思想,见于成书战国时期管仲学派之手的《管子》一书。《管子》书中含有丰富的农业科技内容,并在某些方面代表了战国时期的最高水平。如《地员》篇是战国土壤学方面的集大成之作。在防灾除害方面,《度地》篇论述了虫、水、旱、风雾雹霜、厉等“五害”的防治方法。特别是在防治水害方面,对修堤技术的论述尤为详实。在资源保护方面,《管子》的《立政》、《八观》、《五行》等篇,就山林资源保护依次谈到“修火宪……以时禁发”、“大木不可独伐也……禁发必有时”、“禁民斩木,所以爱草木也。”关于鱼类和鸟类资源保护,《八观》篇谈到“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鱼鳖虽多,网罟必有正,船网不可一财而成也。非私草木爱鱼鳖也,恶废民于生谷也。”《五行》篇谈到“不疠雏……毋傅速,亡伤襁褓。”
    管仲学派的农学思想,除上述有关农业科技的内容外,最具特色的是关于五谷桑麻六畜并举以富国富民的思想。相关的论述,在书中不胜枚举。如:
    “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令顺民心,则威令行。”(《牧民》)
    “庶人耕农树艺,则财用足。”(《五辅》)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权修》)
    “君之所务者五:……三曰桑麻不殖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六畜不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国之贫也……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司田之事也……观树艺,简六畜,以时均修焉。”(《立政》)
    “轻民处,重民散,则地不辟;地不辟则六畜不育;六畜不育则国贫而用不足。”(《七法》)
    “行其田野,视其耕芸,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知也。……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夫山泽广大,则草木易多也;壤地肥饶,则桑麻易植也;荐草多衍,则六畜易繁也。”(《八观》)
    “何为民之经产?畜长树艺,务时殖谷,力农垦草,禁止末事者,民之经产也。”(《重令》)
    “五谷蕃息,六畜殖,而甲兵强。”(《四时》)
    在《管子》看来,农业生产并不局限于粮食生产,而且包括林业、畜牧业和其他副业。桑、麻、林、六畜等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的生产,对于富国富民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五谷、桑麻、六畜以及渔盐诸业之间的关系上,《管子·七法》说:“轻民处,重民散,则地不辟;地不辟则六畜不育;六畜不育则国贫而用不足。”认为农业劳动,特别是粮食作物的生产,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可见,管仲学派在强调五谷桑麻六畜并举的同时,并不否认粮食生产的基础性地位。
    在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中,墨翟、孟轲、荀况等对农林牧副渔并举思想均有所涉及,但唯有齐国的管仲学派,对五谷、桑麻、六畜以及渔盐诸业并举有如此丰富的论述,这与齐国的国情有密切的联系。《汉书·地理志》云:“太公以齐地负海舄卤,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辏。后十四世,桓公用管仲,设轻重以富国……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9]可见,齐国自建国以来都十分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商品经济最发达的诸侯国。战国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齐国于“七雄”之中财政充裕,有能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支撑稷下学宫的费用。商品经济在齐国的发展,与齐国的五谷、桑麻、六畜以及渔盐诸业并举的国策是分不开的。
    在管仲学派的农学理论中,五谷桑麻六畜并举的思想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其农学思想的突出特色之一。《管子》“五谷桑麻六畜并举”的农学思想,是齐国经济传统的产物,是齐国重视商品经济的国策在思想领域里的反映。管仲学派重农务本、通货积财、富国强兵的“霸、王”并用思想,与商鞅学派鼓吹农战、排儒抑商、“壹之农战”的主张,有着明显的不同。这反映了战国时期齐法家与秦法家之间的分歧和差异。
    五、《吕氏春秋》的传统农学理论
    《吕氏春秋》一书,是秦相吕不韦组织门客集体撰作而成,《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吕氏春秋》的农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四篇文献中。《吕氏春秋》的《上农》四篇,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可以说是集先秦农学思想之大成的作品。
    《吕氏春秋》的《任地》、《辩土》和《审时》三篇,对战国农业科技的成就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任地》篇首先提出了农业生产的十大问题,涵盖了改造盐碱地、杂草防除、庄稼通风、作物品质等内容,制定了农业生产的任务和目标。《任地》提出了土壤改良的总原则,“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任地》还论述了深耕、畎亩制作、泽耕旱耨等技术。《辩土》主要是谈农作物的栽培技术与方法,包括辩土而耕、施土覆种、间苗锄草等,指出耕作栽培中要防止“三盗”,即地窃、苗窃和草窃,强调畎亩、间苗、锄草的重要性。《审时》篇主要是谈适时耕作,认为“凡农之道,厚(候)之为宝”,并依次论述了禾、黍、稻、麻、菽、麦等六种作物播种得时、先时、后时对该作物产量和质量的不同影响,得出了“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的结论。
    《上农》从不同的角度,对重农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上农》全篇内容,有如下一些要点:
    1.令民务农为治国的首要任务。因此,“古先圣王”导民“先务于农。”
    2.使民务农,则民质朴易用,边境安而主位尊;民务农则少私义,公法行而力专一;民产业厚则重迁徙,死其处而无二虑。舍本事末将导致民不可守城,不能攻战,资产困乏,轻易迁徙,以是为非。
    3.以耕织作为教化民众的基本内容。天子耕籍田,后妃蚕于郊,以为万民表率,“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后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
    4.男耕女织系圣人制定的制度,“大夫不织而衣,妇人不耕而食,男女贸功以长生,此圣人之制也”。
    5.敬时爱日、不违农时,“当时之务,不兴土功,不作师徒”,“数夺民时,大饥乃来”。
    6.保护自然资源,“制四时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泽人不敢灰僇,缳网罝罦不敢出于门,罛罟不敢入于渊,泽非舟虞不敢缘名,为害其时也”。
    7.违背以农为本原则将给国家带来祸患,“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国家难治,三疑乃极,是谓背本反则,失毁其国”。
    8.农工商三民的职业分工,不得逾越,“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
    《吕氏春秋》的《上农》篇成书于战国末年。是时,秦统一六国已经由“大势所趋”发展到“已成定局”,一个崭新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大帝国,已是呼之欲出。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转折关头,主持编撰《吕氏春秋》的秦国国相吕不韦,他所考虑的重点问题已由“兼并天下”的“农战国策”,转向为即将诞生的新兴帝国设计“安定天下”、变轨转型的“治国方略”。因此,《上农》所阐述的重农思想,把重农作为治国的根本,目的是增产以安民,使农民奉公守法,勇于战守,安于农耕。强调国家要从基本国策上以耕织为本教,不违农时,保护自然资源,以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这一重农理论,可以有效地服务于统一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
    《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辩土》和《审时》四篇文献,内容包括重农思想、土壤改良、田间技术、地宜农时等方面,是先秦时期流传至今内容最为丰富、记述最为细致、体系最为完整的农学著作,充分体现了《吕氏春秋》一书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集大成的特色。《吕氏春秋》的《上农》四篇,是中国传统农学的奠基之作,对后世影响深远,西汉以后整个封建时代的农学理论,是对《吕氏春秋》农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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