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自2008年6月中美两国正式启动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以来,由于美国对2004年BIT范本的修订而导致谈判一度搁置。2012年美国BIT范本公布后,双方于同年5月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重启BIT谈判。至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BIT谈判进行了九轮技术性磋商,却一直裹足不前。2013年7月举行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开展中美BIT实质性谈判,谈判速度明显提升。截至2014年4月,中美已进行12轮谈判,并且自2014年1月开始的第11轮谈判,双方进入文本的实质性谈判阶段。
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肩负的重要使命之一即是“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促进中国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部分也指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那么,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存在哪些重大分歧以及如何应对?本文拟通过对中美两国的BIT范本条款的简要地分析予以揭示,同时尝试提出谈判对策。2012年5月,美国公布了新修订的BIT范本(2012美国BIT范本);目前,中国尚未公布正式的BIT范本。为方便比较研究,本文参考了中国商务部2010年4月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范本草案(2010中国BIT范本),其文本内容基本被2011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BIT悉数纳入,据此可以确知其基本代表近年来中国对外商签BIT的主要政策导向。此外,中国与加拿大于2012年9月9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这是目前中国最近对外商签的BIT。虽然因加拿大至今尚未批准此BIT,目前仍未生效,但其所反映的中国对外商签BIT的新动向,亦是本文考量的内容。本文仓促写就,旨在抛砖引玉,所述观点仅为一家之言,有不当之处,还有待求教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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