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24日,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隆重举行。在这场为期三天的盛会上,来自政府、学界和产业界的数百位人士齐聚一堂,对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探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数字经济的新热潮。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数字经济在“宽带中国”、“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推进之下,更是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目前,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了黄金期,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就业白皮书(2018年)》显示, 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2.9%,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到1.71亿人,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2.1%。
由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在下一阶段,我国应当将数字经济的发展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并用其来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引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以下几方面工作是需要引起注意的:
首先,必须对数字经济的概念予以充分理解,对数字经济的贡献予以正视。由于数字经济是一个新事物,因此人们对其的认识还存在着一种偏差。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会对实际中政策的选择产生不良影响,必须予以纠正。
有观点认为,数字经济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是对立的,发展经济的关键应该是做大实体经济,而非数字经济这样的虚拟经济。这种观点显然是有失偏颇的。现在数字技术已经渗入到了各个经济部门,无论是农业、制造业、金融业,或是其他产业都在大量运用数字技术。从这个角度看,它们带来的贡献并不虚拟,而是实实在在的。
还有观点认为,作为数字经济载体的ICT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其对经济拉动的作用也并没有想象的显著,因此它并不能用来引领未来经济的发展。事实上这种观点并不正确。诚然,在世界各国,ICT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都很低,其本身的产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不大。但是,作为通用目的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y),ICT部门创造的数字技术的贡献事实上体现在各个经济部门,这些部门在采用数字技术后的效率提升也应该被归入数字经济的贡献。其次,由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往往会导致产品质量的迅速上升和价格的迅速下降,因此如果仅仅从产值去衡量其贡献,则会造成严重的低估。考虑到以上原因,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实际贡献要比很多人想象的高得多,其对国民经济的引领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其次,应当加速相关立法工作的进行,尽快出台《数字经济法》。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明晰的法律是经济有效运行的关键。但在数字经济条件下,产生了很多新主体、新现象、新交互方式,用既有法律很难对它们进行有效的规范。在这种背景下,应当考虑根据数字经济的新特征,制定《数字经济法》来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已经有太多的东西不能被传统的法律所容纳,如果继续用传统法律来规范数字经济中的新现象,无异于削足适履。在这种背景下,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一部专门的《数字经济法》或许会是更好的选择。
再次,必须强化数字技术的研发力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构筑坚实的基础。数字经济是建筑在数字技术的基础之上的,技术进步的快慢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回顾历史,我国之所以能在数字经济领域获得比其他各国更快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在我国的迅速普及。
可以预见,要支撑我国数字经济的进一步迅速发展,也必须依靠技术的提升。必须认识到,虽然我国的数字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很多关键技术还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这导致我们随时可能遭遇受制他人的局面。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数字技术,尤其是其中的基础性技术的研发投入,力争在未来的技术战中拔得头筹。
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5G时代的到来可能会为我国夺取数字经济的领导权创造机会。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的“蛙跳理论”,技术上领先国家由于在技术上的路径依赖,往往会在重大技术变革到来时显得比较保守,而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则会更容易抓住技术变革的机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这套理论,在3G、4G时代一直处于跟从者地位的中国应该抓住现在的机会,积极参与5G标准的制定,力争成为5G时代的引领者。
(作者: 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