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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中关于救助问题的争论*(上)

http://www.newdu.com 2018/3/7 《金融研究》(京)2012年9期第1~19页 周小川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救助问题已经成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过程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宏观经济政策问题。本文探讨了危机救助的方法论拓展,总结了多国危机救助的经验、私人部门参与救助的作用及公共部门参与救助的渠道。文章强调,为了防范危机以及危机的蔓延,必要时公共部门应及时参与救助,在救助资源上,除了传统的财政渠道,还有更广泛的一些选择,其中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成本和利益分配问题,也决定了政策工具选择的复杂性。中央银行在危机处理和救助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也有成功的经验,但政策实施要注意保持中长期的动态均衡。
    关键词:危机救助 救助成本 中央银行
    作者简介: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北京100800)。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救助问题已经成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过程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并同时成为一个宏观经济政策问题。过去,救助通常是一个微观问题。某一金融机构出了问题,状况如何,救还是不救,怎么救?一般来说更多地与微观行为有关。如果说还需要拓展一些的话,也就是救助是否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否会给金融市场提供正确的激励信号,是否可能导致道德风险,等等。这次危机发生后,人们认识到,救助这一课题背后可能隐含着比较广泛的宏观政策和决策问题,是宏观研究必须关心的一个重要议题。
    不仅如此,在救助问题越来越具有宏观意义的背景下,宏观政策考虑和研究范围也比以前更广了。传统上宏观政策问题主要涉及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其相关的传导机制、政策工具等,这次危机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人们对宏观政策研究的题目、内容及其范围都有所变化。其中一个问题是,对出了问题的市场或者机构进行救助是否需要纳入宏观政策的范畴?救助会产生什么样的宏观效果?
    当前大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是欧洲救不救希腊?其次是救不救爱尔兰、葡萄牙?紧接着还有更大规模的西班牙、意大利,如果这两个国家出了问题救不救?如果实施救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否参与?如果参与,资金如何筹措?这进一步涉及到IMF现有资源是否足够用于救助的问题,如果不够,如何扩大其资源?此外,还涉及到高储蓄国家是否参与救助的问题。作为储蓄剩余国家,一些亚洲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外汇储备积累较多,是否出资参与救助?如何参与救助?这也已成为G20峰会、IMF等相关国际组织以及欧洲国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二、方法论的拓展
    方法论上也有一些新的需要研究的问题。过去研究宏观经济问题主要关心总量供求关系,如总需求、总供给、价格总水平及其运动等。后来又有观点提出,宏观分析也需要关心资产价格问题,认为资产价格泡沫及其震荡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效应。总体而言,宏观分析主要还是着眼于总量,而且各变量之间基本上都是呈连续函数的关系,所以可以用传统的数学分析方法,建立数学模型,求解均衡结果及其变动。
    但对于危机处理,情况就不一样了。危机处理研究的一个方面是传染问题,需要运用传染病学中的一些方法,如传染模型。传染模型属于事件驱动型模型,很难像连续函数那样进行连续处理。另外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是小概率事件以及小概率事件之间的相互联系。过去人们通常认为,宏观经济运行平稳时出现的个别事件,比如某个企业突然破产了,某个金融机构发生挤兑了,属于小概率事件。小概率事件通常被认为是彼此独立、相互间没有联系的,大都处在正态分布的尾部,所以又称尾部事件。小概率事件之间的关系也基本类似于传染病模型的事件驱动型特征。对于这些问题,传统的方法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另外还涉及到信心问题,导致了比较显著的非线性特点。过去我们处理问题不仅用连续函数,而且一般都是线性的,偶尔出现非线性情况时,也通过取对数等数学处理简化为线性关系。这种线性关系为我们分析、判断事物提供了比较稳定的预期。比如一个国家有占GDP100%左右的债务余额,而且这种状态已经维持多年了,这样即使这一比例上升到110%,从线性的角度看,额外增加问题应该不会太大,相关的其他变量一般不会陡升或陡降到意外的区间。但如果纳入信心因素、纳入传染病模型中的事件驱动,情况就可能截然不同,债务余额占GDP比重上升10%可能引发很大的事件,导致一系列危机。这是过去的分析方法所不能覆盖的,需要一些新的方法来解决。
    当然,非线性变化的加剧也往往需要一些外部因素,是有条件的。日本现在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已超过了200%,这一比例从100%不断上升到今天这个程度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特别剧烈的变化吗?没有。可见,不同条件下结果也不同。加剧非线性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评级,评级本身就是不连续的。另一个就是信用违约互换(CDS),CDS是投机性较强的金融衍生产品,CDS的买卖双方往往自己不持有基础产品本身,因此他们有可能不关心基本面。这些问题大大加剧了信息的复杂性和非对称性,同时也大幅度加剧了非线性关系。这样,我们研究问题的方法就和过去传统的方法有了比较大的差异,过去的一些方法处理起来也往往力不从心了。这种情况下,可能更需要用到所谓大规模系统模拟的方法来解决,因为大规模系统模拟比较容易处理小概率、事件传染这样的问题。但是这一类方法能不能有效处理评级或CDS这样的交易及其风险,还很难说,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国别经验
    1.美国
    我们可以从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开始回顾。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出了问题,救不救?当时的看法是,雷曼兄弟也就是6000亿美元左右的资产规模,属于中等偏大一点,还算不上“大而不能倒”,为避免道德风险,最好是不救。什么样的要救呢?比如AIG,规模巨大,具有系统重要性,就必须救。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带来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随后全球金融市场开始大规模陷入混乱,从最初的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美国出现股价暴跌、信心崩溃和经济全面收缩等一系列“自由落体”式的衰退现象。
    实际上在2008年3月华尔街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Bear Stearns)开始出问题的时候,就已经涉及到救助问题。美联储决定出手援救,而且救助的方式比较巧妙,具体做法是由J.P.摩根收购贝尔斯登。但显然这里面有问题,一个商业性机构怎么会愿意收购一个有窟窿的公司呢?窟窿还得填。怎么填?就是经美国财政部同意,由美联储“保底”,承诺提供300亿美元的贷款。在我国过去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时候,这种做法比较常见,通常是如果某一金融机构出了问题,先找一家机构托管。托管机构可能不愿意,但财政或监管部门承诺会给予支持。随后“两房”危机开始暴露,股价暴跌,美国财政部和联储7月不得不明确宣布实施救助,公布了救助计划,后来于9月7日宣布接管“两房”。
    一周后的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申请破产保护,情况急转直下。9月20日,布什政府正式向国会提交7000亿美元TARP救助方案,但于9月29日遭众议院否决,随后市场出现了自由落体式的大震荡,道指暴泻777点,跌幅高达7%,创下历史上最大的单日跌幅。这里可以发现,市场出现自由落体式的下跌并不是在9月15日雷曼兄弟宣布破产以后,而是在众议院否决救助方案之后,可见危机中是否救助的决策对市场具有重大影响。
    此后,美国当局的观念发生了改变,迅速采取了大量的补救措施。如,10月2日,美参议院通过了政府救助方案,救市方案总额从原来的7000亿美元提高到了8500亿美元,增加了延长减税计划和将银行存款保险上限由目前的10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的条款;10月8日美联储宣布降息50个基点至1.5%,并于12月16日继续将美元基准利率下调至0~0.25%。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各种担保和保护措施,包括对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美洲银行等实施了较大力度的救助。这些措施发挥了作用,在当时基本稳住了市场。正因为此,当前应对欧债危机时,美国人就一再向欧洲人强调并推销2008年四季度美国救助市场的经验,希望欧洲向美国学习,加大力度,采取措施进行救助。
    从上述过程看,实际上在美国次贷危机不断发展演变过程中,在最终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之前,政府参与救助就已经发生了。美国政府从最初倾向于不救助到最后决定参与救助,而且救助力度还比较大,是一个认识逐步发展、政策不断演变的过程。应该说,其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但其利弊还需要进一步分析、总结,也有待历史的检验。总体而言,美国社会对政府参与救助有比较大的反感,主要原因是人们认为政府不应用纳税人的钱救助私人机构,而且人们还普遍认为,这些私人机构尤其是其高管人员过去挣钱太多。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参、众两院对政府参与救助争执不下的原因之一。
    2.欧洲
    英国的北岩银行受次贷危机冲击比较严重,较早出现问题,以至于2007年9月发生储户挤兑现象。之后,英格兰银行宣布提供紧急贷款,为北岩银行注资129亿英镑;10月初,英国财政部宣布对北岩银行3.5万英镑以内的存款给予全额担保。此后,英国当局还继续对北岩银行实施了一系列救助措施,并最终于2008年初将北岩银行国有化。北岩银行虽然没有倒闭破产,但事件本身及政府救助行为产生了大量争议。一方面,监管当局饱受批评,人们普遍认为英国现有监管机制(包括存款保险制度)的不合理导致了挤提危机。另一方面,也导致英国的三个金融当局,即财政部、金融服务局(FSA)和英格兰银行为此争吵不休,相互指责。这也使得人们对英国金融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反思,并体现在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上。至今,在英国落实其金融监管改革的过程中,人们还在讨论,北岩银行发生危机时,政府到底是否应该出手相救?国有化究竟对不对?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等等。
    总体看,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欧洲鉴于美国的教训,主要做法还是由政府参与救助,投入大量资金,直至较多采用国有化的方式实施救助。如,2008年10月,英国财政部宣布,注资390亿英镑对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劳埃德(Lloyds)和巴克莱(Barclays)进行救助,部分国有化。在欧洲大陆,德国、法国和瑞士等都采取了类似的很有力的救助措施。其中瑞士是特别不容易的。因为瑞士本身是个小国,但其两家银行规模非常大,政府救助比较困难,但瑞士下决心实施救助,而且静悄悄地成功实施,没有引起轩然大波,这样就有效防止了出现更大的问题。
    此外,在政府参与救助的决策机制上,欧洲与美国不一样。美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有中央财政,有美联储。而欧元区是由17个成员国构成的,没有统一的财政机制;虽然有欧洲中央银行,但欧央行没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也就是说,欧央行参与救助缺乏法理依据。我国在2003年银监分设以后,虽然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划出去了,但仍然明确了中央银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责。为此,人民银行先后成立了金融稳定局、金融市场司等相关司局。现在来看,当初在分设和职责重新划分时的考虑应该说是对的。
    3.中国
    与西方相比,中国是比较倾向于救助的。西方国家的态度通常是尽量不救,实在不得已才救。我国的情况是,虽然不太愿意,但多数情况下都救。事实上,过去一些出问题的金融机构大多数都得到救助了,甚至包括像蚁力神这样的非法集资也给了补偿。也有个别情况不救,要给点教训,防止过度的道德风险,典型的是亚洲金融风波期间的广国投。后来有一段时期证券公司问题比较大,也强调要给市场明确的信号,该倒的就让它倒,不能施救,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道德风险。这里面的基本考虑是,我国要搞市场经济,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要做到优胜劣汰。只不过和西方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问题金融机构在数量上和处理上是有区别的。之所以有区别,主要有这么几个因素。
    一是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行业。什么叫命脉行业?看其英文翻译用的是“Blood line”,也就是用人体器官相比喻,金融业是类似于心脏动脉之类的行业。人类的一些内脏器官有可替代性,比如肺有五叶,个别出了毛病,切掉问题也不大。肾也有两个,一个出了问题切除了也不会产生过于严重的影响。但心脏血管不一样,性命攸关,不可切除,更不好换。因此,如果金融业出了问题就必须救,否则意味着肌体的失灵甚至死亡。
    二是中国是转轨经济,公有制还占有比较大的成分,金融机构出了问题怎么承担责任?是金融机构自己没有审慎经营,还是因为承担了政策性、半政策性或者体制性的任务?这很难作出明确的区分。即使到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时,工、农、中、建几大专业银行还不能够真正自负盈亏,还有很多计划色彩以及行政干预,一些不良资产、呆账坏账实际上与计划经济及其体制转轨有关。因此金融机构有问题很难说清楚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如果不救也是不负责任的,所以还是倾向于要救。
    三是中国改革过程中特别强调社会稳定。金融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如果出了问题不救,特别是如果和其他方面的问题纠缠在一起,容易影响社会稳定。比如2003年处理德隆系时就有这方面的顾虑,如果问题不是出在2003年,德隆可能就不这么处理。德隆是一个很复杂的控股公司,不仅涉及到实业,还广泛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当时是下了决心的。
    总体而言,过去中国基于一些特殊情况比较倾向于救助,救的也比较多。从发展的角度看,也要结合金融业改革发展的状况作进一步考虑,权衡点也应该逐步有所变化。从国际上看,这次危机中推进的新一轮金融改革包含了很多救助行为,在涉及到究竟花谁的钱、怎么花、上哪找钱、最后会是什么效果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存在争议,甚至要争吵很多年,最后也不见得有结论。中国也应该有自己的研究,早做准备,在理论和政策上都要有主张。
    四、私人部门参与救助
    1.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从理论上说,救助问题首先涉及到金融稳定甚至是宏观经济稳定问题,这也是支持政府参与救助观点的主要理由。但相关的争议是,救助还涉及到道德风险问题,涉及到金融稳定和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及其取舍问题。如果政府出资救助出问题的私人机构,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形成负向的激励机制,会纵容、鼓励金融机构追求高风险的行为,这意味着今后市场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在实践中,自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以后,很多人似乎不敢再以防范道德风险作为理由而放手让问题金融机构自生自灭。在市场处于崩溃边缘的情况下,政府坚持不出手相援,固然防止了道德风险,但也许会导致整个金融市场迅速崩溃。其结果可能是整个经济陷于衰落,全体老百姓都会遭殃,风险甚至进一步蔓延到全球。因此,应对系统性危机,政府还是应该及时参与救助,但的确也需要防止道德风险。这就需要在两者之间进行必要的取舍、协调,取得平衡,尽可能减少道德风险问题。为此,在市场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而形成了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新一版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Ⅲ),其核心思想是,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应对风险的资本,提高资本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在全球范围内确定系统重要性机构,并对这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额外的资本要求,以及相应更严格的外部监管,以防止这些机构出问题。
    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防范风险,但也遇到了新的问题。一些观点认为,如果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执行过高的资本和监管要求,在增强它们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必然会降低它们为经济增长提供信贷和金融服务的能力,从而影响全球经济复苏。在当前欧债危机中,希腊等重债务国就面临类似的问题。一方面,这些国家为了削减债务,必须推行财政紧缩。另一方面,在缺乏其他有效途径刺激经济增长的情况下,财政紧缩不利于经济复苏,甚至导致GDP负增长、经济下滑,进一步加剧了税收和财政困境。这就是说,在危机过程中,在经济复苏还非常脆弱的时候,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加强资本和监管要求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做出合适的政策取舍。
    2.私人部门的作用
    另一个问题是私人部门的作用。救助能不能更多地依靠私人部门来进行?如果可以,就有可能减轻道德风险问题,也可以避免人们将过多的注意力集中到救助的成本、救助的政治决策过程,从而减轻民怨,减轻政府的压力。实际上政府也不愿意承担那么大的责任,因此在危机救助时,首先考虑能否发动私人部门承担责任、参与救助。
    典型的例子是当前正在推进的缓解希腊债务问题的私人债权人计划(PSI)。简单地说,PSI计划就是让私人部门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原有债券置换成新债券,与现有债券相比,新债券将在未来更长的时间后到期,其面值按某一比例打折扣。按照2011年7月达成的PSI计划,对私人部门持有的2020年前到期的希腊债券,按21%左右的比例扣减。但这仍不足以解决问题,经过数轮谈判,10月份欧元区形成新的PSI解决方案,按照50%的比例减记原有私人部门债务,同时欧元区领导人同意将拿出300亿欧元作为补偿鼓励希腊债权人接受PSI计划。减记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老债并没有减免,而是换成新债并予以延期,这样对新债根据其延长的期限进行折现、按市价计值时就必须做减记处理,这个减记就相当于债券面值的损失。目前,希腊债务的PSI计划仍在谈判中,最终方案还没有公布。最近有消息称50%的减记比例可能还不够,可能还要进一步提高到60%甚至是70%。但不管怎样,这个PSI计划需得到大多数私人债权人的同意,自愿减记,否则就会导致无序违约,从而触发CDS的偿付条件。
    PSI能否有效发挥私人部门作用,避免政府卷入危机救助呢?PSI计划表面上看是一个由私人部门还是由公共部门承担更多责任的问题,但实际上情况要复杂得多。私人部门持有的债权一旦按照PSI减记,就意味着损失。进一步考察希腊国债的债权人结构,可以发现大部分是机构投资者,其中更多的是银行,而且涉及到很多其他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国的银行。这些银行当初购买希腊债券的时候,必然是做了很多CDS,一旦债务危机兴起,就将波及到CDS市场众多的金融机构。这意味着,一方面,要让这些机构投资者自愿按照PSI计划承担更大的责任,防止触发CDS违约偿付从而导致更广泛的危机;另一方面,又要防止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负担过重,导致主权债问题向银行体系扩散,向其他国家的金融体系扩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欧元区国家想了两个办法:第一,建立防火墙,防止危机扩散。这主要是通过建立2500亿欧元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和5000亿欧元的欧洲稳定机制(ESM)来实现。第二,尽快向这些蒙受损失的银行注资,补充其资本,防止银行出问题,同时也增强其为经济复苏提供信贷支持的能力。目前的说法是要尽快注资,使这些银行到2012年6月份时的资本充实率达到9%。
    到这儿,问题就来了:建立防火墙和给银行注资的资金从哪里来?在当前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这么严重的情况下,要通过市场来融资恐怕很难。如果无法从市场筹得足够的资金,最后可能还是要用公众的钱。这时候,恐怕就无法避免欧元区国家通过财政资金构筑防火墙、向银行注资,或者通过防火墙向银行注资。也就是说,找了各种途径寄希望于通过私人部门发挥作用,但最终可能还是需要政府介入、需要动用公共资金,区别只不过后者在形式上更间接一些,公共部门介入不那么明显。
    此外,如果对银行的注资要求过于苛刻,或者注资成本过于高昂,或者对既有股东股权稀释得过于厉害,这些银行可能还会有抵触情绪。一种反应是,这些银行并不寄希望于防火墙注资来恢复业务能力,而是相反,采取出售资产、压缩资产负债表的办法来减负,同时必然减少信贷活动,以降低资本压力,满足监管要求。这样,反而会进一步加剧欧洲经济的不景气,阻碍经济复苏。可见,私人部门参与救助也不是那么理想,也会导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3.以往的经验
    私人部门参与救助是有其历史渊源的。可以先回顾一下上个世纪80年代末美国提出用于解决南美洲国家债务问题的“布雷迪计划(Brady Plan)”。当时,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阿根廷等南美洲国家陷于沉重的债务危机,导致大规模资本外逃,经济衰退、社会动荡,无法偿付债务。布雷迪时任美国财政部长,提出在IMF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由私人部门承担部分损失,主动削减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切实减轻重债务国的债务负担,促进债务国的结构改革和经济增长。应该说,布雷迪计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配合巴黎俱乐部关于解决债务问题的一些措施,基本解决了那一轮债务危机。但也要认识到,那时候并没有发生席卷全球的系统性金融危机,在资金充沛程度上,当时的私人部门比现在的私人部门要好得多。现在金融机构在这一轮金融危机冲击下,大多都有点自顾不暇,要让它们慷慨解囊是有些勉为其难,所以就只能采取一些折中的做法。
    还有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处置美国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1998年亚洲金融风波爆发,对冲基金首先进攻亚洲市场,特别是瞄准了香港,对香港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协同进攻。香港进行了顽强的阻击战,拿出外汇基金(也就是外汇储备)来对抗。当时能不能打赢实际上并没有把握,但好在危机随后转移到了俄罗斯、巴西,发展成为全球金融危机,而且LTCM在那里摔了跟头,赌错了方向,造成了巨额亏损,一下滑到了破产边缘。怎么处置LTCM,防止其引发系统性风险从而把金融危机引向美国本土呢?当时纽联储召集金融机构到纽联储大楼来开会,研究解决办法,并且明确要求不达成协议不准回家。为此,各家金融机构当时把计算机和相关的资料、数据全带到了现场。在金融机构协商决策过程中,联储的官员作出了回避,离开现场。最后由美林、摩根等出资收购了LTCM。这样,通过私人部门把LTCM的问题解决了,既没有花公众的一分钱,又把问题解决了,防止了风险扩散和蔓延。虽然各家机构也有一些怨言,但事后发现各有收获,都认为总体上是一个不错的交易,也是一次成功的救助。为此,一直以来,这一处置经验被美联储和纽联储视为一次得意之作。
    到了2008年9月雷曼兄弟出问题时,纽联储又想如法炮制,采取以前处置LTCM的办法,召集各家金融机构来开会,商讨对策。这些金融机构有了上次的经验,也很配合,来的时候机器、设备、资料、数据全带齐了,甚至连吃的都带了,真正是现场办公。这些场景也拍成了电影,现在我们也可以看到。最初美国人还指望韩国金融机构和英国巴克莱银行出手相救,但最后都没有谈成,只能由联储亲自出面组织应对。当然,最后因为各种原因还是放弃了,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联储最初也还是秉承了这个传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私人部门参与救助来解决问题。只是危机的严重程度不一样,小一点的问题通过这种办法也许能解决,但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可能就挺不过去。
    回到欧债危机的应对上来,这次大家寄希望于PSI计划来部分解决希腊的债务问题,实际上仍然是传承了过去的一些做法。为什么私人部门参与救助所需减记的债务从21%上升到了50%?这是如何设计的?金融部门的人能够听得懂,但政治家就不见得能完全明白。所以要取得他们的支持并最终达成协议也不是一件易事。现在全世界都在看着欧洲,在等待有关PSI救助方案的最终结果,这关系到希腊债务危机有没有可能得到缓解,乃至欧元区的下一步走向等重大问题。
    五、公共部门参与救助
    1.决策机制和授权
    另外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是决策机制和授权职责问题,涉及到的情况可能更复杂。大家知道,西方国家长期标榜其民主决策机制。欧元区在这次危机之前一直很得意,经常宣扬欧盟决策机制的民主性,强调这一机制虽然相对慢一点,但很民主,17个成员国都有发言机会,都能参与决策。但碰到这次危机后,发现这种决策机制有问题,经常落后于事态的发展,决策效率太低,很难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即使决策是正确的,但时效性太差,而且事情还在不断发展,真正要实施了却为时已晚。
    这种情况不仅在欧洲,美国也有。典型的就是美国参众两院关于2011年8月2日前美国债务封顶、削减财赤的争吵,以及现在正甚嚣尘上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从中可以发现,西方国家的民主选举制度很容易把一些经济问题政治化,对一些经济问题争论不休的背后往往是选举政治,是党派之争。这些因素往往导致情况越来越复杂,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回到危机应对和处理的专业性问题上来。在危机爆发、一国金融稳定受到重大冲击时,财政或金融当局往往是“站在峭壁边缘”,从技术角度怎么处理?怎么应对随时爆发的风险传染、小概率事件?这时候,就需要有专业性的意见、决策和行动,太多的政治考虑甚至试图通过政治介入来解决问题恐怕很难奏效,民主决策、两党政治、群众运动之类的办法既不利于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而且更容易把问题复杂化。事实上,我们看到,这次危机过程中,一旦问题被政治化,或者掺杂了太多的政治因素,都会引起激烈的争论,其实很多人连概念、原理都没有搞清楚。
    如果更多地依赖于技术专家和专业性措施,中央银行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先来看看欧央行。随着危机的发展演变、不断深化,欧洲各界也越来越认识到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危急时必然要发挥稳定作用,欧央行也不例外。这就意味着需要明确欧央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在这点上,很多人现在已经讲的很明确了,但欧央行自身目前还是在强调其法定职责。当然,这也与欧央行的内部决策机制有关,一些成员国担心欧央行直接救助会有违其独立性,从而损害欧元的稳定和信誉,因此持有反对意见。
    表面看,欧央行在态度上很鲜明,始终强调其章程、授权,声称自己只管反通胀,保持欧元的稳定,而没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因此强调不能直接出手救助,为政府买单。但实际上欧央行到底有没有参与救助呢?我们可以看到,2011年8、9月份,欧央行开始出手直接购买意大利和西班牙国债。对此,欧央行有其说辞,反复强调这仅仅是作为货币市场操作工具,其目的是为了维持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维护欧元的稳定。应该说,这么做法律上无疑是有瑕疵的,但欧央行做了一些预案,尽可能使之落在合理的解释范围内,一方面有效扩大了其职责范围,另一方面又尽量显得不违反其原则。事实上,现在欧洲债务危机的处理实际上已经越来越依赖欧央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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