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研究室国际投资研究系列(IIS),2017年5月27日
Working Paper No.201703
[PDF全文阅读]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特征分析 王永中 李曦晨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以往中国通过引进发达国家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参与国际生产分工体系不同,“一带一路”倡议是以资本“走出去”为基础,驱动中国的设备、服务、技术、标准、货币和文化联合“走出去”,是中国传统的产品“走出去”和资本低层次“走出去”的升级版(王永中,201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资源禀赋丰富,但制造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这为中国与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了巨大契机。可以预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推进,中国在沿线国家的投资和工程项目承包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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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完善服务、支持和保障体系。综合利用开发性金融、出口信贷、出口保险、财政投入(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性手段,并引导商业银行、投资基金、信托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向“走出去”的国内企业提供财政、信贷和股权资金支持,减少民营和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倾斜,重点支持具有战略意义和高附加值的产业尤其是其中的民营企业。中国政府应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修改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双边投资协定,促进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的双向、有序与自由流动,支持中国企业在海外依法维权,要求东道国的法律公正、透明,充分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