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报》2016年6期
[PDF全文阅读] 日本灾害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以“3·11东日本大地震”为视角 王德迅
摘要:2011年“3- 11东日本大地震”发生之后,日本政府在反思灾害应对教训的基础上,对原有防灾体制进行了诸多改革,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切实可行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和可操作的防灾基本计划有机结合,从而增强了全社会应对灾害的能力。借鉴日本灾害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防灾体制;灾害管理;对策标准化;“3 - 11东日本大地震”
纵观历史,每次重大自然灾害危机过后,受灾国家或地区都会出现新一轮灾害管理体制机制的变革,而且都比先前的任何时候都好,这是一个客观的规律。以日本为例,从1959年的伊势湾台风到2011年“3 - 11东日本大地震”①,每当灾害发生,就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使防灾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文拟以“3 - 11东日本大地震”为视角,全方位扫描日本政府在深入检讨和反思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原有灾害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的诸多改革,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供参考。
一、日本灾害管理体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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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1l东日本大地震”之后日本灾害管理体制改革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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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目前日本灾害管理体制仍然处于拓展完善时期,但“3·11东日本大地震”之后,其灾害管理体制改革的速度加快,显示出一些阶段性特征,包括防灾法律的进一步完善、防灾经费保障持续稳定、推进防灾标准化研究,防灾减灾国际合作势头明显增强等方面。准确地讲,日本灾害管理体制改革目前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加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