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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中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症结与破解思路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经济与管理评论》2012年第3期 姜绍华 参加讨论

摘要: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的症结主要在于,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没有从创新的“后台”走向“前台”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中坚,没有产学研融合的运作模式和机制,科技创新仍源于政府推动。应从体制创新入手,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打造易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体制平台”,建立起融合产学研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促使企业成为产学研融合的主导,成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
    关键词:企业自主创新,制约症结,破解思路
    一、企业自主创新概念的界定
    

    “创新”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来的。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即企业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它包括五种类型: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采取一种新的企业组织方式(熊彼特,1990)。技术创新又包括三种形式: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及合作创新。
    对自主创新,我们可以理解为经济主体自己主动开展技术创造活动。从本质上讲,自主创新中的“自主”是创新中一种战略选择,基本的利益指向是本国和本国国民的利益,而不是全球或外国人的利益;是国家的长远利益,而不仅仅是眼前利益。
    归结到企业来说,企业自主创新则是指企业在技术层面的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并不代表完全靠自己去创新,它实质上是以自我为主,组织创新和主导创新。自主创新强调的是以我为主,系统集成,但它不是封闭的,我们不能“自力更生”一切。企业自主创新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渐进式自主创新,主要通过原有技术的融合或引入研究中的新技术,进行整合或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建立新的技术平台,形成新的核心技术,从而开发出新产品。这也可看作是完善现有技术的自主创新。另一类是原始性自主创新,通过自己的研究发明全新的技术,而开发出全新的或新一代的产品。这也可看作是根本性的自主创新。两者的共同点就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特核心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新产品的价值。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成为整个区域创新成败的关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有无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制约中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症结分析
    

    在研究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这一问题时,我们都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问题所困惑、所忧虑。一方面,我国70%的科研人员集中在独立于企业的高校、科研机构中,所耗费的科研经费占全国科技投入的70%左右。作为具有科研资源优势的高校、科研机构,一直是发明大户、科技成果大户,从体现原始创新能力的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奖项目看,第一完成人为高校和研究院所的项目占绝大多数。虽然科研成果源源不断的产生,但多数都停留在报告上、图纸上、档案上、证书上,没能进入企业实现产业化,没有及时转化进入市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足10%,我国登记的专利发明有90%不能获得商业利益;此外,我国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资金,得到企业资金支持的较少。企业对目前“产学研”结合中企业处于从属地位的状况很不满意,认为国家的经费偏重于支持高校,而高校搞出来的成果往往市场性不强,成果转化困难。大学、科研机构往往只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忽视了市场需求,造成我国产学研组织松散,缺乏有效的结合。企业之间、高校之间、研究机构之间缺少合作,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研究机构、高校与研究机构之间也缺少合作,有的甚至是恶意的竞争,互相抢政府科研资金、抢课题、抢项目,造成严重的创新要素部门所有、创新资源分割、创新活动封闭等一系列问题(尚勇,2008)。
    另一方面,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技术创新内生机制建设滞后,缺乏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缺乏对引进技术进行吸收和再创新的内在需求。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发明专利;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一些企业甚至靠仿造和假冒生存。有人按比例测算的情况是,在一个时期,韩国和日本企业花1个单位的钱引进设备和技术,花5个单位的钱消化创新,而我国企业则是花1个单位的钱引进,花0.07个单位的钱消化创新(马俊如,2006)。我国大中型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仅占25%,有研发活动的仅占30%,研发投入平均仅占销售收入的0.76%。同时,由于我国产研“两张皮”,企业缺乏与外部“合作”的机制和渠道,无法从外部得到科研成果和技术支撑,这一切成为多年来制约技术创新和科研事业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内涵性增长的主要障碍和深层次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何在?有人把“板子”打在企业身上,说企业缺乏创新的冲动,缺乏寻求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的动力和压力,说它们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有人把“板子”打在高校和科研单位身上,说它们唯科研而科研,科研不能面向市场,科研成果与市场脱节,“产品”与企业缺乏有效对接;也有人间责社会,说是缺乏科研成果转让交易和进入产业化的集合市场、组织和中介服务公司。事实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都是现行体制的“牺牲品”,高校、科研院所找不到“出路”,企业找不着“活路”。政府行政化的“调控”和“作为”,使得企业的研发和投入带有明显的被动性特征。科技创新源于政府推动,在政府主导下,科技经费的发放、科技成果的评估、科技成果的推广乃至科技人员的奖励都严重依赖政府。这样的科技促进体制,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容易产生苦乐不均的现象,容易培养伸手向上的惰性,容易扼杀企业和民间科技创新活动(乔新生,2005)。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突破口。当然,这种“突破”不是轻而易举的,有待于多方面推进和努力,其中,借鉴国外的做法与经验,构建融合产学研的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和机制,将是建立以“主体一主导一结合”为特征的新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路径,也是我国整个经济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实行产学研结合,是许多发达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与结构变革,增强企业活力的主要措施。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模式,能够实现基础理论、开发研究、产业运作的有机结合。三者受共同利益的驱动,信息渠道畅通,发展目标一致,能够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一方面,科技资源重组和整合的问题,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在产学研一体化架构中,确立了企业的主体地位,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其人才和智力资源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使技术开发服从于商业开发,技术要素服从于商业要素。总之,通过产学研一体化的互动机制,把企业的主体作用、高校的生力军作用和科研机构的引领作用,整合为集成优势。
    自20世纪80年代起,世界范围内产学研的融合,特别是企业与大学的研发合作大量涌现(国外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一般不单设科研机构,独立的研究机构非常少,产学研融合更多的是企业与大学的合作),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科技强国和创新大国,企业与大学产学研融合已形成网络,成为“科技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美国企业技术创新主要依赖于大学,及企业或公司与大学的合作,大学承担着全国30%的应用研究;日本不但中小企业与大学联合开发产品相当活跃,而且大型企业背靠大学的情况也非常普遍,与大学有协作计划和意愿的大型企业占46%。时至今日,在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企业与大学的合作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尤其是高技术领域企业创新的重要模式。
    三、破解中国企业自主创新困境的思路分析
    

    (一)构建易于企业创新也易于产学研融合的“体制平台”
    体制问题是我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融合产学研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核心问题。体制创新的实质,是要对经济与科技“两种体制”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改造,突破和解决“产一学一研”联动和融合发展的体制障碍,建立起符合经济与科技发展规律,有利于科技与企业融合,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社会科技进步的新体制。这一“体制平台”的要求是,在宏观层面,保证创新活动在全新的市场环境下进行,企业主导和组织技术创新,科技的发展能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消除企业、科技、市场相互隔离的体制障碍,国家成为技术创新的有力支持者、协调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成为技术创新的强力合作者、参与者,整个社会得以形成推动技术快速进步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氛围。在微观层面,企业能更有效地从外部得到技术和技术开发支持,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家和企业等经济组织以及个人追逐技术创新的进取心,能充分挖掘经济活动主体科技创新的潜能。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能面向市场,能更便捷、更有针对性地接触到生产领域中技术信息和技术难题,能从合作和技术开发中取得良好的市场回报,得到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
    (二)从政策层面把企业打造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产学研结合的主导
    

    有人认为,创新产业的成功,有三个关键因素:第一,创新主体问题;第二,创新激励问题;第三,创新资源问题。没有一个好的企业家、没有一个好的主体承担创新主角,而且有很强的动员能力来实现,创新就很难实现(陈小洪,2006)。韩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在韩国,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每一个企业经营者都深刻地意识到,如果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就不会得到政府的支持,更不会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欢迎。因此,在韩国拥有自主的品牌,成为创业者最原始的动力(乔新生,2005)。从国外看,各国在实行产学研融合上,首先是对企业进行定位,让企业扮演创新的“主角”,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为产学研融合的主导。有人分析,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活动,存在着单纯的技术导向倾向,注重技术参数、指标的先进性,但对市场需求和规律缺乏把握,其成果往往不具有市场能力,很难承担创新主体的重任(徐冠华,2006)。而企业本身有“先天”的活动特点,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主体,能够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方向,消除研发中科研产品和企业生产相互脱节的现象,降低科研成果与生产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加快新产品开发,确保技术创新的有效性;能够迅速地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资源整合起来,有效主导产学研活动,确保“结合”的长久性、技术创新持续性。
    把企业构造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将企业由创新的“后台”推到“前台”。首先,从政策层面突出和体现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产学研融合中的主导地位,真正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其次,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增强企业寻求科技进步的实力、压力和动力,促使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内在地重视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
    (三)建立利于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多样化的产学研融合模式
    

    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新的“体制平台”的基础上,立足于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打通产学研联系的渠道,建立起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之间多维、多样化的合作关系,实现三者的互动和互惠互利。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构成一个协调发展的协同,有效地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暴占光等,2010)。在融合模式上,除了一般性的采取企业对大学及科研院所给予研发资助、成果转让(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和合作培养人才等形式外,还可以寻求其他形式的合作和实质性融合,如实行包括专项合作、技术入股合作、契约合作、委托合作在内的联合研发,企业与大学及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高技术经济实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与大学及科研院所实行交流式合作。同时,还可以实行产学研制度约束性合作,政府项目的参与合作。在科研体制改革中,可以引导和支持那些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直接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
    (四)培育和发展基于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融合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的融合,有些是当事者能为的,更多的是当事者所不能为的,包括融合对象的对应、形式的选择、目标的统一、利益的协调,它需要纽带和桥梁,这一切,在发达国家都是由发育成熟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和操办的。发达国家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能够有声有色,与赖以存在的大量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运作是分不开的。对于我国来说,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融合,必须把培育和发展信息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融资机构、共性技术服务机构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纳入议事日程,把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作为重要环节。具体考虑是,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作为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列入整个利:技创新规划,在宏观层面提出配套发展措施,把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作为培育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重要生长点,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政策引导和立法工作,逐步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专业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为促成千千万万的企业和众多大学、研发机构的融合创造必要的市场条件和组织条件。
    (五)强化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统筹和引导
    

    从国外看,凡是技术创新走在前列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把扶持创新企业和企业的创新活动当成使命和责任,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融合,给予了超常的支持和积极的引导。构建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涉及科研链和产业链,诸如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诸方,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涉及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多个层面和多个方面,这是企业本身所追逐的,也是政府所关注的,是政府和国家的利益所在,应成为国家意志,成为社会行动,其中政府当扮演重要角色。这就是说,打造持久有利的政策环境,对企业创新予以支持和引导,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包括把企业推到技术创新的前台,在造就企业创新主体上形成社会共识,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融合发展规划,打通科研部门与经济生产部门合作的通道,推动大学、科研院校基础研究同工业企业应用开发的有机结合,保证企业创新和产学研融合有足够的制度供给,为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架设机制桥梁。包括实施“组合式”扶持政策,对科研资源的配置,重点向企业倾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投融资、贸易、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有些特定项目的资助,明确规定产学研“组合”进入;对那些利于企业应用开发研究的高风险、周期长,但与整体和战略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进行引导性投入;积极有效地利用“政府采购”手段,通过政府对高技术产品的采购,使高技术开发企业从中受益,同时,通过这种“采购”也体现出政府的认可和政策上的产业导向。这一点也是许多国家常用的手段,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包括加强对“创新”和“融合”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法律手段对各方面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本、激励机制等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尚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J].中国软科学,2008,(03).
    [3]马俊如.自主创新与企业发展——产学研结合创新探讨[A].2006中国管理学家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管理创新大会论文集[C].2006.
    [4]乔新生.韩国科技起步晚中国10年为何反超[J].瞭望东方周刊,2005,(09).
    [5]陈小洪.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现状、机制和政策[J].中国软科学,2007,(05).
    [6]徐冠华.关于自主创新的几个重大问题[J].中国软科学,2006,(04).
    [7]暴占光等.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机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22).
    作者简介:姜绍华(1964-),女,山东烟台人,山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科技创新与发展战略。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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