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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违规经营刍议

http://www.newdu.com 2018/3/7 《中外企业家》2012年第3期 张永莉 参加讨论

摘 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来华投资不断增长,在为我国经济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经营的现象,诸如不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管理的规定,利用不当方法逃、避税,企业内部管理相对混乱等。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政策不完善,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企业内部缺乏监管和有效制约。建议应通过重点强化服务与监管两个方面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行为,一方面为外商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违规经营,服务,监管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来华投资不断增长,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这些企业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给我国经济注入了新的血液,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外商投资企业为我国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其在实践当中也出现了一些外商投资企业违规经营的现象,客观上提出了需要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要求。监管部门如何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对于加快我国经济建设步伐,进一步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商投资企业违规经营的现象
    (一)不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管理的规定
    具体表现有:一些投资方未按合同、章程的规定缴付注册资本;未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登记;少数企业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等;经营期满不申请延期,企业地址迁移不办理登记,不参加年检或逾期年检以逃避监管;企业到期或解体后,未按照规定进行清算主动申请注销等。
    (二)存在利用不当方法逃、避税的情况
    一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堂而皇之地开始经营,不依法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造成所谓的“漏征漏管户”;一些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没有自己的房产,采取租赁经营,开始能正常运转,而一旦遇到市场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企业经营不下去,只要投资收回,就不按法定程序注销,或从人间蒸发或转移至其他地方,导致税款流失;也有一些企业人为摊派费用,虚增资本,人为做成账面亏损;还有一些企业擅自设立分公司,转移公司生产经营和实现利润,达到逃税的目的,虚亏实盈现象严重。
    (三)企业内部管理相对混乱
    董事会未能履行正常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定期召开会议,许多重大问题的决策未经投资方同意就单方面决定,造成双方矛盾,导致纠纷;部分合资企业人、财、物产权不明晰,资金、职工任意调配;一些企业为防止员工流动,从其劳动报酬中扣“押金”、“违约金”等,一些企业不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或存在社保缴费基数不足或延期的情况,超时加班现象时有发生,加班工资的计算也存在一些问题。
    应该承认,违规经营是跨越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多数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较大型的企业法制观念较强,较少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出现违规经营是少数外商投资企业。但是,仍然应该高度关注,及早防范制止。
    二、外商投资企业违规经营的原因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违规经营现象,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现行政策不完善
    现行法律对违规处罚的力度偏轻,对因违规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人代表可以再设新的企业,现行法律对此没有严格限制,某种程度上放纵其另起“炉灶”;少数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代表素质不高,由于存在所谓的“优越感”,缺乏遵纪守法经营、接受监管的认识,漠视法制。
    (二)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总体上是有成效的,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散、弱、难”的情况。“散”主要表现在涉及外资企业管理的各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多头监管、信息不共享、监管不通气,缺少综合牵头部门的问题:“弱”主要表现在监管手段单一且力度不足,满足于突击抽查,缺少事前预警、常态跟踪机制:“难”主要表现在极少数外商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对其实施监管有无法可依的情况,还表现在个别地方保护主义包容说情、有法不依,跨地区执法不同步等方面。
    (三)企业内部缺乏监管和有效制约
    外商独资企业的自主性较强、灵活性较大等特点使其成为外商投资的首选方式,也是我国外商投资的最主要形式。由于没有中方合资者的监督,转移公司生产经营和实现利润,人为摊派费用,虚增成本,做成账面亏损逃税的现象相对突出。
    三、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规范经营的对策建议
    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行为,重点应强化服务与监管两个方面,在寓监管于服务、寓监管于优化投资环境上下工夫。只有对违规经营企业管理到位,才能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政府服务应该体现在对合法经营者的优质服务和对违规经营的有效监管并重两方面,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
    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强化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产生更多的优质外商投资企业。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企业经营者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政府可通过媒体、政策宣讲会、印发宣传册、上门告知等方法,及时宣传国家有关新的方针政策,让外方投资者及时熟悉中国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企业行为。还可以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进一步提供人性化的政府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坚持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改变重审批、轻服务,重管制、轻管理的现象,切实履行好调节职能,不断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高效、便捷、规范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经常组织企业参加相关业务的培训学习活动,内容包括相关业务流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企业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3进一步帮助涉外中介服务机构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运作,杜绝虚假。项目可行性论证、行业评估、检验检疫、资产验证、外资监管、税务登记等相关服务部门,应努力做到依法办事,规范运作,杜绝虚假,在对涉外项目认真审核的前提下,做出合法有效的结论供相关部门审验批复企业。
    (二)强化信息交流,加大监管力度
    1.尽早建立涉外服务部门信息联网制度。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不畅通、不共享是造成外资企业经营监管缺失的重要原因。加快包括外资项目审批、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征管、进出口等信息共享,才能促进信息资源的增值利用,推进有效监管。经贸、工商、税务、海关、外汇、银行等部门要尽早实现外资企业运营情况信息资源联网,一方面可以提高支付服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互通信息可以及时发现并封堵企业违规行为,防止少数违规经营企业打时间差、钻政策空子。
    2.重视和严格联合年检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实际上是有关部门实现对企业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年检,可以比较全面地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履约情况,出资、生产经营、财务、税务、外汇、进出口等状况,对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特点和存在问题进一步了解,为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所有参加年检工作的部门应该高度重视,从严要求。一是要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及时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要共享年检数据库,发挥其在管理中应有的作用;三是要加强配合,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加强管理,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年检报告书,确保提高年检成效,避免走过场;四是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年检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对逃避年检、不参加年检的外资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企业,对年检不合格企业应依法严格处理,彻底清查。对“三无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及时清理和注、吊销,发现有逃税、骗税、骗贷等严重违法问题的外资企业,应及时报告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3.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各地应该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诚信档案库。凡是以虚假注册、违规经营等不正当手段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而获取的权益,应进行联网公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新设企业或分公司及资产转移等方面,有关部门更要严格把关。各地经济和涉外管理部门对企业诚信档案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合作,步调一致,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为规范经营企业提供良好的生长空间。
    4.把好审核关。要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在外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工商登记注册及企业注销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审核责任制,严格执行,认真考核,发生问题,有责必究,确保企业健康落户与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切实考虑能够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的项目,增加大项目占比,不断提高利用外资集约化的水平和产业集聚的能力;严把项目准入关、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止项目起点低,合作方无诚意、无实力等而导致项目先天不足的隐患,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从根本上有效减少企业违规经营现象。
    5.建立健全常态跟踪监督制度。常态跟踪监督制度的建立能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制度化、经常化,体现在及时发现违规经营、纠正违规经营和查处违规经营三方面。对一般违规经营的企业,相关部门应以诚相待,宣传政策,指导纠违,促其遵纪守法、正常运转。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应严肃对待,依法查处。工商部门应该密切跟踪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到账情况及生产经营动向。对违规经营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及时予以吊销并立即在网上公告,或立即将信息通报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及时追缴企业的应缴税款,确保国家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6.改进考核指标。进一步改进利用外资考核办法,比如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对当地经济贡献率、涉外税收等指标的考核,以督促各地政府和部门协助推进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发,王军艳,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监管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1,(18)。
    [2]方震,周启立。外商投资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工商行政管理,2010,(12)。
    [3]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河北金融,2011,(6)。
    [4]权闻。泉州工商多举措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年检[N]中国工商报,2011-05-20
    [5]杨彩妮,窦立辉,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分析[J]山西财税,2011,(10)
    [6]李春太,唐曙光。锐意创新,探索外资企业监管途径[J]工商行政管理,2010,(6)

Tags:外商投资企业违规经营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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