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困境
从中小科技企业目前的发展来看,其融资需求大致上有以下特点:
第一,初创期资本投入少,后续发展资金压力大。中小民营企业的成立主要是靠自筹的知识资本、个人收入、合伙人资助、亲属朋友借款实现的,一般来说就是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之间,随着企业后续运作的正常展开,所拥有的资金难以应对现实的需要。
第二,研发投入在企业再生产投入中比重较大,资金需求频率高且有一定持续性。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在市场上发展,其主要的竞争力就是来源于人才的使用和技术的革新,这些主要表现在对既有产品或技术进行不断升级改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以及对各技术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第三,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具有时效性。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优势就体现在对市场的变化具有很强的敏感性,能够快速地对市场的需求作出反应,生产出全新的产品。因此,在其发展中,需要资金能够迅速到位,在市场还未启动之前抢占发展的先机。
第四,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单次融资量较小。虽然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比较频繁,且对时间的要求格外严苛,但是由于筹集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投入。因此,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并不要求单次融资的资金量很高。
正是由于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有以上特点,也就自然导致了其融资的困境。
第一,风险投资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关注少,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的创业投资体制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还不健全,且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政策的扶持,使得更多的风险投资为安全起见,很少涉足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投资。同时,风险投资一旦涉猎其中,也很难退出。
第二,通过在国内沪深两市上市进行直接融资也只是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可望而不可即的途径。由于上市公司需要进行严格的财务审核,还需要有复杂的审批程序,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在这条道路面前也只能望而却步。
第三,商业银行贷款虽然是目前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但实施困难重重。商业银行也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从事放贷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也会尽可能地将自己的资金贷给业绩优良,增长稳定的企业。而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少,资本的流动性高,可用于银行抵押的资产也很少,因此较少有银行愿意将资本贷给中小民营科技企业。
第四,尽管我国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但是对各类科技企业的专项扶植资金却迟迟不能到位,而且这类资金的使用比较分散,投放的重点领域不明显,而且所投放的项目因缺乏系统的考察呈现出技术含量低的特点,也根本没办法满足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
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产生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从内、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考虑。
从外部因素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地区、行业的不平衡,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也会受到因为政策差异所带来的不平等待遇,如不能享受与国有大型企业、传统的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资金。第二,社会转型期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我国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渐完善的同时,也出现了市场道德的问题,部分企业的不诚信影响了银行、投资公司的利益,造成了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信用危机。第三,缺乏比较顺畅的资金融通渠道。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因自身发展所限,无法提供必要的担保而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变得十分艰难。第四,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相对滞后的,跟不上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脚步。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针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案,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过高。
从内部环境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多数都存在着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的问题。由于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在创建初期的入股方式多样化,非现金入股的情况较多,所以在发展中,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也出现了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结构不合理,不具有可交易性等问题。正是由于企业无法按照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运作,这就使得产权关系的不稳定,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利润分配的短期性,严重制约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第二,大多数的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都缺乏足够的信用意识,且法制观念淡薄,而致使其信用程度低。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着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编制不实的财务报表等行为实现从银行贷款,或者采用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不还,实行多头贷款,逃避银行监督检查等行为。另外,部分企业还间接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逃避银行审查。以上行为,都使得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足够的信任感而导致融资困难。
第三,正是由于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使得其在运作中出现了金融结构的不合理,企业负债率过高,而致使长期负债率低的中小民营企业难以根据可负担的债务进行融资。而且,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多为短期债务,对企业的现金流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另外,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则因为长期缺乏资金支持,企业的获利能力降低,导致其申请长期贷款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第四,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处于初创期,企业的管理相对松散,各项规章制度也处于建设阶段,财务的整体漏洞较大,在各金融机构的信用记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很难从银行通过正常的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获得足够的贷款。
第五,就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领导者而言,大多属于初次创业,不仅缺乏基本的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还缺少基本的金融知识并存在融资的心理障碍。从目前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领导者组成来看,大多是由经验丰富的科技人员转变而来的,在创业的过程中也缺乏必要的金融指导,不了解银行贷款的手续和程序:另外,这些人也害怕风投资金过多地干预企业的运作,还不愿让出部分股权,这也就导致了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成功率低。
正是由于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来自内外部种种不利因素,造成目前我国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
三、解决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对于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主要有以下对策:
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分别有以下几种对策:
第一,作为市场活动的监管者,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当好服务者的角色,为市场和企业服务,积极地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政府在经济的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地发挥好“裁判员”的作用,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市场行为。同时,政府应当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或者政策性机构,为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政策性贷款,甚至可以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其发展。另外,各地方政府可以与各地的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取得合作,成立区域性的技术资本交易市场和股权转让市场,发展本地区的金融业务,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发动各方的力量,努力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建设金融体系。各个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都应当充分认识到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潜在的势力,积极地培育和壮大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研究创新出更多专门针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金融产品:在积极发展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基金”的基础上,吸引境外资本进入;成立由政府、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多方组成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通过利率政策改革,放开金融市场,充分借助民间资本的力量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应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来对待,通过制定协调、配套的金融政策,健全法律制度保障以及设立相关机构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力度。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从产业调整、政策支持等角度出发专门为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长期贷款等金融服务,并通过监督指标进一步明确单户最高贷款额与资本净值的比率,以保持中小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比例:通过建立股份制中小企业商业银行,改革利息制度,充分吸收民间资本,为中小企业提供量体裁衣的金融信贷产品。
第三,从根本上说,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还是应该从自身下手,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水平,保证自身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并能较好地运用资金,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从长远来看,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加强自身人员队伍的建设,培养员工的信用意识,维持良好的企业信用,提供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只有自身发展壮大了,其企业的融资问题也就相对容易解决一些。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都只是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很少使用其他的金融工具,比如可通过融资租赁、典当、应用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或代理融资、循环贷款协议、商业票据、现金折扣等金融工具来进行融资。因此,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需要不断丰富其自身的金融知识,拓展融资渠道。另外,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还应该转变自身思维,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地运用各种资本,将资本的高效运用与积极的募集结合起来,提高资本的利用水平。
(作者单位:嘉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