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设立境外企业是当前地勘单位“走出去”开展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主要形式,加强境外企业管理是地勘单位实现“走出去”工作预期目标的重要保障。基于境外企业管理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的视角,应从重视经理人员的信用、把握境外企业及项目运作方向、全面建立制度规范、坚持用人第一等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境外企业管理。
关键词:境外企业,管理,普遍性,对策,建议
搞好境外企业管理是地勘单位实现“走出去”目标的重要保证。
地勘单位“走出去”面临着一些特殊性问题。比如,国别不同;公司组织形式与结构、项目运作方式不同;东道国的对外政策、法律法规、商业金融、经济文化、风土人情、社会生活不同等等。企业管理要依情势而变,依管理面临的环境条件不同而变,依特殊性而变。但这些特殊性,非本文所能一一列举并进而提出对策建议的,需要各地勘单位和境外企业根据自身面临的特殊性问题,对管理理念、制度(机制)建设、管理方式方法等合理调整。
地勘单位“走出去”还面临着一些普遍性问题。比如,“走出去”经验不足;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因素多;自我造血能力不足;境外人员少但素质能力要求高;境外人员远离家庭,野外生活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等等。
信息不对称的突出表现是:地勘单位本部对境外企业拥有的信息量明显少于境外企业,信息的获取及真实程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境外企业经理的信用。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地勘单位境外人员尤其是经理,作为地勘单位“走出去”的委托代理人,具有和其他经济主体一样的利己动机。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时,代理人的条件禀赋和行为都会为委托人所知道,委托人可以通过采取激励约束措施来消除代理人的利己动机和行为。当信息不对称存在时,这种利己动机就可能转化为利己行为。因此,境外企业活动的信息不对称,使地勘单位的境外代理人——公司经理,产生道德风险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几率增加。具体表现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谋取私利以及滥用权力、玩忽职守等。
笔者结合境外工作的切身认识和体会,仅就地勘单位如何针对以上普遍性问题搞好当前一个时期的境外企业管理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 信用第一,约束第二
搞好境外企业管理,人的信用很关键。尤其在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多的情况下,再严格的管理制度,都可能大打折扣。制度和机制固然重要,约束固然是必须的,但同样的制度、同样的机制,在国内、境外运行的效果不一样,对不同的人效果也不一样。一些人道德素养好,自律意识强,忠诚诚信,勤勉任怨,讲信用、负责任,对集体利益很关切,对个人利益看得开。一些人道德素养差,自我意识强,悖离乖张,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对个人利益看得重,对集体利益无所谓。在远离监督,约束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境外管理工作的好坏,是否会产生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经理人员个人信用的函数。经理个人的信用再加上必要的约束机制和管理制度,才可能防范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
2 方向第一,过程第二
由于地质勘查项目的风险性、境外环境的复杂性、项目运作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搞好境外企业管理,地勘单位应重点把握方向,境外企业重点把握过程;地勘单位重在决策,境外企业重在执行。
以地勘项目为例,境外企业实施什么项目?以什么方式进入——是独资还是合作?如果和外企合作,是成立合资公司还是成立虚拟企业?项目的预期目标是什么?项目如何运作、发展以及如何获益?类似这些方向性问题,地勘单位应审慎并重点考虑,要确保境外运作的方向、目标和重大决策的正确,底线是不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应该提醒注意的是,地勘单位的决策要充分考虑并客观评估各种决策的影响因素,不走极端,不存侥幸,不激进不冒进,科学理性。一旦决策,最好不要轻易改变,尤其是重大改变。否则,境外企业的工作将陷入被动,信誉会受到影响。
明确了实施的项目,有了目标和大方向,高层管理者在运作过程中应有的放矢地放权。如果把境外企业看作远离大陆基地(地勘单位)在大海中航行的一艘船,正确的运作模式应该是,基地明确目标,船长负责航行,即境外企业经理掌舵项目的具体运作,以保证不偏离方向。高层管理者抓大放小。外包重大合同、大额资金使用、影响项目运行的重大因素等必须由境外企业经理向地勘单位汇报请示,执行的细节问题则由境外企业经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两个极端的情况应当避免。其一是放任自流,项目的执行任由境外企业经理自行处置,导致境外人员“孤军作战”,自由发挥度太高,既得不到地勘单位高层管理者的指导,更不利于防范可能的风险。其二是过分重视对细节的控制,几乎事事都要请示汇报,制度规定过于细致,“老板”倒是重要了,境外人员的积极性、自主性和责任意识也消失殆尽了。
境外企业重在执行,还有利于境外人员从刚性目标中解脱出来,既能朝着既定目标奋力前行,又不忽略周围新的机遇,根据实际情况权变处理,正确地走好每一步。走对了过程,也就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彼岸。
3 规范第一,变通第二
无论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及其执行的严格程度、对地质勘查开发项目运作的具体规范、对公司运营的规制、政府的廉洁和效率等方面有何不同,地勘单位对境外企业管理必须抱定的一条就是“规范第一,变通第二”,依法行事第一,“关系”融通第二。
公司设立要规范。既要符合国内有关规定,比如审批备案等,更要按照东道国的法律规定,保证程序和内容的合法。尤其在涉及产权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防止国有资产变相私有化。特定条件下可以暂行变通,但必须在国内履行好有关产权归属的法律手续,条件具备时要第一时间予以变更。否则,境外企业根基不牢,遗患无穷。
公司财务管理要规范。要认真研究并切实遵守东道国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会计制度、税收制度。要制定好内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严禁搞“账外账”和“两本账”。即使东道国法律监控不是那么严格,也不能以逃税等为借口行“假账”之实。要建立财务报告报表的定期汇报和审计制度,以便地勘单位及时了解境外企业财务资金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
公司项目运作要规范。地质勘查开发项目,东道国一般都有严格的运作程序,普遍涉及到环保、安全、土地等问题。比如澳大利亚涉及到勘查作业许可、土著人圣迹保护、土著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土地主道路水电使用等诸多方面,程序规定非常严格,上报材料要求非常细致。如果不切实按规定执行,贸然施工,或者施工过程中违反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对项目本身、对境外企业的运营都会带来直接的损失。
公司合同管理要规范。要建立合同签订程序性规范,健全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境外企业与地勘单位本部的沟通协商程序规范。在澳大利亚,合同签订时需要双方两名代表同时签字,其中一人为公司代表,一人为见证人,国内有很多企业,签订合同也必须两人同时签字才生效,值得借鉴。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关键条款,一定要按程序取得地勘单位的书面同意。重大合同应该高质量地翻译成中文供地勘单位充分研究讨论。此外,无论合同涉及金额大小,都应当书面订立。
境外企业还应当制定其他有关必要的制度,比如风险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管理、资料保密、例会等制度,明确执行各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个简单的例子,车辆维修保养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否则,都开车都有责任最后可能都不负责任。
4 用人第一,管事第二
境外企业管理的成败,用人上就能显露端倪。用人不当,管理难度加大,成本提高,风险增加,极可能事倍功半或者一无所成甚至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一是用有信用的人。特别是境外企业经理以及重点岗位,应当从地勘单位内部选拔经多年考验值得信赖之人担当。境外企业需要能人,但绝不是有才无德之人,德才兼备首先是德。境外企业聘用当地人,也要通过一些关系,了解其人的品性修养商誉,在聘用合同上要留有余地。
二是用有能力之人。境外工作人员要求少而精,必须把那些业务素质高、善于学习提高的人派往境外,独当一面。高层管理者不能以人情关系搞摊派,让境外企业不得不接受不能胜任工作的人选。对于经理,最好选派能掌握大局,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妥善处理协调内外关系,能尽快融入当地文化,思维国际化的人来担当。
三是用专业之人。要把那些专业对口的人派往境外,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能因为照顾关系而搞拉郎配,滥竽充数。非专业之人非但不能在工作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不利于责任分工、团结协作、提高效能,对境外企业的管理会带来负面影响。
四是用高水平的当地人。境外企业选聘高水平的当地人参与管理很有必要。尤其对于涉外经验不足、对经营环境和商业惯例不熟悉、合作方不能提供强有力的协同等情况,更是如此。有些国家华人较多,是否聘用华人,应该慎重。有些时候,请神容易送神难。
五是用好律师会计师。境外企业运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重要事项咨询、合同把关都离不开律师。必须选好律师、用好律师,切实发挥律师的作用。境外企业还应根据情况聘用当地会计师,以便使财务会计工作符合东道国的法规、准则和细则。
六是用人要“以人为本”。境外工作很有挑战性,要激发境外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忠诚意识,能自动自发地向着目标奋进;境外工作远离家庭,条件艰苦压力大,需要境外人员在陌生的环境打拼,要合理确定工作薪酬、福利待遇或激励措施,给他们应得的回报;境外工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要善于放权,激发境外人员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遇到问题时能自己分析,自己处理和解决,不断学习、积累和进步,不断创造佳绩,使境外工作成为成就事业的舞台。
总之,地勘单位境外资源勘查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管理是系统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地勘单位应当认真对待,与时俱进,以夯实发展基础,谋求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聂名华.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管理的:几大问题[DB/OL].(2005—05—19)[2011—10—11]http:www.hbacc.com.cn/html/doc/cw/2005/10/1193-2.shtml.
[2]邢晓彤中小企业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管理探索[J].中国商贸,2011(26):25—27.
作者简介:孟繁富(1964—),男,山东省济南市人,高级经济师,管理学博士,任职于山东省地矿局“走出去”工作办公室,主要从事境外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及研究工作。
(作者单位:山东省地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