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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第一财经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上述企业负责人介绍说,他认识的另外一家企业便以此种方式,许诺18%的年息,吸引了30余人近2000万集资款。
    然而,当这些集资款仍不能改变经营状况后,一个可以想象的结果便是无法按时偿还本息。最终极有可能陷入集资诈骗的犯罪深渊并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已经走投无路的企业,在选择被揭发犯罪还是继续掩盖真相时,他们往往选择后者。但在银行贷款和民间集资都被关上大门后,他们只能选择高利贷来填补资金漏洞。
    接受1℃记者采访的上述企业负责人表示,高利贷也分为一般民间借贷模式的高利贷和涉黑的高利贷等多种形式。对于涉黑性质的高利贷,他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的。他周边很多老板在选择高利贷时,一般会选择利息上可以接受的放贷者。他曾经向一位自然人借款100万元,利息为月息3%,也就是年息36%。
    月息3%的高利贷尚属可以接受。但仍无法偿还后,又会如何呢?如同银行贷款一样,放贷者与借款人之间一般是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借款企业已经不具备可执行财产时,判决书如同一张“白条”。于是,一般民间借贷也对这些企业关上了大门。
    那最后只有一条路可走了,即只能选择利息高到无法承受程度并可能带有暴力催收性质的高利贷。上述负责人身边的多家企业就曾有此遭遇。有人借款约定月息高达10%。
    年息高达120%的高利贷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压垮企业的原因不仅仅是利息太高,更主要的原因是这些高利贷背后的暴力因素。
    
    第1℃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4年-2016年,该网收录与高利贷相关的刑事判决共411例,所涉罪名涵盖了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多个罪名。非法拘禁罪成为由高利贷引发的数量最大的罪名之一,合计108例。
    因高利贷引发的更严重案件也有出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2016年,全国各地法院作出的高利贷引发的命案判决共4例,4起案件造成4人死亡。4起案件所涉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
    上述企业负责人告诉1℃记者,他听说的多个企业老板,有的因此妻离子散,自己隐居躲债;有的被多次暴力拘禁;甚至有的人为此自杀。老板如此遭遇,他们的企业更是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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