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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王雄元等:股权质押、控制权转移风险与税收规避

http://www.newdu.com 2018/4/2 《经济研究》2018年第1期 王雄元 欧… 参加讨论

    税收规避文献回顾:税收规避具有双面性。适度税收规避可以增加税后预期盈余,为股东带来财富效应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税收规避将原本应上缴的现金部分留存公司并用于自身发展,以提升公司业绩和价值。但激进的税收规避具有风险效应,还可能被公司管理层用于谋取私利,进而影响国家税收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些研究表明税收规避的经济后果取决于税收规避是基于公司利益还是基于管理层私利。
    税收规避受到高管个人、公司以及宏观层面等因素的影响。在高管层面,权益型薪酬比重越高,高管越倾向于税收规避;高管的政治身份能产生税收规避效应,拥有政治身份的公司实施了更多的税收规避,当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经济增长和财政压力时,政治身份所产生的税收规避效应更明显,提高税收征管力度能够抑制政治身份的非法避税效应。在公司层面,行业竞争越激烈,客户集中度越高,公司越会税收规避;审计师行业专长越强,控股股东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税收水平越高;控股股东可能操纵上市公司税收规避以掏空更多资源,或掩盖其掏空行径;公司融资约束越大,税收规避动机越强。在宏观层面,地区市场化、政府治理和法治化水平越高,公司实际税率越高;经济下行期,国有企业会减少税收规避行为。
    既有文献主要从掏空、股权集中度等代理角度出发,且未置于股权质押背景下探讨控股股东与税收规避的关系。股权未质押背景下,控股股东可能基于掏空目的要求公司税收规避,这种代理问题下的税收规避必然有损公司价值,但并不威胁控制权。股权质押背景下,控股股东面临现实的控制权转移风险,控股股东基于掏空目的要求公司税收规避,必然损害公司价值,进而加剧控制权转移风险。但如果控股股东能以兼顾公司利益与自身控制私利等非代理问题的方式要求公司税收规避,既能增加公司价值,又能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
    研究假说: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存在控制权转移风险。《担保法》规定,股权质押并不影响控股地位,控股股东仍然享有出质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仍然可以控制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和高管任免,质权人拥有的只是以股票为标的债权而且是以股票为担保的有担保债权。质押合同规定,当股价触及质押警戒线或平仓线时,控股股东必须追加质押物或提前赎回质押股票,否则质权人有权采取强制平仓、向法院申请司法拍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股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可能随着质权人对其股票的处置而丧失。对于控股股东而言,股权质押会引发控制权转移风险,进而可能导致控制权收益丧失。对于质权人而言,股权处理过程中的时间与成本投入也是质权人并不乐意接受的。对于企业而言,控股股东更换可能引发公司重要人事、发展战略等的改变,会产生大量调整成本。因此控制权转移风险是股权质押的焦点问题。
    防止股价下跌或在股价下跌时保持足够多的可追加质押物或可用于缴纳保证金的资金,可以预防控制权转移风险。但控股股东采用股票质押很大程度上说明其本身资金不够充足,提供保障金或提前赎回质押股票相对有难度,因此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的根本措施是稳定或提升股价。为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控股股东会操纵上市公司进行信息管理与向上真实盈余管理,以期粉饰业绩,稳定甚至提升股价。然而信息管理只能暂时蒙蔽投资者,向上真实盈余管理只能暂时改善业绩,长期看会降低公司发展潜力并损害公司价值,而且向上真实盈余管理需要缴纳更多税款,因此它们对控制权转移风险的抑制作用有限。税收规避可将原本应上缴的现金部分留存公司并用于自身发展,可以提升公司业绩和价值。税收规避还可以降低向上真实盈余管理需要缴纳的税款,提高公司向上真实盈余管理的积极性与效果。因此税收规避更能有效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
    但税收规避既可以为股东带来财富效应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又可能被管理层用于谋取私利。基于管理层私利的税收规避有损公司价值进而加剧控制权转移风险,基于公司利益的税收规避能增加公司价值进而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在股权质押背景下,由于控制权转移风险的存在,控股股东会抑制管理者利用税收规避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并积极利用税收规避对股价的提升效应以维护其控制权。质押背景下的税收规避可以让公司获得少缴税金、将因少缴税费而结余的资金投入生产运营而产生经济效益,以及减少控制权收益丧失程度等收益,同时也要承担税收规避过程中的直接投入与处罚成本,但总体上税收规避成本与风险并不一定高。公司可以长期保持低税率,表明税收规避成本不会很高。公司可以通过政治关联识别税收监管的空间、利润跨期调整、集团内部利润转移、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对合理、合法、经济的手段降低税负。Dyreng et al.研究发现,接近26.3%的公司能够维持低于20%的长期现金有效税率,其中又有接近9.2%的公司甚至能够将长期现金有效税率维持在10%左右,这表明税收规避不大可能是风险行为。公司低税率由管理层充分利用良性的节税交易所致,而非管理层采取高风险避税行为所致,可见税收规避并不必然增加公司风险。因此股权质押背景下的税收规避对公司业绩总体上是有益的,能实质提升股价进而有助于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
    控股股东有能力促使公司规避税收,而且管理层也有动机配合控股股东规避税收。控股股东控制着董事会以及高管的人事任命,有能力控制公司经营决策并要求其规避税收。控股股东也有能力对管理层的税收策略施加影响,如通过制定薪酬机制强化管理层的税收规避动机,或通过对管理层的人事任免影响公司税收规避程度。控股股东占主导或者不对控股股东形成较大制衡的公司治理,比如较小规模、较低独立董事比例的董事会,更有利于上市公司按照控股股东意愿进行税收规避。此外股权质押虽然确实是控股股东的行为,但控制权转移风险会波及企业,造成公司股价波动,甚至干扰正常的生产经营。一旦控股股东更换,人事、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重要改变在所难免,管理层个人面临被更换的可能,公司也会承担较大的调整成本。为避免控制权转移给管理层个人以及公司的负面冲击,管理层有动机配合控股股东维护控制权。最后控股股东不会基于掏空目的而会在兼顾自身控制权私利与公司利益的基础上要求上市公司税收规避,因为前者将导致股价下跌从而加大控制权转移风险,后者能提升股价从而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而且更容易得到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支持。
    本文利用2007—2014年A股上市公司样本探讨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税收规避的关系。本文研究发现股权质押背景下的公司税收规避可帮助股东抑制控制权转移风险。本文首次基于税收规避视角探讨了控制权转移风险背景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问题。既有研究控股股东与税收规避的文献均从掏空、股权集中度等代理问题出发,且未考虑股权质押背景以及此背景下存在的控制权转移风险。不考虑股权质押,控股股东不存在控制权转移风险,基于以掏空等代理问题体现出的获取控股权私利的税收规避虽然有损公司价值,但不会威胁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然而股权质押背景下,控股股东存在控制权转移风险,基于以掏空等代理问题体现出的获取控股权私利的税收规避既损害公司价值又加剧了控制权转移风险,而基于以兼顾公司利益等非代理问题体现出的获取控制私利的税收规避,既增加了公司价值又抑制了控制权转移风险。本文研究证实了此种逻辑,因而有助于丰富企业税收规避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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