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制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而对社会服务和管理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组织社会生活、建构公平正义社会的基本制度。社会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
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体制,其基本框架包括,政府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责,公众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务,自治和他治协调配合,法治保障坚实有力。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健全社会诚信机制。
社会体制的逻辑关系
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目标是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体制
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体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体制是我国社会体制的根本性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具有自身质的规定性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社会体制不同于传统的管制体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公平享受到社会权利,平等参与各项社会事务。
社会主义社会体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社会契约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体制。具体来说,社会主义社会体制就是使社会活动遵循利益协调要求,通过利益平衡和协商对话的功能,把社会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环节中去,提升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社会的共融共生。
(二)社会主义社会体制的主要特征
1.坚持以人为本的制度构建理念。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保障和增进每一位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社会权利,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机会、消除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点应当放在改善弱势人群、困难群体和边缘人群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减少和消除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使人人都能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
2.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有责任将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等服务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
3.以政社分开为核心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与合作。政社分开是指政府部门与官办或非官办的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解决好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功能重叠。分开并不意味着对立,是为了更好地合作,更好地调动各自的资源与能力,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实践,一起实现特定的社会发展目标。政社分开是前提,分工合作与参与治理是结果,关键在于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合作和公共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4.实现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善治格局。善治要求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法治和德治是实现善治的两种基本治理方式,法治强调法律法规的硬约束,德治强调道德力量的软约束,二者不可替代,有法治无德治、有德治无法治的社会都是不可想象的。社会体制改革就是要将社会建设的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以法治规范德治,以德治完善法治,逐步形成更高水平的善治格局。
5.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宏观调控的两大手段。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休戚相关,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越健全、服务水平越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就越高、社会认同感就越强,那么社会就更加公平、公正与和谐,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自然减少,社会管理面临的挑战就越小、任务就越轻。反之,社会管理能够集中反映公共服务的短板和问题,帮助公共服务发现并解决重点问题,以提高公共服务的瞄准度。
(三)社会主义社会体制的基本框架
1.政府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责。政府要及时对市场机制进行补缺,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自主解决的,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应尽责任,包括制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2.公众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务。政府要大力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要激发公众自发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来。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的渠道,增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严格规范公民的参与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道德机制的规范约束作用,使公众以积极、负责、合法和理性的姿态来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3.自治和他治协调配合。首先,要分清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的责任边界,哪些属于政府社会管理的范畴,哪些属于社会自我管理的范畴,必须界定清楚,不能混淆,否则政府很容易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和失位的问题。其次,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要相互协调,不能过于独立甚至割裂,否则容易形成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两张皮,难以形成有效合力。最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要尽量保持同步,既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顾此失彼,二者的不均衡发展将不利于社会管理效率的提升。
4.法治保障坚实有力。法治保障是要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让行政部门、企业、社会、个人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具有法律依据,能够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责任,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严格实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利益纠纷要以法律手段来公正、公平、合理地解决,加大执法力度,既要解决已经出现的利益纠纷,更要对潜在违法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
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1.加大公共服务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与公共服务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务投资,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财政对公共服务投入的正常增长和经费保障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稳步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例。财政新增公共服务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基层、中西部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促进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2.建立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良好机制。公平开放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公共服务领域,均允许私人营利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出台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和非营利公共服务。
3.统筹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总体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发挥规划的引导和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研究明确社会发展战略、主要任务和战略措施,促进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均衡布局和协调发展。按照各地实际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地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4.深化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发展中的职责和事权划分,并确保事权与财力相对等,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将公共服务发展指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公平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1.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需要通盘考虑和整体设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牵涉到从中央到地方的职能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如党建、组织人事、财税体制等,这不是一社区、一街道、一区所能掌控的,需要在更高层次乃至全国层面有所作为,这是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
2.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多样化模式。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既要在改革理念、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等方面做到一致性,同时在体制机制设计上要考虑多样性需求,如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差异、老旧小区与新兴小区的差异、民族社区的特殊性、居民需求的差异等,不可能做到一刀切和模式统一。
3.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街道和社区应逐步减少乃至不承担经济职能,以便于将全部资源和精力投入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去,同时也需要有制度化的人力资源支持和经济基础,这需要有更高层次的整体设计和总体安排。
4.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关键要解决好资源配置。财权和事权相匹配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只有让更多的资源下沉到社区,才能更好地激发社区的积极性。相关行政部门在安排相关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基层的资源承载能力,切忌私自给基层派活,同时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基层一定的自主权,使基层根据自身需要来灵活使用。
(三)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社会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社会组织应遵循分类对待的原则,针对组织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政策。为配合政府转型和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同时,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通过完善社会组织的管理法规,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特别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和监督。要加快制定《社会组织法》,对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作出法律规范,做到依法管理、自主发展。
(四)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要重点保障四个领域:一是食品药品安全,要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二是生产安全,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三是社会治安防控,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和管理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四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公共安全管理体制贵在制度建立,重在贯彻落实,尤其需要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和主体作用。
(五)健全社会诚信机制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复杂的工程,单靠某些部门、某些措施无法完成,必须得到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通力合作。第一,要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具体措施包括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执法力度,建立信用征集、评价、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数据库,推进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发展。第二,要深化和完善政府信用建设,具体措施包括改革政府行政方式,提高政府运行透明度,强化公务员的诚信意识,提高政府公信力。第三,要健全企业诚信机制和个人诚信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失信惩罚力度。第四,要营造弘扬诚信氛围,倡导“诚实守信者光荣、欺诈失信者可耻”,通过表彰鼓励、税费优惠等形式鼓励诚信行为,并将外在惩罚和内在自我约束结合起来。
(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制 社会体制的基本元素主要有参与主体、参与行为和体制目标,参与主体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行为主要体现为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和化解社会矛盾等,体制目标主要是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和实现共融共生,三者共同构成社会体制的逻辑整体。具体到体制目标而言,四者之间有一个由低及高的递进过程,应对社会风险和保持社会稳定是社会体制的基本要求,促进社会公正和实现共融共生是更高层次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