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三个区分开来”与“三类容错”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对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对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具体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艰难险阻中敢于迎难而上;对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等普通岗位上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鼓励各地各部门探索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勇于改革创新的领导干部,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近期,为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这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容错纠错思想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容错纠错的思想主要是就好干部的标准制订而阐发的,有着丰富的内涵。实质上,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倡导,就是为着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形成,都离不开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容错纠错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容错纠错的思想起源于“好干部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好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具体表现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其中“敢于担当”体现为“五个面对,五个敢于”,即党的干部面对大是大非应敢于亮剑,面对矛盾应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应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应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应敢于斗争。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