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不断催生新产业、创造新就业。”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这样的新概念和相应的目标要求,充分表明中央高度重视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一、科技及产业变革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群集到来 近现代历史,是科学技术不断从隐性走向显性、从小科学走向大科技、从小众走向大众的历史。科学技术的实践逻辑就是创新。创新的本质是让新事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把只有少数人发现或发明的事物带入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当中,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和变革。
1. 科技与产业变革中的小革命与大变革的变奏。科技进步从未间断过,有时在加快,有时在某些地方变得延缓;有时是量变的积累,有时是质变的更迭。历史上经历过两次公认的科学革命、三次产业革命,每次较大科学革命和产业革命之间,又有多次的科学分支或学科的革命、多次技术领域的革命。所以,科技及产业变革是量变与质变交替、小变革积累而成大变革的过程。
以当下的互联网技术变革为例,当初研发互联网技术,只是要将工作室内各个独立的电脑连接起来,而连接以后的效果,远远超出了当时各界人士最初的设想。互联网既带来了新产业,又在同传统产业、产品结合当中实现了一次次革命性的颠覆,让电报、信函、传真、长途电话被一个又一个革命性产品替代,让纸媒、店商、出行等业务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被深度改变。而这一切还只是在移动互联网刚刚普及之后,比之更大的物联网时代一旦开始,则将有更大的颠覆性效果。
2. 新科技突破总是围绕“根问题”和“前沿线”持续展开。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的知识和方法体系是按照创新的逻辑在探索中向前延伸的。科学体系由命题性知识融合而成,它基本上是围绕宇宙演变、物质结构、生命起源、意识本质这四个世界本源性的“根问题”展开探索的。技术体系是指令性知识的汇集,其新知识正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这五大“前沿线”加速展开。这四个科学“根问题”和五大技术“前沿线”将是酝酿颠覆性技术最为可能的创新空间。
3. 当下人类正步入颠覆性技术创新群集到来的时代。受经济全球化发展、信息与通信技术变革、新知识和方法加速应用、技术与产业跨界发展、技术与商业模式融合创新、资源和平台共享、颠覆性创新策略普及以及激烈市场竞争等各方合力推动,全球经济正进入大规模、长周期的颠覆性创新群集到来阶段。全球的企业、大学、研发机构以及政府都不得不面临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今,不管是大小企业、新手老手、新兴市场还是传统市场,大家都在谋划颠覆性技术及相应的创新模式,而能实施还能应付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策略正成为当前创新者基本的素质或标配模式。
二、颠覆性技术可孕育未来的战略奇点 工业革命以后,人类加速从以自然世界为生态的环境向以人工世界为生态的环境过渡,其中科技的作用从次要转为主要,正在向起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方向深入发展。
1. 技术路径的选择和锁定是历史演进的基本议题。科技进步不单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科技在与历史的互动中相互提供作用力和资源。历史提供了科技进步所需的信息和边界条件,从而影响着科技发展的方向;科技贡献了历史演进所需的知识和方法,决定了历史发展的路径。不论是国家的历史,还是企业的历史,始终是在对技术路径的选择、锁定、解锁、再选择中推进自身发展的。对国家而言,是在选择整个经济、产业的技术路径,这其中带有制度的因素;对企业而言,是在选择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路径,包括形成某种产业技术体系。而颠覆性技术和创新恰恰能够体现企业或产业从旧的技术路径中解锁出来,有效地跨入新技术路径上去的一种实践。为此,颠覆性技术创新是绕不开的挑战,更绕不开的是技术路径变化所带来产业、经济、社会、文化的系统的调整。
2. 技术的“定义、使能、赋权”功能正构建全新的赛场和规则。人工世界是技术的衍生品,同时又是人同自然界连接的桥梁。在当前,技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决定作用得到越来越大的发挥。这种决定作用一方面体现在技术的体系化、工具化、人格化三个进程中,另一方面体现在技术的“定义、使能、赋权”三大功能当中。技术“定义”世界——即技术提供了主要维度和内容用以界定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使能”世界——即技术确定了人工世界及活动体系的激活方式、确定了相应的功能指标和限度;技术“赋权”世界——即技术让各类主体以一定的自由度对人工世界或技术体系进行选择、执行、评估。技术本来是人类创造的东西,现在已然获得越来越多的自主性发展、甚至让人追随其发展的秉性。由此,技术同市场的结合、同政策的结合、同文化的结合,不断地建构全新的竞争空间和博弈场所,其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在其中也得到了放大。
3. 作为未来“战略奇点”的颠覆性技术受到高度关注。历史并不是完全按照人们的预见和策略形成的,但人们的预见和策略却为历史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内容。在任何历史进程中,有四个战略基本点对战略谋划和实施甚为关键。这四个基本点就是战略的切入点、增长点(生成点、生长点)、临界点(转折点)和制高点。这四点合一的环节——我们可称之“战略奇点”。“战略奇点”展开的活动,就是人们常说的战略枢纽。“战略奇点”的出现意味着,此点之后,新的历史——或内容或形式——开始了。科技具有创造性破坏的威力,颠覆性技术更是在切入点、增长点、临界点和制高点这四方面都能有所贡献、有所体现,是不断生成“战略奇点”的知识母体。预见颠覆性技术、把握颠覆性技术、促进颠覆性创新对国家或企业把握创新的机遇、应对可能的挑战、引领未来发展都至关重要,甚至是决定意义的举措。
4. 颠覆性技术促就科技引领型经济和社会。纵观历史,每个既定的产业、经济模式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路径,也有按原有技术更新速度和周期往前推进的持续创新。但这种创新只适合现有的产业领先者强化领先地位,还不能对市场或产业结构直接造成颠覆性改变。而颠覆性技术属于知识或方法驱动的创新,要么源自尚未产业化的新知识、新方法,要么源自当前主流技术尚未注意到的新组合、新模式。所以,颠覆性技术和创新一旦成功,势必产生新的业务板块、酝酿新的市场结构、导入新的技术路径、开辟新的产业方向,将引发现有投资、人才、技术、产业、规则进入“归零”状态。如集装箱的设计形成了新的跨运输方式的标准,重新塑造了物流业和外贸经济模式。颠覆性技术是在促就引领型经济和社会的过程中,彰显当代科学技术对历史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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