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与城市相比,乡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方面乡村的生产方式比较传统,人们的思想观念比较保守,乡土社会的传统气息比较浓,这妨碍着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有力推进。我们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为重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涉及乡村改革的一系列问题,建设乡村现代化经济体系面临着繁重的任务,需要有所突破。
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改革。“三权”分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的实践为依据,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度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三权”分置改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产权关系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了中国特色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理论依据。党的十九大把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作为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是创新之举。
二是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作为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由个体农民转换为生产经营组织或农业企业,赋予了农业微观主体创新的实质性变化,使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走上企业化的轨道,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并成为乡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主体。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改变了我们原来的思维方式,把思考重点转向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以前从个体、企业、部门、产业等领域考虑改革和建设转向经济体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相适应的体系,既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着力构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力度、经济运行有效率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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