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把化石能源中的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中的核电、风电和太阳能统称为清洁能源,加总起来大致为10%。化石能源中的煤炭目前占62%。在雾霾治理和低碳清洁发展的背景下,“十三五”期间能源结构中可能起比较大变化的是煤炭的减少和清洁能源的增加,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所以“十三五”期间能源结构一定会得到相应调整。如果“十三五”期间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可以增加到10%,这样,3%的天然气增长和2%的非化石能源增长,可以使煤炭占能源结构的比例减少5个百分点,从2016年的62%下降为2020年的57%。直观地从数字上看,满足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比例为15%和天然气的7%,不是没有可能,但也不是很容易,因此,预测煤炭在2020年的能源结构比例低于57%可能比较乐观。
因此,新能源对于“旧”能源煤炭的替代并不容易。长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资源禀赋;二是煤炭的低价优势。因此,清洁能源发展需要面对替代能源的资源和高成本的问题。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的数据,中国在运核电机组为36台,装机容量347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0台,装机容量2311万千瓦。考虑到核电建设工期至少需要5-6年,即使目前全部在建和运营,到2020年核电投产装机最多能达到5800万千瓦,占2020年一次能源也不过3%左右。水电也由于较长工期的限制,到2020年大致只能达到3.5亿千瓦左右。生物质和地热等量级相对较小。要满足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要求,可以预见风电和太阳能还会得到政府从政策和规划上的大力支持。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成本。虽然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风电和太阳能的成本不断下降,但如果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成本以及配套储能成本,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劣势依然明显,实现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展,补贴负担不可持续。因此,距离市场比较近的分布式将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发展模式。
从战略上看问题,推动煤炭替代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长短结合的政策组合。短期靠行政手段,通过更高的环境标准和约束指标,以及能源价格改革和补贴,强势进行煤炭替代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则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来解决新能源发展的成本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为新能源技术创新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提供资金支持、保护创新权益,以及对新技术应用的推广等。
(作者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