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十九大报告和《意见》精神,塑造与弘扬企业家精神 当前我国全面配套改革正在向纵深攻坚克难地发展,迫切需要凝聚改革动能,对外开放面临扩展全球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任务,亟待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引领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矛盾累积隐患叠加”的制约与考验,使发展升级急切地要求得到企业家独特而宝贵的贡献。企业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弥足珍贵的一种特殊要素资源,作为微观经济层面“创新者”群体中的领头者,具有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引领作用。近些年客观存在的在培育企业家成长、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已影响了部分企业家的预期和信心。为此,十九大报告和《意见》旨在给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提供最合适的创业创新社会条件,着力完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法治化环境,让优秀的企业家更好地成为改革创新、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力量。十九大胜利闭幕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强调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意见》的精神,我们应特别注重如下四大方面合成的“充分必要条件”:
宽容的社会环境是塑造企业家精神的“保护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意见》指出,“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这种良善的社会容错氛围,是使企业家精神生生不息、代代传承的重要条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干事者撑腰、对试错者理解宽容,这有利于形成崇尚干事、鼓励开拓、支持创新、保护人才的环境,维护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比如,对于现在全中国都认可离不开的微信,在去年6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举例指出:“几年前微信刚出现的时候,相关方面不赞成的声音也很大,但我们还是顶住了这种声音,决定先‘看一看’再规范。如果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就可能没有今天的微信了!”在整个经济社会生活发展过程中,要有允许企业家去冒险探索的弹性空间,应营造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推动改革敢于突破的氛围,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环境,这将有利于形成社会性的“保护伞”来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健全的制度保障是塑造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安全阀”。企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的进步,必须鼓励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发挥,而创新作为人的自由思想和独特行为的结果,客观上需要得到制度性的关照与保护。一个富有生命力的社会,在制度建设上必须保障公民自由思考的权利和创业选择的自由,而承认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恒产”也会为每个人自由思想和探索提供最大的激励。《意见》把对企业家的财产权保护,当成激发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固本之道,切实保护企业家的正当财富和合法财产,给予作为财富创造者的企业家以获得感、成就感(而非剥夺感、幻灭感),激励企业家作出更大的成绩。这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重要的治本之策。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此进行了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具体而言,这种产权保护,也应积极呼应探索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等,以及要及时纠正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意见》中这种以法治化基础性制度建设为塑造与弘扬企业家精神提供“安全阀”的权威性指导,将产生深刻、长远和巨大的正面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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