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数据表明,2017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651.2亿元,比上年增长45.1%,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37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1.7%。有观点认为,这体现的是“国进民退”问题,并对此表示担忧。事实果真如此吗?
相比于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更能反映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规模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月度数据,截至2017年11月,我国私营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累计251378.9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累计494804.4亿元,二者之比为0.51,高于2016年同期的0.49和2015年同期的0.48;私营工业企业净资产累计121731.3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净资产总额累计199056.9亿元,二者之比为0.61,与2016年同期持平,但高于2015年同期的0.59。总体而言,私营经济在规模上保持了相对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增长态势,可见,“国进民退”的论调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私营工业企业的利润增长率落后于国有控股企业,这反映的不是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规模变化,而是反映了二者在面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挑战时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绩效。
“国进民退”论调以绝对对立的思维来看待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否认了两种所有制经济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背后渗透着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偏见。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认为,国有经济因激励约束机制先天不足而缺乏经济效率,只有民营经济具有经济效率,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必然是民营经济成为唯一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仅仅存在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在这种认识下,国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被视为市场公平竞争的结果,而被归因于政府授予的某些经济特权,“国进民退”被视为市场经济改革的倒退,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扭曲。
上述认识的要害在于,将经济效率简化为对行为的激励约束,忽视了作为行为前提的生产组织方式的社会化过程,而这种社会化过程恰恰是国有经济存在的根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历史性超越的依据。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依托于社会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国有经济能够做大做强,能够显示出优于民营经济的效率优势。将国有经济发展与经济特权画等号的观点,不是出自于真正的科学研究,而是源于私人资本的利益诉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能用国有经济否定民营经济,也不能用民营经济否定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对于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和跨越式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功能。不仅如此,国有经济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符合解放和发展多层次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民营经济从业者同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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