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数据,是指规模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的获取、存储、管理、分析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广义上讲,是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讯等新技术条件下,对万物进行数据挖掘、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探寻数据间关系,发现揭示预测事物本质、发展趋势等的技术手段。大数据是一种技术手段,会带来划时代的技术变革,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将引发理念、态度乃至思想的深刻革命。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思维和方法,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一
为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治理要求,国家已经从战略规划、技术能力、应用管理三个层面积极落实推进大数据发展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至今,我国出台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的国家政策规定有63个,各省市政府也在风险预警、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旅游、舆情监测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
我省早在2010年就开始了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并取得了领先全国的“宜昌经验”。宜昌在全国同等城市中率先建成了“一中心四体系”,即城市级云计算中心、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智慧政务体系、智慧网格全覆盖的社会治理体系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民生体系,荣获“2017年中国智慧城市示范城市”称号。武汉市政府大力推行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初步建成了全市统筹、线上线下融合的网上办服务体系,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但由于在体制机制、技术发展、思维方式等方面的障碍限制,我省运用大数据推进政府治理改革创新尚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社会、市场相互之间存在数据割据和信息孤岛等现象,阻碍了数据的开放、融合、流通,主要反映为“四个不够”,即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政务流程信息化不够;大数据结构化和汇聚程度不高,造成政务大数据关联度不够;大数据分析能力不强,造成政务服务流程自动化智能化不够;大数据有边界、有规则、有步骤的开放共享阻碍重重,造成政务大数据融合度不够。
二
我省运用大数据推进政府“治理革命”,按照运用大数据技术和大数据资源提高政府“四种能力”,建立高效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开放政府、智慧政府的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点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形成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构建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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