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仍是国企改革发力点
导语:我们认为,再提政企分开并非老调重弹,恰恰是当前央企改革,乃至国企改革的核心所在,也是当务之急。
经济观察报 社论 时隔十余年,面对国企改革这道考题,国资委又要交出一份新答卷了。11年前的那份答卷是“管”好央企,通过做大做强来履行出资人责任;如今,考题变了,答卷也在变。
7月15日,国资委宣布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 “四项改革”试点,即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以及派驻纪检组。其中颇受舆论关注的 “混合所有制改革”,至少从试点公司来看被淡化了,仅局限于充分竞争领域,此前甚为高调的一些垄断性央企意外落选;而其他三项改革则相对醒目,分别对应国资委的三项出资人责任,如何掌管央企资产,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如何防止内部人控制等。
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这份改革试点缺乏新意,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态度偏向保守,着重强调政企分开改革,似乎又回到了以往央企改革的老路上。比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央企董事会以及派驻纪检组等,大都是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提出来的改革思路,解决的也是政企分开、去行政化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些老大难问题,现在再着重提出,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
支撑这种观点的唯一可能是,这些问题在以往的央企和国企改革中,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已经不再成为问题。但显然这并不成立,即使是前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曾感叹,虽然他对央企乃至国企改革的诸多设想都已付诸实践,但直至卸任,央企董事会建设还在路上;而舆论热议的诚通、“中投二号”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雏形,几番周折仍未见成效;至于央企内部纪检工作,在近期中石油等大案被曝光之后,也迅速成为媒体质疑的焦点……可见这些看似“不合时宜”的问题,改革起来有多大难度。
我们认为,再提政企分开并非老调重弹,恰恰是当前央企改革,乃至国企改革的核心所在,也是当务之急。国企改革30多年来需要解决的只有两个基本问题:国企经营方式的市场化、国企体制机制的市场化,核心就在于如何处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可以说政企分开是中国国企改革一以贯之的逻辑。
如果说30多年的 “拨改贷”以及上世纪90年代初设立股票市场,让国企脱离了政府输血的襁褓,在融资层面上实现政企分开,那么1998年剥离企业办社会、抓大放小和减员增效则在经营层面上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为国企真正成为市场化主体松绑放权。及至2003年各级国资委成立,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责任,国企开始在管理体制层面推行“政企分开”。然而一旦涉及到具体的人,这一步最为艰难。
长期以来央企和地方国企负责人一直由政府任命,这引发了两个后果:负责人政绩导向而非市场导向,内部管理人治结构而非公司治理。体现在企业经营上,则是借助体制优势融资扩张、盲目投资却不承担投资失败后果;体现在管理风格上,则是以行政级别论高下、以身份地位定薪酬。种种乱象背后,缺乏董事会这种委托-代理模式,政府部门直接行政干预企业,是公司化治理结构缺陷的最重要一环。
因此,政企分开对当下的央企和国企改革,并不仅仅是个走没走老路的问题,而是根基是否扎稳的问题。改革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体量巨大的国企“动手术”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被改革的国企,都必须一方面踩准政策红线,一方面顺应公众舆论和时代潮流。如果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是撬动国企体量的一根杠杆,那么支撑这一杠杆的基点,仍在于央企和国企是否成为一家正在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积极推行政企分开和去行政化,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正当其时。回到最初的问题,国资委的答卷是什么,也就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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