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就将绩效管理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阐明了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新时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和途径。只有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在政府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方面继续进行探索和创新,才能推动政府改革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一、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新要求 政府的重要职能是根据社会发展和公众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性职能。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强化财政资金的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注重成本收益分析,切实关注政府财政支出结果与目标之间的关联性,将绩效理念全面融入政府管理的全过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目标。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关注于“钱花得怎么样”,而且还要关注“为什么花这笔钱?怎么花?花得怎么样?”财政制度、预算制度、税收制度是当前政府改革的主线,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从政府决策者到普通公务员,形成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理念,以最小的投入实现产出的最大化,确保纳税人的每一分钱不浪费,需要强力推动绩效管理的切实执行。
全面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以往历次中央全会决定中,有关绩效管理的提法,先后经历了“绩效评价”、“绩效管理”、“全面绩效管理”等多种提法,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首次确立绩效管理的系统架构,是党中央在整体管理层面上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重大决策,将之作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是新时代推进服务型、责任型和效能型政府的探索和创新。
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具体目标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一种全新的政府运行形态,需要树立结果导向的政府绩效管理观,要将经济、效率、效益、公平等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国家治理全过程,在不同政府层级、不同类型政府事务、不同政府管理环节,形成可测量、易考核、全评价的政府工作规范,确保政府的高质量产出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强化和提升人民获得感。
一是政府层级和流程的全覆盖,从中央、省、市、县、乡等五级政府层级做到绩效管理的实质性开展,包括政府内部的战略设定、组织运行、部门考核以及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等。
二是管理对象和财政资金的全覆盖,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账,由一般公共预算逐步向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拓展,涵盖所有的政府财政资金项目,覆盖所有的财政资金预算单位和预算部门,确保“花钱”和“办事”的结合,将所有的政府财政资金纳入到绩效管理的范畴。
三是政府管理目标的全覆盖,持续推进政府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以及成本,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平衡,推进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获得感的评测,建立政策目标实施、财政资金投入以及绩效管理结果之间的关联,提高绩效评价的执行效率与科学性,推进政策评价的合理性评价。
四是管理流程的全覆盖,要求在绩效目标编制、绩效审核、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速推进绩效评价项目库、指标体系等建设,同时更加关注政府产出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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