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重要性,坚持党对国资国企工作的领导。
在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政治性”基本属性、“党的领导”本质特征、“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与物质基础”重要地位作用基础上,要充分认识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国资国企工作的领导,理直气壮地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好国资国企各项工作。
第二,准确把握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矛盾,狠抓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推进落实。
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主要矛盾,要重点聚焦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目标任务,围绕“做强做优做大”目标方向,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着力落实成为改革主力军和先行者等重要任务。
第三,科学把握国资国企改革的主体动力,坚持人民为中心推进国企改革创新。
坚持“三位一体主体观”和“改革创新方法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企业改革发展主体地位、企业领导人员骨干地位,以人民为中心和主体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开创新时代国资国企工作新局面。
第四,准确把握国资国企改革的布局结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治理发展完善。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布局结构的要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抓好国计民生主要行业关键领域,推进国有企业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力军,促进国有企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在此基础上,加快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发展完善。
第五,坚持国资国企工作中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国企监督管理保障水平。
要把党的建设摆在国资国企改革首位,推进管党治党在国资国企改革中不断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落实“出资人监管论”“改革反腐三同步”“公开透明关键论”“细则决定论”,推进和保障好新时代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改革的顺利发展和再创佳绩。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特聘研究员、上海市国资委政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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