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需处理好六种关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新要求。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应该重点处理好六种关系,努力推动“三农”工作上新台阶。
正确处理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关系。乡村与城市相伴而生、相互发展,是一个紧密联结的命运共同体。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战略能够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反过来,乡村振兴也是城镇化的必然结果和成功标志。而这其中人的现代化是最关键因素。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传承走南闯北、安营扎寨的奋斗精神,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创业、落户定居,全面融入城市社会;另一方面,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同时制定市民下乡、能人回乡、青年返乡等扶持政策,形成双向流动机制,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的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绕不开政府真金白银的投入、惠农政策的支撑、体制机制的改革,也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激发农业农村的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要抓紧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坚持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发展形态;推动水、电、路、通信等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在市场运作上,要用足用好扶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方面的优势,带动乡村振兴。
正确处理好全面推进和重点突出的关系。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同时,要牢牢抓住产业兴旺这个关键点,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生态、休闲、品牌、智慧农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办好农产品擂台赛、博览会、节庆活动,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把千家万户组织起来搞经营、闯市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
正确处理好立足实际和着眼长远的关系。要按照重要时间节点,科学把握村庄变迁的趋势,充分考虑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把抓当前与谋长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任务。要着眼未来乡村振兴蓝图,总结提炼并运用脱贫攻坚中好的机制做法,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的有机衔接,形成相互支撑、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良性格局。
正确处理好经验借鉴和坚持自我的关系。在借鉴先进地区理念和经验的基础上,寻找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是发展之法、良训之策。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再到乡村振兴,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要认真学习借鉴、消化吸收,从中寻求符合实际的建设路径,绘就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要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细化乡镇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到位。同时,要深刻认识到,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建设者和直接受益者。要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农民作为乡村建设主体的能力,才能使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活动不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和目标,才能真正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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