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让公众早日享受改革红利(快评)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8日 06 版)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党中央提出的个税改革目标。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个税法修改正是为了保障个税改革的顺序推进。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只是减除费用标准,更重要的是推动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可以说这次改革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变革。
个税改革有个过程,此次法律修改只是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第一步。
就个税法修改而言,我们不能光盯着个税起征点是多少,还应综合考虑征税的计算方式和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等。目前,法律有些规定可能还达不到社会公众的预期,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我们毕竟在往前走。
在个税法的修改过程中,各种观点无数次碰撞,立法者每次都争得“面红耳赤”,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虽然不可能把大家的意见都吸收,但至少可以做得尽量完美一点。无论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法修改的目的都是为了体现税制公平和社会公平,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修改个税法的过程很艰难,但更艰难的路也许还在后面。因为个税的征收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就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章,让这部利国利民的法律能真正落到实处,让公众能早日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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