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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仁其文 汇率与货币评论(3) 周其仁:央行购汇的支付手

http://www.newdu.com 2016/5/30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北京大学… 参加讨论

以为央行发行货币的代价仅仅就是人民币的印制、运送和保管的成本,在经济上却大错特错

  我们已经知道,人民币汇率是在一个中国的市场上形成的。这个市场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一个由数百个有权在中国经营外汇业务的中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组成的会员制交易所——或称“银行间外汇市场”。这个市场依法由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较为特别的地方,是依法管理这个市场的央行和外汇管理局也可入市买卖外汇。更为特别的地方,是迄今为止进入中国的绝大多数外汇,都是由央行购得、然后转为中国的国家外汇储备的。

  讲过了,1994年第一次汇改之后,中国在法律上不再要求强制结汇。因此,央行购汇与别的会员的购汇行为没有什么原则不同:平等竞争,出价高者得。央行所以购得了进入中国外汇的绝大多数,原因简单,就是谁的出价也不如央行的出价高。正因为央行出价最高,所以市场里的其他会员,就很乐意把从企业与个人那里购得的外汇,卖给央行。2003年公布的《外汇管理条例》说,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保留或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后者又可以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的外汇市场上交易。无论企业、个人还是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都有权不卖外汇给央行。这里的不卖者,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对所持外汇的出价,高于央行罢了。

  央行购汇当然用人民币。那么,央行究竟是从哪里获得大手购买外汇的巨量人民币的?这个问题似乎太浅:谁不知道普天下流通的人民币,都是由人民银行即中国的央行发出来的?翻开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2003年12月人大常委会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法定的人民银行职责之一,就是“发行人民币”(第四条(三)款)。既然央行有此职权,为大手购汇多给自己发一些人民币,还不是易如反掌?

  是的,全部流通中的人民币现金,都是央行发行出来的。正是这个法定的央行权力,使不少人认为,央行大手购汇的代价非常之低。在技术层面,发行货币就是印刷钞票。这也不单中国如此,当代所有实行法定不可兑现货币制度的国家皆如此。但是,以为央行发行货币的代价仅仅就是人民币的印制、运送和保管的成本,在经济上却大错特错。从经济关系看,货币发行是央行之负债,这里的“债主”不是别人,恰恰是包括你我在内的所有持币的个人和各类机构。货币发行要受到债务负担的压力——天下持币人都是央行的债主,那可是惹不起也躲不起的。

  为什么发行货币就是央行对天下持币人负有的债务呢?从常识看,人们辛苦工作之后领取薪水图的可不是“钱”,因为钞票(法定货币是也)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无法为持币人带来真正的享受。人们领钱是为了花钱,最后是为了交换到过日子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这样看,领钱持币就等于人们把自己辛苦劳动产出的产品先“借”给了发钱机关,而钞票不过是货币当局开具出来的负债凭证。拿到货币凭证的,有权从其他商品提供者那里换得需要的商品,而后者也因此成为“借出”商品、持有凭据的债权人。货币在持币债权人那里不断地换手,其实就是人们不断借货币来完成交换。

  如果央行为了大手购汇而发行出过多的货币,那么天下持币人的债权权益就受到侵害。横竖人们借货币是为了购买商品与服务,倘若借得货币的时候每百元人民币能购大米50斤,等到持币人真的去买米之时只能购米40斤,那么这位持币人的债权就被缩水20%,等于老百姓说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票子毛了。比较麻烦的地方是,个别场合的物价上升也可能是别的原因引起的,譬如天旱影响当地稻米的产量,或者仅仅因为一时的市场竞争格局,买家相争的激烈程度超过了卖家竞争,米价都可能上升。非到物价总水平普遍、持续上扬,央行超发货币的代价是难以观察到的。在这个意义上,央行不会得罪个别的持币债权人,超发货币得罪的是天下所有持币人。

  正因为如此,央行发行货币的大权就不能不受到特别的约束。上引《人民银行法》在授权央行发行货币之前,规定了央行全部活动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第三条)。央行当然有权用发行人民币的法定地位筹得购汇的支付能力,但也要受法定责任的约束,即不能以损害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为代价。

  除了增发人民币,央行还有别的购汇手段吗?有的。这就是同样由法律规定的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力。这里又有诸多政策工具可用。择其要者,第一项工具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也就是有权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中,究竟有多大一个比例不得贷放出去,而要交存到央行。这就给央行带来“花钱”的机会:在给付准备金利息的条件下,央行就可以用此准备金购买外汇。由于央行既可依法规定准备金率,又可根据需要花费这笔准备金,所以看来,这是能够为央行大手购汇筹资的一个有效手段。与增发货币不同,央行通过抽准备金的办法所获得的购汇能力,不需要加大货币发行总量。一般的看法,央行提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还减少了货币供给呢。问题在于,当央行自己动用这些准备金购汇时,已关入准备金笼子的货币又被放回到商业银行,成为进一步向市场放贷的基础。

  央行另外一项政策工具,是“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这就是说,无论货币发行过多,还是把准备金收拢了再放回去,央行还可以通过基准利率调节市场里货币的“动”与“静”。简单说,央行加息等于诱使货币老虎趴在笼子里趴着别动。在理论上,只要加息的力度够劲,总可以达到这样一点,以至于外面的老虎也争相要求入笼静卧。这就是商业银行高于法定准备标准的“超额准备金”的由来。超额准备金也是存入央行的,所以也构成央行购汇的支付手段。不过当央行动用超额准备金购买外汇时,趴下了的老虎又跑到市场上去了。

  这样忙来忙去,增发货币养老虎,提高准备金率和加息收老虎,央行大手购汇又放虎归山。循环往复,中国经济里的货币存量就越滚越大。当然央行还有一道杀手锏,这就是2002年以后才越用越多的 “发央票回收流动性”。央票是个新工具,也于法有据。不过从经济性质来看,无论长期短期,央票总还是央行对持票金融机构的负债。还是老规矩,央行出售央票的现金性负债,又可以拿去入外汇市场购汇。这就使“捉放虎”的游戏,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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