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香港要稳固其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澳门要破解“一业独大”的产业弊端,广东要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依托广东作为港澳重要经济腹地和进入内地的重要桥梁,加快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需要服务业产业体系的深度合作、市场体系的直接融合、服务体系的全面对接,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东服务业市场的全面开放,依赖于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大战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突破口在于能否加快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进程。由此,不仅将释放粤港澳大湾区巨大经济增长潜力,为大湾区实现协同发展和深度合作提供重要切入点,更能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并在全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中扮演重要角色。
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一体化蕴藏巨大经济增长潜力
《规划纲要》提出“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当前,在经济服务化与服务贸易较快发展的大趋势下,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突出矛盾。由此,需要尽快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释放三地服务贸易深化合作的巨大增长潜力。
从当前现实情况看,粤港澳服务贸易项下的各类要素难以高效便捷流动,使得大湾区资源潜力难以充分释放,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突出障碍。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均GDP为2.2万美元,相当于2016年东京湾区的47%、纽约湾区的31%、旧金山湾区的21%。未来几年,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项下的人员、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自由流动,将释放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初步估计,若粤港澳大湾区人均GDP达到东京湾区2016年水平,其GDP总量将为3.3万亿美元,是东京湾区与纽约湾区2016年GDP的总和。
总的看,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巨大。2017年,广东、香港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分别为10.9%与14.9%,远低于全球24%的比重。在经济服务化与服务贸易较快发展的大趋势下,需要尽快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例如,广东加快实现服务业对港澳的全面开放,在教育、医疗、健康、信息、金融、物流等领域与港澳实现政策与体制的对接。由此,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重要进展的背景下,充分释放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合作的巨大潜力,并使得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业合作中形成全面开放的新优势。
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将带动大湾区转型发展进程
《规划纲要》提到,“香港经济增长缺乏持续稳固支撑,澳门经济结构相对单一、发展资源有限,珠三角九市市场经济体制有待完善”。也就是说,无论是珠三角九市还是港澳地区,都面临着转型发展的重大任务。随着广东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港澳拓展发展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粤港澳服务贸易互补性明显增强。一方面,香港在以金融、研发、商务服务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广东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但产业结构与工业化后期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18年,广东服务业占比仅为54.2%,与工业化后期的一般水平相比至少低10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27.8%,与发达经济体相差20个百分点左右。
未来,香港要稳固其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澳门要破解“一业独大”的产业弊端,广东要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依托广东作为港澳重要经济腹地和进入内地的重要桥梁,加快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在拓宽港澳服务业发展空间的同时,带动广东制造业转型升级。因此,充分利用港澳现代服务业与广东制造业各自的比较优势,加强粤港澳在研发、设计、金融等服务贸易合作的空间潜力巨大,合作的需求巨大、转型升级红利巨大。
关键在于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市场与体制对接
近年来,广东不断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尤其是2015年广东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南沙、前海、横琴作为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重要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凸显。2017年,粤港服务进出口839亿美元,同比增长32.12%,占全省比重达46.62%;粤澳服务进出口53亿美元,同比增长19.9%。2016年,广东服务业实际吸收港资比重由2007年的33.67%提升至76.36%。可以说,在以港珠澳大桥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相继完成的条件下,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时机条件总体成熟。
《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完善各领域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内地与港澳互利合作”,并进一步将“推进投资便利化”“推动贸易自由化”“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作为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的举措。具体来看,粤港澳涉及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需要服务业产业体系的深度合作、市场体系的直接融合、服务体系的全面对接,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东服务业市场的全面开放,依赖于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例如,赋予广东在负面清单制定中更大自主权,实行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政策,并率先将港澳资本视为内资,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借鉴香港的经验,在广东全面实行企业自主登记制度与企业简易退出机制,逐步建立与港澳对接的、以信用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管理体系与资格互认体系,允许符合港澳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广东备案审核后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加快实现服务贸易项下货物通关、融资汇兑、税收征管、法律仲裁等服务的对接,最大限度减少跨境企业服务的制度性成本。
【作者迟福林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