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惠能干的好媳妇自是人见人爱,但也有例外,譬如当下大力推广的“家庭医生”就遇到冷脸。报载,近日国家医改办等七部门下发通知,提出明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广州早在2014年就开始推行家庭医生,但记者走访发现,辖区居民对此热情并不高,多个社区签约率不到一成,不少医生对年内完成签约15%的指标信心不足。
家庭医生式服务据称是国外取来的经,好处多多,诸如就医方便,抬腿就能看医生,医患双方又知根知底,长期跟踪对症下药,随时提供医疗保健咨询等。而且,与医生签约后,还能享受包括免费体检等多种体贴的服务。总之,有了家庭医生,就像请了个“私人医生”一般。
如此贴心周到的制度设计,照理一推出就应遍地开花大受欢迎。而事实却是,不仅广州近年的家庭医生签约进展缓慢,而且在全国许多地方的试点,都遭遇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困境。
表面看,似乎是居民慧眼不识珠,明摆着的新事物好东西却不情愿接受,因此也有媒体呼吁居民要改变就医观念,别动不动就往大医院跑。但果真如此吗?窃以为这事恐怕还得来点逆向思维。比如,得回头看看家庭医生这“好媳妇”的标签是否货真价实。其实,现今家庭医生与许多基层社区医院亦是同病相怜。人们总说“看病难”,那大多是指大医院名医院,而家门口的社区医院则往往门可罗雀。为何?好医生少,医疗水平低,因此,人们宁可舍近求远到三甲等大医院求医。
“不受待见”的社区医生,换个“家庭医生”标牌就能提高患者的信任?事实上,当下社区医院不仅缺医术高超的良医名医,更缺全科医生,这是最紧迫的现实难题。因此,家庭医生要想真正在居民家庭扎根,首先得有“真功夫”。即使短期做不到,至少可通过制度杠杆予以弥补,如明确大医院医生轮流到社区驻点,做“家庭医生”的师傅,或传帮带,或成为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
又如看看家庭医生的制度设计层面,是否真正利于推行这一服务。眼下社区医院与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但在广州这样高消费的都市,如果报销比例差距不大,能分流多少患者到基层就医也是大有可疑的。再如,家庭医生签约须是户籍所在地,但广州有大量市民的住所与户籍分离,更有许多外地户籍但在广州参加医保的常住居民,这个庞大的群体无疑都被排除在外。
显然,家庭医生式服务并不仅仅是换个招牌,增添了一项医疗服务方式,只要通过行政手段推一推就行了。可以说,它实际触动了当下诸多的医疗制度和机制,诸如如何保障家庭医生的权益、提高待遇、留住人才等,又如怎样让家庭医生与互联网有机融合等,从而改变有人宁找百度也不找家庭医生的窘况。
家庭医生是分级诊疗制的重要一环,因此,它的实施也须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保障。眼下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之所以推行难,不仅在于宣传推广力度不足,更在于实操上的制度配套滞后,从而令得这一便民惠民的医疗服务面临种种掣肘与困境。因此,要让居民对家庭医生买账,制度的“导医”环节必须跟上。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