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严厉校规在网上流传。其中“私自离校,要交10000元保证金”、“禁止男女生交往过密,包括不许并行、共餐、互赠礼品、直接交流”等规定引学生热议。记者获悉,该校规来自福州左海学校。(12月19日《海峡都市报》)
如此严苛的校规,当然要高举“为了学生好”的旗号。“为了学生好”没错,但有时“为了学生好”可能会适得其反,不仅遭致学生反感,而且达不到预期目的。这里面的关键,就是将早恋当作“不正常的情感”,于是就要想尽一切办法不让学生早恋。
那个少年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高中阶段的男孩女孩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内心萌动对异性的情愫实在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如果对异性毫无“感觉”,反倒不“正常”了。所以,早恋就如同喜怒哀乐一样,是人的情感、生理本能。
现实中,一说到早恋,家长也好,老师也好,许多人往往“谈恋色变”。因为,一旦早恋,孩子的学习成绩将会受到影响。也因此,为了防止早恋,家长也好,学校也好,时常会采取一些“应对之策”。譬如,家长会不让孩子看情感方面的书籍;学校会制定诸如“男女学生不得单独相处”等规定。如果发现学生早恋,家长、学校都“如临大敌”,沟通、教育、甚至责骂,采取各种办法让学生停止早恋,然而,其结果,能够圆解决早恋问题的却不多,甚至由此引发悲剧。
为什么会这样?在笔者看来,关键是我们将早恋看成是“不正常的情感”、乃至洪水猛兽,而不是人的本能情感。所以,在对待早恋问题时,自始至终,沟通也好,教育也好,甚至责骂也好,所有这些解决早恋问题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均是按照“早恋不是正常情感”思路来进行的,而不是像解决孩子贪玩等平常行为一样对待。
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本身就是错误的,怎么能解决好问题呢?孩子们怎么能接受呢?相反,会产生抵触、逆反心理。所以现实中,对待早恋问题,我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理性,显得简单而粗暴。由此导致的结果,我们越是想解决早恋问题,常常越解决不好,而且引发更多问题。
早恋不是“不正常的情感”,更不是洪水猛兽。如何解决早恋问题确实值得思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作为教育工作者,如果不能正确认识早恋是“正常的情感”,总是将早恋当做“不正常的情感”、甚至洪水猛兽,并抱守这一固化思维来解决早恋问题,早恋问题就难以得到“正常解决”。是时候改变对早恋“非正常”认识了,因为,这一解决问题的思路本身就是“不正常的”。换言之,我们应该按照正常思维解决早恋问题,而非用“男女生不许并行、共餐”等不正常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