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北师大教授董藩连发数条微博称其被侵犯知识产权,并将“女贼”照片曝出请求人肉。而媒体从涉事人处获悉,董藩认错人,目前其已向董藩发出律师函。(3月29日中国青年网)
北师大教授董藩连发数条微博称其被或为浙江籍“女贼”张冰冰(张小冰)所骗,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将该女子照片曝出,求助网友帮其找到该女子的住址、单位、联系电话及家人信息。弄得她也很尴尬。原来她只是个卖女装的,照片系被他人盗用。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8日,姚女士向董藩发出律师函。
在网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形容人肉搜索的威力:“如果你喜欢他(她),就把他(她)的照片放到网上,你会很快获得他(她)所有的信息;如果你恨他(她),也把他(她)的照片放到网上,你可以让他(她)一夜之间身败名裂。”北师大教授就是因为恨她连发数条微博人肉“无耻女贼”结果却认错人了。
这是一则苦涩的笑话。教授声称:我十几岁时一人提刀追几个流氓,看来董藩连教授天不怕地不怕,胆子大。但是胆子再大也不能乱来。在没有弄清湿湿的情况下竟然将一个无辜的女孩人肉出来给其造成极大的影响和伤害。这是非常缺乏理性的任性所为。
北师大教授人肉无辜女,是生气的激情释放,缺乏理性和理智。按说,教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应该懂得依法办事,即使姚女士是侵犯了知识产权也应该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凭一头之气,随便人肉人家,而且在网络上将其及其父母照片等家庭信息放在微博上,冤枉一个好人,使其其生活、工作、声誉等无辜受到很大影响。
北师大教授人肉弄错人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授也不能乱来。互联网的信息海量性和流通性,获取一个人的信息变得更加简单。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中,网民的权力被无限制的放大,哪怕只是“疑人偷斧”的先入为主,都会引发无数不明真相的网民发起的搜索行动,对当事人造成不计后果的人身攻击。北师大教授人肉弄错人,严重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姚女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你可以人肉他人,但是你不可将人肉的信息公布于众。应该守规矩,有底线。如果缺乏对法律敬畏和丧失道德底线的网络暴力将重伤每个无辜的网民。北师大教授应该像人肉错了的对象赔礼道歉,挽回影响,并应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