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评论 >> 观察家 >> 正文

制度创新要注重社会关联的平衡性

http://www.newdu.com 2017/9/20 深圳特区报 秦德君 参加讨论

  正如自然法则为物质系统提供了秩序一样,社会关系中存在的对称或和谐的趋势也促进了社会系统中的平衡。一项制度政策举措的推出,可能打破整个社会的平衡,但要能促进现实达到新的平衡。

  德国经济学者威廉·勒普克在《伦理与经济生活》一文中说:当时我提出了一个今天也许广为人知和几乎不再有争议的假说:一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和领域总是构成统一的整体,在这个统一体中所有的部分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不能由我们任意摆弄的整体。

  达尔文在他划时代的《物种起源》一书中也指出:整个的体制在它的生长和发育中是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当任何一部分发生些微的变异,并且通过自然选择而被累积时,其他部分也要发生变异。自然界如此,社会领域亦如是。平衡性是一切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的普遍属性。当社会中任何一部分发生变异并经过社会选择而被累积时,社会其他部分迟早会受其影响并发生变异。

  比如当我们发展人工智能,建设智慧城市,同时就得处理和解决好包括技术理性化、公民隐私、社会形态变形乃至人工智能失控风险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问题。当我们大力“拆违”、整治“群租”、驱逐“路边摊”,就得面临如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大升、城市失业群体增大、低端服务业大面积萎缩乃至市民生活便利受深度影响等后发问题。当我们大力发展汽车工业,就得应对和解决好汽车使用量激增的巨大交通压力以及环保问题、停车位管理问题以及城市停车空间“侵食”公共绿地等相关社会管理问题。

  进一步的问题是,制度行为所面对的社会领域是充满比例、轻重、急缓、节奏等秩序比例和平衡性要求的,如中心城区与城镇分布的比例、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比例、就业群体与失业人口的比例、中间阶层与贫富阶层的比例、权力横向配置与垂直分权的比例、行政控制与自主管理的比例、新异与传统的比例等,任何改革和制度创新都面临着如何把握好平衡性这样一个问题,都要求有良好的规制把握感。

  帕雷托指出:社会系统的各种主要特征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如果其中某一特征发生变化,其他特征会作出相对的反应。这类反应可能有两种结果,或者消除变化恢复到原有的平衡状态,或者也作出相应的变化,达到一种新的均衡。有社会学者认为,中心问题就是社会系统的均衡问题,任何社会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必须相互平衡,以使社会系统能够存在。这种均衡既是社会变迁也是社会系统从一种均衡状态向另一种均衡状态的转变。

  现代社会学理论中 “社会均衡论”(Social Equilibrium),基本观点是平衡社会的常态,变迁是暂时的,变迁的目的最终也是为达到新的平衡。在一定意义上,制度行为是用来平衡和优化社会关系的,如区域发展中的城乡平衡、经济增长中人与自然的平衡、权力配置中地方权益与中央统筹的平衡、战略规划中长远愿景与近期目标的平衡等。

  任何制度安排都不是孤立的,都应有整体的和平衡的视野,正如制度经济学家科斯指出的:“一个制度安排的效率极大地依赖于其他有关制度安排的存在”。制度设计要避免很容易出现的“不对称”(asymmetry)现象,即“对政治系统的稳定有直接影响的个人和团体的行为有各种不同的异质性、不平等和冲突”,“一种不平衡或不合比例的状况”。正因为如此,著名政治学家葛德文指出:“在人类社会这架机器上,全部轮子都必须一齐转动。谁要想猛然把任何一个部分提得比其他各部分都高,或者强迫一个部分脱离其他部分,谁就一定是自己时代的敌人而不是造福者。”

  系统理念是制度设计与创新应遵循的技术规定性,平衡理念则是制度设计与创新关于全局性的规定性,是对系统理念的具体化。任何制度行为都应有一种整体性的观照,给出的是一种站立于全局视野的平衡方案,不能顾此失彼。

  正如自然法则为物质系统提供了秩序一样,社会关系中存在的对称或和谐的趋势也促进了社会系统中的平衡。一项制度政策举措的推出,可能打破整个社会的平衡,但要能促进现实达到新的平衡。因此制度的设计与创新应当深切体悟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平衡性,并恪守这种平衡性。

  (作者系上海学者,公共问题专家)

Tags:制度创新要注重社会关联的平衡性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