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谁来带?越来越多家庭面临这一难题。从今年6月初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准备推出男方共同育儿假,这一地方立法备受关注。11月28日,该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审议,草案中对男性共同育儿假列出了专门条款规定,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改动不小。从“强制”变成了“倡导”。(11月29日《扬子晚报》)
“男女双方共同育儿假”,在民间有一个简单和形象的说法,叫“爸爸育儿假”。为何变成“爸爸育儿假”?是因为这一假期的推行,是要在育儿层面,给爸爸一些压力,让爸爸分担带娃责任。妻子刚刚生育孩子,身体处于恢复期,这个期间不仅自己需要照顾,带孩子也是不小问题。从民间“爸爸育儿假”说法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对于男方分担妻子带娃责任的呼唤。
但是,“爸爸育儿假”在制度层面也做出了“新的修改”,由起初打算的“强制”变成了“倡导”。这种变化是有其他考虑的。相关人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给出了这样的说法:主要原因,还是考虑到企业用工成本以及条款的实际操作性,毕竟放带薪假,企业成本肯定要增加。一些企业有想法,有看法,有意见。
推行“爸爸育儿假”,对于企业而言确实会增加负担,毕竟这个假期,是带薪性质的,企业不仅会因为“爸爸育儿假”减少了男性职工创造价值,还需要支付“不工作的工资”。但是,如果将“爸爸育儿假”变成了没有强制的属性,只是对企业的倡导,恐怕就会成为一种摆设。
既然不是强制性的,既然可以放也可以不放,用人单位是会放这样的假,还是不会放这样的假?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会因为“只是属于倡导”,而不积极实施。
没有了强制属性的“爸爸育儿假”,要想让爸爸分担妻子的带娃压力,就只能依靠“中国好爸爸”了。也就是说,只有“中国好爸爸”据理力争,去找用人单位谈判请求,才有可能休“共同育儿假”。而那些不想承担育儿责任的爸爸们,也可以以“单位不同意”的理由,将育儿责任压给妻子一人。
最为关键的是,能不能获得“共同育儿假”,因为没有强制性,就需要有“中国好老板”,老板愿意给你一个人性化的假期就给你,不想给你就不给你。最终,恐怕会因为只是倡导,而让好的制度设计成为“好看的花瓶子”。
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生育、就业和公共服务保障的影响日益凸显。妈妈生完孩子后,爸爸该为家庭做些什么?当甩手掌柜肯定不行。“共同育儿假”的目的就是为了倡导男性参与家务劳动,共同养育子女的。就应该具有强制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