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北方城市每个文体场馆都请不同的“国际大师”来设计,有的乡村一个入村牌坊花费也以百万元计……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发现,近五年多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受到相当程度遏制,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不建楼堂建场馆、不顾实际造景观”等值得关注的“四风”问题新变种。(12月18日《瞭望新闻周刊》)
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四风”高压态势下,原先以豪华楼堂、庞大建筑为主角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大减少,但少数地区却出现了反弹和变样,“贪大求洋”的豪华公共场馆多了,不合农村实际的观赏型大工程多了。这些新“形象工程”大都打着“文化建设”“留住乡愁”“弘扬传统”等冠冕堂皇的旗号,但骨子里却是华而不实、不切实际的老一套。
有观点认为,新“形象工程”较以往更难以定性和查处,一些项目的确起到了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乡环境的作用。其实,判断新“形象工程”并不难,只需要用民意来检验,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遏制新“形象工程”变种,除了加强政府财政特别是债务监管,斩断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用好用活民意,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用好民意,一方面要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让代表替公众把好关。同时,实行开门决策,听证征求民意。公共决策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哪些项目比较实用,哪些工程华而不实,群众最有发言权。遏制形象工程,防止决策跑偏,必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今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希望条例能够早日出台,让公众参与到行政决策中来,防止新“形象工程”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