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面对的往往是具体的、还未有定论的作品和问题,这些是文学进程中的基本肌理,也是一切理论探讨的立足点。文学理论与文学史研究,如果不以文学批评为基础,多半会成为空论,而不是有血肉的学问。
学问和审美是两回事。以胡适为例,他是考证《红楼梦》的权威,对知识的兴趣远远大于对审美的兴趣。胡适甚至认为,《红楼梦》艺术价值不如《儒林外史》,也不如《海上花列传》。上世纪60年代他写信给苏雪林,专门讲《红楼梦》是一件不成熟的艺术作品。胡适考证古白话小说是基于其中的知识谱系、史料钩沉,他并未进入《红楼梦》的艺术世界。
从写作类型来讲,鲁迅是真正的作家,胡适却是一个学者。胡适在他的研究文章中,重学理,重证据,鲁迅则有很强的艺术直觉,他对民间事物一直有浓厚兴趣,即便治小说史,也多个人感受和自悟,他是一个精神色调上既驳杂又深邃的艺术家,两个人在创作和研究上,都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但我认为,这种类型意义上的割裂并不合理。理想的文学研究,应该二者兼具。这令我想起很多人做文学批评,缺少对作家整体性把握。仅评一部作品,或者只研究某一个阶段的作品,都不足以看出这个作家的整体面貌。比如,很多人都做贾平凹小说评论,但如果不研究他的散文,对作家的理解就不完整了。如果不能整体性把握一个作家的作品,就不太容易把文学批评做好。波德莱尔说,批评要“打开最广阔的视野”,也是这个意思。
除了好的艺术感觉和整体性视野,批评还应有文体意识,也就是说要认识到批评文章本身的意义和价值。李健吾评论很多作家和作品,我们可能无需知道评论对象是谁,但其文章到今天依然可读。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的批评文章所涉及的很多作品,也许没有读过,但是他的批评文章也具有独立价值。甚至在上世纪80年代,你会发现批评家与批评家之间、批评家与作家之间的通信也可当作批评文字发表出来,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有用信息。
我们没必要被困在规范过于死板的学术论文里,而是要回到文章中来,让批评本身变得有意义、有风采。古人讲“文章千古事”,不是讲思想千古,而是讲文章千古。思想可能过时了、有谬误了,文章本身好,依然可以流传。苏东坡的“赤壁怀古”,连赤壁在哪都搞错了,这本来是致命硬伤,但它并不影响这首词成为千古名篇。
李健吾认为,批评本身“也是一种艺术”,而最好的批评是既不溢美,也不苛责,“不诽谤,不攻讦,不应征”,维护批评尊严,不以贬低写作者地位为代价,批评者和写作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批评者更应是谦逊的,要有与写作者对话的态度。所以,李健吾的批评是艺术的,语言是真诚敦厚的,他要年轻人都记住考勒几的忠告:“就其缺点来评判任何事物都是不明智的,首先的努力应是去发现事物的优点。”——即为寻美的批评实践,显然更具建设性和创造性。李长之也认为,一个批评家要完成对一部作品的批评,首先要有理解力,其次要有褒贬,再次要提出正面主张。可是,现在批评界最活跃的精神,更多是一种“愤”,以否定为能事。由“愤”而流于尖酸刻薄、耍小聪明者,也不在少数。古人写文章,重典雅、讲体统,现在这些似乎都可以不要了。牟宗三说,“君子存心忠厚,讲是非不可不严,但不可尖酸刻薄。假使骂人弄久了,以为天下的正气都在我这里,那就是自己先已受病。”因此,写文学批评应心胸坦荡,存肯定之心,张扬一种生命理想,才能不伤文学,也不伤自己。
批评不仅要呈现一个有体温的价值世界,同时也要创造一种新的批评语言,那种“能迸发出想象的火花”的语言——所谓批评的文体意识,主要就体现在批评语言的优美、准确并充满生命感悟上,而不是那种新八股文,更不是貌似有学问、其实毫无文采的材料堆砌。批评是艺术,也有对精神性、想象力和文体意识的独立要求,它也是一种写作,一种精神共享的方式。
理想的文学批评,正是艺术感觉、宽阔视野、通达学识和优美表达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