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过共享单车,开过共享汽车,用过共享充电宝,可你听说过“共享男友”吗?25日下午,记者在海口一家商场看到,6名平均身高1米8、西装革履的“共享男友”分别出现在六个人形高的共享箱里。记者从活动方了解到,该活动仅持续两天,为24日、25日,单身女性可通过扫码支付1元的形式参与抢“男友”,最先扫码付款的人可领走“男友”,享受一小时的服务。(12月26日《海南特区报》)
当共享经济在经济的各个领域,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集中发力,甚至到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共享不到”的时候,很多网友都异想天开地期待着,什么时候能够出现“共享女友”或“共享男友”啊。不过大家也都知道,拿人来“共享”,不但涉及到道德问题,还涉及到法律问题,显然不太现实。所以面对海南海口这家商场公然推出的“共享男友”,本质上不过是商场的一个营销噱头而已,和真正的共享经济不可同日而语。
之所以说这是商家的一个营销噱头,是因为所谓的“共享男友”都是商家内部的工作人员,而且只为女性顾客在商场内部的活动提供服务,比如购物、拎包、拍照等活动,服务时间也很有限,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尽管如此,因为这些“共享男友”都是从商场男性工作人员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个个高大、帅气,而且收费又十分低廉,所以还是受到了女性顾客的欢迎,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打着“共享男友”的旗号,同时又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且还满足了部分顾客的需要,扩大了商场的影响,为商家聚揽了人气,似乎是一件多方共赢的事情。不过笔者在这里还是要提醒一下商家,以及那些跃跃欲试的女性顾客:“共享男友”虽然好,但是不能玩过界。首先,商家最好能够保证遴选出来的“共享男友”都是单身,而且是没有女朋友的,否则这些男性的另一半看着自己的伴侣陪别的女性逛街、购物、拍照秀恩爱,很可能会招致矛盾,闹得不可收拾。
其次,按照同样的道理,那些准备租用“共享男友”的女士,最好也是单身者,否则同样会引发自己另一半的不满,影响彼此之间的关系和感情,得不偿失。最后一点,商场方面应该对“共享男友”的工作给予必要的规范和限制,比如不能向顾客索取财物,不能和顾客有过于亲密的举动等等。即便这只是一种营销的噱头,也要防止这种噱头滑向暧昧与情色的一边,这样同样会招致外界的质疑。
相信类似这样的“共享男友”或“共享女友”,今后还会在全国更多地方出现,所以提前为这种模式立还规矩,划定红线,还是很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