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15万~50万元,月行程4万公里以上,无照无证经营的“黑救护车”拿病人生命赚钱。8月26日晚,广西南宁电视台的直播节目《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曝光南宁市各医院门前停靠的“黑救护车”及其背后的利益链。(8月28日新华社)
不可否认,“黑救护车”参与急救服务,且生意火爆,并非是广西南宁的独特现象,几乎成为各地一个通病。特别是,“黑救护车”屡禁不绝,且依然猖獗,或许也表明,其顽强生命力背后,必然有足够的利益驱动,以及监管的缺位。比如,此前有媒体称,一些医院或急救中心,将危重病人“倒卖”给“黑救护车”吃回扣,并已形成黑色利益链,令人震惊。
众所周知,“黑救护车”收费过高还在其次,关键是设备简陋,救护不专业,没有制度约束和安全保障,存在诸多致命弊端。再者,“黑救护车”承载太多的利益纠葛,一旦上路运营,就改变了救护车向社会提供公共急救服务的属性,使其变成了一桩“买卖”。既然急救服务成了一桩“买卖”,就会以逐利为主要目的,甚至“要钱不要命”,让急救服务失去了人性温度,势必会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
必须正视的是,尽管各地均对急救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包括硬件、人员配置、出诊时间、收费标准等。但是,目前我国城市120急救模式,仍按1984年制定的“每5万人一辆救护车”的标准设置,救护车和急救人员都不能满足需求,造成“物以稀为贵”还在其次,更让“黑救护车”乘虚而入,与急救中心、医院进行幕后交易。虽然救护车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有关方面一再强调急救服务的公益性,但“黑救护车”游离在监管之外,向患者漫天要价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医院或急救中心重利益、轻监管,当甩手掌柜,甚至为了敛财,不惜将危重病人“倒卖”给“黑救护车”,更是让急救服务驶进了“要钱不要命”的歧途。
可见,“黑救护车”横行,击中公共急救服务软肋。这显然值得有关部门反思。交管部门持续打击“黑救护车”非法营运行为,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是,“黑救护车”如此猖獗,显然不能仅仅寄望于市民监督和交管部门的查处,只要利润空间依然巨大,逐利冲动就不会自动消失。因此,治理“黑救护车”,更须强化公共急救服务。应建立和完善非营利性的120救护体系,政府加大财力、人力、物力投入,还120急救服务公益本质,这才是医疗保障体系发展进步的主要路径,也是“黑救护车”被市场淘汰,并最终退出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