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浙江龙游县的党员干部仍对3个月前县纪委监委的实名通报记忆犹新:社阳乡国土站原协管员翁腾羽因贪污被查处,有关人员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这向领导干部发出信号:临时工犯事,领导干部要担责。(8月27日澎湃新闻网)
曾几何时,媒体出现了一些“临时工是背锅侠”的声音,仿佛任何问题最后担责的总会是临时工。不否认,现实中或许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但应相信,类似问题永远只是个例,毕竟,该谁的责任谁也推不了,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临时工也绝对背不起。就如浙江省通报的这起案例,不就是最好的佐证么?
由于身份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临时工应属于单位管理的最底层,但这不代表他们就可以游离于监管之外。在一个工作岗位,就有相应的岗位职责、职业操守、纪律底线,不会因为工作人员是临时工就有所“折扣”。领导干部作为单位的主政者,更应在这方面加以注意,教育管理不能落下一人,监督也不能留任何盲区。
诚然,有些单位临时工已经工作多年,业务非常精通,深受领导信任,但信任绝不能代替监督。以往很多案例给出过警示,监督上的不作为是各种问题滋生的“助推器”。一旦放松了监管的尺度,往往比贪腐问题更令人感到可怕。
通报中的案例就是一个真实典型。领导大胆放权给临时工,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但放权之后的监管却形同虚设,该检查的未检查、该审核的未审核、该监督的没监督,为临时工作案提供了充足的条件,从而引发了这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捞钱财”的临时工贪污案,不仅给单位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群众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失。
“临时工犯事领导要担责”给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是对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倒逼。在任一地,就应管好一方、造福一方,在以严格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要视线下探,抓好身边人的管理,确保工作环节不漏、工作标准不丢、责任监管不缺。绝不能混淆了个人信任与工作监督的边界,更不能用口头提醒代替日常教育管理,否则只会给权力任性留下空子,放任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悄然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