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评论 >> 观察家 >> 正文

招生宣传需要“划清界限”

http://www.newdu.com 2019/5/6 东方网 谢晓刚 参加讨论

  2016年,有不少山东考生报考了211高校郑州大学的部分专业,然而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录取通知书竟然是其二级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发放的。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有的学生家长将郑州大学告上法庭,有的则因无法退档,只好去上学,却发现自己学的专业,没有经过教育部批准。(5月5日央广网)

  按理,无论高考成绩高出省二本线多少分,只要未能达到一本线就不会填报一本院校,更何况还是211的郑州大学。然而,在查询山东省招办发放的报考指南时,居然发现作为211的郑州大学,在山东省也招收本科二批,只是在专业解释中,说办学地点在“西亚斯国际学院”。这对于望子成龙的家长们来说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此心此情是可以理解的,只要能进郑州大学,在哪个学院上课又何妨?

  这种含糊其词的招生宣传和部分家长心理不谋而合,也就出现了为何二本分数线却报了211的郑大,而且还被录取,最终导致了郑大被学生家长以录取通知书发放与录取学校不统一为由上告法院。

  事实上,依据教育部《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规定,认定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寄给录取考生,而此批报考郑大的学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竟然是由西亚斯学院董事长签发、加盖郑州大学西亚斯学院公章的通知书。

  郑大此举明显属于违法行为,也是最令众家长无法释怀的心结。二审法院郑州市中院认为,郑州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的行为不规范,但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驳回众家长诉讼请求,但却始终难以拔开笼罩在家长心头的质疑,认为郑州此次行为涉嫌招生欺诈。

  近年来独立学院挂靠名校办学现象层出不穷,但发生类似纠纷事件却并不多见。之所以出现此种纠纷,关键问题还在于招生宣传上出了问题,估且抛开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说,相信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会有一个最终的鉴定。就目前情况来看,这原本就是一场不该有的官司和闹剧。

  但凡有点常识的家长都应该明白,孩子高考成绩属于二本分数线,又如何能够填报211性质的大学?即使真有此等事情,也应该向有关部门或到学校实地考察一番,毕竟孩子读大学不是小事儿,填报志愿也是关键中的关键。如果家长多咨询一下、多查一下或许就能避免此种“误报”事件。

  当然,作为招生主体的“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无论与郑大的关系如何,都必须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工作,特别是在招生宣传上要明确办学性质、招生范畴、毕业证书等方面的内容,更要与容易引起学生、家长误解的郑大“划清界限”,不能似是而非、含糊其词,否则,就很容易“引火上身”,难逃招生欺诈、虚假广告之嫌。

Tags:招生宣传需要“划清界限”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