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很忙,儿子都快不认识我了。”在贵州省兴义市某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小杨,主要工作是为当地寻找脱贫致富的产业门路。小杨决定带领村干部先试种芒果,买苗、栽种、管理……经常加班到大半夜。(5月6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如今,不论城市和乡村,不分年龄和职业,“白加黑”“五加二”的人越来越多。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等单位此前联合发起的“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小时,较三年前(2.55小时)有所减少。相比而言,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国民每天平均休闲时间约为5小时,为中国人的2倍。
有的劳动者为追求更好的生活,把工作视为一种乐趣,对加班不是那么在乎,自愿放弃休息权。有的企事业单位为了拼项目、拼产能、拼业绩,安排员工大量加班、突击加班,员工的休息权被人为剥夺。
一张一弛乃文武之道。员工休息得好,工作才能干得更好。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后,及时缓冲、调整、恢复,才能保持身心的健康。勤勉工作是劳动者的义务,但长时间工而不休,难免会疲劳甚至“过劳”。长期加班,对员工身体健康会带来隐患,对其家庭关系也会造成影响,对企业整体效率提升来说也不是长久之计。
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劳动者的休息权,需要用法治来保障。
落实休息权,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和员工要转变观念。对企事业单位而言,要站在法治及关心关爱员工的高度,给予员工正常休假休息的权利。不应该强行或变相要求员工长期加班,而是应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引导员工在工作时间外有一定休闲时间,以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提升劳动效率。对员工而言,要认识到休息对于自身身心健康的极端重要性,在工作好的同时,做到休息好。
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和监督。从政府角度看,要倡导劳逸结合的工作节奏,加强劳动者合理休假意识的引导培养,推动休假制度的认真落实,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同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劳动者的“休假难”不再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