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应急管理部派出了7个工作组分赴内蒙古、辽宁、河北等7个省份,明查暗访当前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了应急反应慢、危险源防控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赴辽宁工作组组织的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闭卷考试中,葫芦岛一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只考了33分(总分100分)。无独有偶,在赴内蒙古工作组围绕危化品安全常识随机组织的闭卷考试中,呼和浩特一家公司包括总经理在内3人不及格,不及格率达50%。(5月9日《海南日报》)
作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在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考试中,竟然只考了33分,这不能不令人愕然。同时,也让人不禁心存疑虑:这样的企业,其生产安全如何保证?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前提,更是保障。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从领导到每一位职工,都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既要熟知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又要把安全生产具体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
近年来,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后,都存有安全意识淡薄、责任缺失、心存侥幸等等人为因素。事故的损失是相当惨重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的领导却没有吸取血的教训,仍然无视安全,心存侥幸,往往要等到事故真的在自己头上发生了,才追悔莫及。
安全生产领域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可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都是偶然的,人为因素占比很大。尤其是作为企业负责人,既担负着企业的生产发展,更担负着企业的生产安全。而安全是前提,是保证,安全首位意识绝不能缺失。
因此,对于“安全测试只考33分”,不能只当笑话看。安全无小事,安全大于天。但愿“安全测试只考33分”这一事例,能警示更多的企业把“安全”二字印刻在每一位职工的脑海里,从领导做起,从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做起,切实抓细抓实安全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