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校园欺凌!近日,南宁五一路某学校就读初一的女生小凌,因与同班女关系密切的高年级男生有过交集,该女生就看不顺眼小凌,立即纠集好友和涉事男生尾随跟踪小凌回家,在楼下将其“绑架”至4公里外的一小区居民楼顶,在楼顶被其中2女1男轮流狂扇巴掌足足1个多小时,其他5名学生在一旁起哄,直到发泄完毕,才将小凌丢在离家300米远的地方,若无其事离开。小凌鼻青脸肿、蓬头垢面地回到家,见到父亲,投怀就哭。小凌被打6天过去了,事件仍未得到处理,在校方组织的约谈会上,无一家长对此表示道歉,其中参与打人的学生家长态度十分恶劣,闭口不谈自己孩子打人事情,抱怨自己工作繁忙,无心顾及这些小事,相关派出所则表示,因涉及未成年人,所以先由学校进行处理调解,不成,警方会介入采取相应措施为受害人维权。据悉,6天来小凌一直神情恍惚,性格大变且不敢独自上学和放学。(5月13日《南国早报》)
校园欺凌频现是不争的事实,即便是在各方面都比较重视并加以解决的当下,仍然频繁发生。远的不说,最近就连续发生好几起,甚至导致命案的发生,一再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
按理,校园欺凌事件影响大,危害也不小,公众关注度之高不难想象,理应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然而,有关方面的表现确实令人失望。对此,有人追问,学校为什么不马上处理,派出所要多少天才可以处理完?要是我女儿被打成这样,一个个都这种态度,我帮你教育;也有人说,“碰我女儿者,不用道谦,因为那个时候我就是法官,想怎么收拾他们就怎么收拾”;还有人建议,让被打女亲自动手当众打回去,才能消除其内心的恐惧和阴影,以免影响一辈子;更有甚者指责被欺凌女生家长懦弱,称“金钱与道歉买不了你女儿的尊严”,并现身说法,其外甥上初中时无缘无故被几个学生打了,立马带着姐夫等人找到那几个打人的小孩,将他们一顿痛打,最后到派出赔礼道歉后就没事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小孩欺负其外甥了。此外,也有人拿“上饶事件”当活教材说事,提醒打人家长及有关方面认真、负责处理好校园欺凌事件。
以暴制暴替孩子出气不可取,可却成了普遍的心声。这无疑是公众对校园欺凌倍感焦虑的直观反映。显然,有两道难题摆在公共事务管理部门面前:一是如何尽快有效处理好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为被欺凌女生讨回尊严和公道,让其父母得到应有的安慰;二是如何有效释放公众的集体焦虑,及时消除公众“自己私下解决校园欺凌事件”所暗藏的“定时炸弹”隐患。
令人担忧的是,基于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年限较高的限制,惩处欺凌者与公众所期待的“严惩”差距较大,与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相比,不仅难以为其讨回应有的公道,还容易纵容校园欺凌行为,很难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欺凌。对此,不妨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加重对欺凌者的惩处,甚至追究其父母的责任,乱典用重刑应该无可厚非,实际上也经得起实践考验。当然,最好的办法也是严格遵守依法执法所必须的做法是,尽快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切实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违法年龄,从法治层面着手解决校园欺凌现象,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很收效会更好更快,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重要的是,公众对校园欺凌事件频现所呈现出来的集体焦虑亟待稀释。而这,既是对公众焦虑的最好回应,也是从本质上顺应公众呼声,稀释公众焦虑最有效的办法。